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财税丨香港公司如何在国内经营
我们都知道,香港公司属于境外公司,不适用于内地法律,不具备国内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而且注册地在香港,香港相关法律和内地法律也不适配。无法在国内直接经营。
那香港公司应该如何合规的进入内地市场经营?目前有三种方式:
第一是设立香港公司内地代表处(办事处)。如果香港公司不打算在内地进行实质性经营,只是想要联系业务,联络客户或者供应商,那么注册代表处是最省钱省事的一种方式。一般情况下,代表处是可以不单独核算,也可以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省时省力。但有一点要注意,该方式只能用于联络客户或供应商,不能处理业务的合同签署及收汇款等经营。
第二个方式就是品牌授权,也是最常用的方法。一般是以香港名义与大陆内地的公司签署品牌授权协议,从而宣称有大陆的公司全权处理香港公司各项业务。这种方式操作简单,成本也比较低,而且可以用香港公司开立的香港账户或离岸账户进行非人民币的收款,而且国内注册公司是有很多文字上面的限制,而香港公司对名称选择限制很少,可以包含协会、中心、研究会等词语。这个方式真的是建议外贸人首选。
第三就是成立外商投资,将香港公司作为港资公司,以外商投资的形式成立外商投资企业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这样一来就可以合规的宣称是合资产品,这个方法也是三个方法中花费最高的一个,手续也比较的复杂,需要对香港公司注册资料进行全面公证,进行立项审批、验资,之后在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成立香港公司时没有进行ODI备案,有可能导致无法从香港公司打钱到验资户验资。
最后提醒一下各位境外投资人,如果香港公司不需要了,记得及时注销或者转让给其他人,因为香港公司注册满一年后是需要年审的,如果逾期没有办理汇产生罚款,更甚至可能会被拉入黑名单,导致你无法入境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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