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得88分的马原作业,引以为鉴
于公共道德的理论与实践的思考
首先提及公共道德,我们会想到自己和他人的关系,这是公共这个词对道德下的定义,是公众场合对我们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限制。什么是道德呢?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道德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我们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必然是要参与到社会里面,共同构成我们这个生活的社会体,从本质上来说,道德与公众不能分开。
社会公共道德,又称善良风俗,是指由社会全体成员所普遍认许、遵循的道德准则。公共道德观,核心是以人民为本的价值观,其价值取向就是社会、集体、他人、个人利益的有机统一。它存在的目的是解决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难以避免的利益冲突。公共道德它没有具体的实体,不存在于任何一本书上,纸上,它活在人们的认知里,是会随着时代而不断改变的,它在人与人的交互中成型,而每个人对于公共道德的认知是不同但相似的,于是这些相似而且相对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的部分,交织成为了公共道德这个虚拟的概念。我们从一开始到这个世界上,对公共道德一无所知,在长大的过程中,我们看着,我们学习着,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获得了一个大概的概念,因为就算做了不该做的是或没做该做的事,并没有什么惩罚,于是这种粗糙的道德的种子在我们的身体里逐渐成型。长大后,我们又发现有一种叫法律桎梏悬在每个人的头顶,不了解它的人,会不知道什么做不了而受到它的惩罚,了解它的人,则会更加谨慎,把公共道德管不到的那部分给明确限定住了。这时的我们发现,道德虽然不能对我们进行惩戒,但能为我们指明方向,什么事做了会受惩罚,什么事做了会受到奖励,法律对我们的道德观念进行了加强。道德种子继续在我们的体内萌发成长。
在我们的社会,社会本身还有另外一个称呼,即法治社会,我们通过法律这个总体上比较严谨的、不断修正成长的工具来对社会上的成员进行约束和惩戒。相比道德的自发性,法律更多的是被动性,它不像公共道德一样根植于我们的内心,它来自于外界,是无数多个个体协商讨论后的成果。在我看来,法律是道德的延伸和实体化,又能反哺道德自身,强化道德的观念,从而提高人们的修养。法律是和道德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东西。
关于公共道德的实践方面,近几年来道德水平有了很大的退步。古时有着“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大同社会的追求,儒家和道家也推崇良好的道德风气,曾几何时,我们还能在新闻上见到见义勇为的行为得到了表彰。可如今的社会,造福人类的水稻之父袁隆平袁爷爷因为得到了国家的奖励,跑车和别墅,就被“有心”之人恶意中山,实在是如今道德败坏的典范。更有因为扶了摔倒的老人,而被变坏了的老人反咬一口,让见义勇为之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让无数怀抱着炽热心肠的好心人退缩了,犹豫了。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例子出现在我们的身边,出现在网络上大肆传播,遭到人们的唾骂和惋惜。这些都是让道德倒退的罪魁祸首之一,实在是世态炎凉啊。
现在的社会,因为网络这个媒介出现,让公共道德风气也随着这些事不断发生变化。社会上形形色色糟糕的事情的出现,让人们,也是我们对道德底线有了更新的认识,就像人们常说的,做好事永远要比做坏事的成本高,一个人要去杀死另一个人很简单,ta只要战胜自己的心理,克服道德的束缚,而要救活一个人,你要去学习几十年的知识,要承担这个等待被救治的生命的责任。而那些因为一己私欲而破坏公众道德的人们也是这样,他们用一己私欲,寒了千万人的心,甚至一些人在法律上不会得到任何惩罚,继续逍遥法外。社会上还有一群叫嚣着要废除死刑的派别,打着人道主义的旗号,其实是为资本家肆意妄为打下基础,为将来有可能触犯的罪责开脱。
公共道德也不是尽善尽美的,例如一个习惯做好事的人,一旦做了一件坏事,ta就会被公众指责到万劫不复,而一个习惯做坏事的人,ta一旦做了好事,人们会夸奖ta。在这个角度狭隘的看,公共道德是一个病态的东西,它并不公正,它的内部裹挟着封建时期的那些糟粕,男女授受不亲的扩大化使用用于攻击女性,女性就应该这样做那样做才是对的,男性不应该穿着粉色,不应该展现出温柔体贴的一面因为缺乏所谓的阳刚之气。道德近乎被当成了一种让被攻击的人无力反驳的工具,它可以成为正能量的传递者,也可以成为人心的成见,像一座大山将我们死死压住。人们常说的道德,便一定是对的吗?我觉得未必。就像丈量长度的单位,重量的单位,划分物品价值的不同国家的货币,都只是一个观测的定义的参考,我认为道德也是一样的,道德的衍生产物法律也是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是非曲直,一切都是相对产生的,道德这个指标也在不断的变化,参考它的人们也换了一批又一批,就像现在因为扶老人被倒打一耙人们都畏葸不前的现状,我们可以用以往的道德观念去谴责现在的人们吗?当然不行,现在我们都把做好事的标准提高了,因为人们要为做好事可能付出的代价负责,这是新时代与之对应的公共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