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西格玛项目经济效益核算办法
1,组织:
成本控制部成立六西格玛项目经济效益评价小组,负责制定核算办法、解决项目效益核算中的具体问题,并对各项目组的经济效益进行评审。
组长:成本控制部经理

2,职责:
2.1 效益评价小组组长负责统筹核算六西格玛项目的经济效益。
2.2 六西格玛项目组负责提供与项目经济效益核算有关的数据,并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在项目立项时对项目经济效益进行预测。

3,原则
3.1 六西格玛项目财务评价应遵循财务谨慎性原则。原则上只核算直接经济效益,收益不得重复计算。
3.2 项目直接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节约的成本(增加的收入)-项目实施增加的成本;
3.3 项目实施后节约的成本是指与被评价项目直接相关的、能够以具体金额衡量的日常性成本节约(项目完成后持续发生的),包括节约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鉴定成本、内部故障成本和外部故障成本;
增加的收入是指因实施该项目而带来销售收入及其它收入的增加;
项目实施增加的成本是指与被评价项目直接相关的,能够以具体金额衡量的一次性投入,项目完成后不再发生,包括投入的设备、工具及仪器仪表、项目组投入的人工成本和相关费用以及日常运行投入,包括因实施该项目需在日常运行中增加的材料、人工和相关费用。
3.4 项目效益核算定期进行
立项时由项目组进行效益预测,预测一年的效益及项目生命周期的总效益;项目周期少于一年按实际生命周期计算。经济效益评价小组只对预测的计算方法进行指导,不对计算数据进行确认。
项目完成后由经济效益评价小组核算一年实际效益,并对项目生命周期的总效益进行预测。
3.5 对项目生命周期的总效益进行预测时,项目新增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值计算;对一定时间(三个月或一年或其它)经济效益进行预测或核算时,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折旧费计入,折旧期限等于项目生命周期,但最长不超过3年。

4,核算流程
立项→效益预测→预测方法确认→项目完成→实际效益核算→项目评价→结束
5,核算过程
5.1 六西格玛项目组提供项目介绍及核算所需数据。
5.2 项目经济效益核算小组根据六西格玛项目组提交的基本数据,进行审核后核算项目直接经济效益,一周内将核算表结果反馈项目组。如基本数据无法审查,效益小组可不出具项目经济效益意见。
5.3 六西格玛项目经济效益评价小组按照六西格玛推广小组的要求,定期对各事业部的六西格玛项目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