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常用法律手段 | 民警常用哪10条法律法规,你知道吗?
0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七条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行政管理的行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0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八条
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03《人民警察法》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到什么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法律小讲堂#
04《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四条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原则?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
0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公、检、法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有哪些?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刑事律师十二时辰#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0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是什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0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人应当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取保候审#
08《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不得适用取保候审的人员范围有哪些?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09《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及不予立案的条件和审批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刑事辩护#
10《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
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