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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温计进口报关报检海关监管要求

2023-03-08 17:47 作者:是你的清关小助手  | 我要投稿

红外线和电子体温计归类在“90251990”HS编码下。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22修订)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对于临床使用的医用体温计,属二类医疗器械,在进口前应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按照布控指令要求,对进口体温计的以下项目实施现场合格评定:

01对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电子数据与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报关单电子数据实施联网核查。

02未在我国注册的捐赠体温计,直属海关凭当地医疗器械政府主管部门的证明快速验放。

03核对现场查验的体温计商品信息、申报信息、准入信息三者是否一致。

04核实进口体温计的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等有关信息是否与注册的制造商、商品名称、型号规格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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