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操作证颁发部门及法规解读:申请、发证和合规指南
2023-06-14 17:46 作者:许老师13250342757 | 我要投稿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颁发部门是各地的应急管理主管部门。根据法律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岗位的特种操作证才能上岗工作。各相关部门一直在严查和打击“无证上岗”现象,严禁未持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如果你对培训报考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许老师,并领取优惠信息。。”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第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第四条规定了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满足的条件: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通过社区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体检并被确认为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5)满足特种作业的其他规定条件。对于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来说,除了满足前述第一、第二、第四和第五项规定条件外,还需要具备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项目包括:
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实验作业、防爆电气作业,如果你对培训报考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许老师,并领取优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