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常识丨知识产权,跟我公考有什么关系?

4月26日就是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啦。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未来,将不断深入社会各个层面、各个领域,让我国真正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大国。
知识产权在以往的公务员考试中出现的频率并不是很高,所占分值也不是很大。一般多出现在选择题和材料题中,属于行测考试里常识的一部分。不排除可以作为案例运用在写作和面试中。
今年稍微有那么一点点特殊,不管是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是国际上非常重要的《中欧双边投资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都和知识产权有很大的关系。
所以备战公考的大家,知识产权相关常识还是要储备一些。
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
《民法典》如何定义民事主体的知识产权?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买卖合同涉及知识产权时,权利该如何界定?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知识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可以申请赔偿吗?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