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直播嫖娼牟利最高能判处无期徒刑?
将淫秽信息解释为淫秽物品是合适的。首先,将信息解释为物品并没有超越“物品”含义的极限,信息可以解释为物品的一种,或者说扩大解释后的物品包括信息。其次,国家立法机关认为传播淫秽信息也要以犯罪论处
没有实现的目的也是目的
按照损害原则,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社会危害性比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更大,因为无偿传播淫秽物品的传播范围更广
定罪量刑不能满足于数列式的形式美感,还是要具有内在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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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会有直播录像,而录像是虚拟物品
合适,信息也需要载体,U盘服务器硬盘都算是扩张解释的范畴
信息需要以物质为载体,所以很合理
转换概念,这是一个律师基本的能力
反了,物品是信息载体
物品是信息的载体,所以有信息必然有物品,只是不容易察觉
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的区别是,前者狭义,后者广义
我:无期徒刑是可以判到的,不准减刑和假释的死缓在两年后就有可能是真正的终身监禁
直接伤人的不敢太重是出于保护受害者生命
牟利更大,道德出发点上坏极了
免费危害的只是性观念,收费危害的是“人”本身
不一定,免费也意味着容易发现控制
有利益会形成组织,打击难度指数提升
付费会鼓励传播者更加努力的传播
有利益就会推动犯罪,所以法律是限制源头
谋利的更重口更狠,免费的程度轻
牟利目的是一定是传播牟利,传播不一定主动传播,可能有意外
能牟利,会让更多人跟风牟利
牟利变成了持续长期性的经营行为,像是一个产业链,而非偶发的,可打击性大,社会危害性广,涉及犯罪行为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