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7.39 社会发展规律
【本文转载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仅供学习参考】
39、社会发展规律
社会生活现象中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历史唯心主义从人们的思想、动机、目的出发去解释社会历史,从而找不到社会发展规律。马克思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来,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来,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高度,并把生产关系当做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关系,把生产力当做社会历史发展的原始动因。这样便发现了历史发展的重复性和常规性,指出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从而揭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社会发展规律作了精辟的概括。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是一切社会形态所共有的发展规律,但每个社会形态又都有它自己的特殊规律。如剩余价值规律便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规律。
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发生作用有不同的特点。自然规律是自在地盲目地发生作用,社会发展规律发生作用是通过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实现的。但社会发展规律同自然规律一样,也是物质形态[i]运动的规律,也是一个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社会发展规律是客观的,人们不能创造改变和消灭它,但能认识它,利用它来改造人类社会,并创造条件限制某些规律对人类生活的破坏作用。在有阶级的社会里,人们认识和利用社会发展规律,受到人们的阶级性的制约和影响。社会发展规律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只有对繁杂的社会现象进行分析研究,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知识,才能认识规律。社会科学的任务就是揭示社会发展规律并用来指导人们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
注:
[i] 人类社会是以地理环境和人口为必要的物质条件,以生产方式为本质和基础的特殊的物质运动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