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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直播嫖娼牟利最高能判处无期徒刑?

2023-02-07 14:07 作者:Peik-  | 我要投稿

将淫秽信息解释为淫秽物品是合适的。首先,将信息解释为物品并没有超越“物品”含义的极限,信息可以解释为物品的一种,或者说扩大解释后的物品包括信息。其次,国家立法机关认为传播淫秽信息也要以犯罪论处

没有实现的目的也是目的

按照损害原则,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社会危害性比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更大,因为无偿传播淫秽物品的传播范围更广

定罪量刑不能满足于数列式的形式美感,还是要具有内在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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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会有直播录像,而录像是虚拟物品

合适,信息也需要载体,U盘服务器硬盘都算是扩张解释的范畴

信息需要以物质为载体,所以很合理

转换概念,这是一个律师基本的能力

反了,物品是信息载体

物品是信息的载体,所以有信息必然有物品,只是不容易察觉

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的区别是,前者狭义,后者广义

我:无期徒刑是可以判到的,不准减刑和假释的死缓在两年后就有可能是真正的终身监禁

直接伤人的不敢太重是出于保护受害者生命

牟利更大,道德出发点上坏极了

免费危害的只是性观念,收费危害的是“人”本身

不一定,免费也意味着容易发现控制

有利益会形成组织,打击难度指数提升

付费会鼓励传播者更加努力的传播

有利益就会推动犯罪,所以法律是限制源头

谋利的更重口更狠,免费的程度轻

牟利目的是一定是传播牟利,传播不一定主动传播,可能有意外

能牟利,会让更多人跟风牟利

牟利变成了持续长期性的经营行为,像是一个产业链,而非偶发的,可打击性大,社会危害性广,涉及犯罪行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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