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是北宋宋神宗时以王安石为首的改革派的一次政治改革。 变法自熙宁二年(1069年)开始,至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结束,故亦称熙宁变法、熙丰变法。
王安石变法的初心是好的,但是皇帝的目的是为了提升汲取人力与物力的强度与总量。所以对其中能提升官府汲取效率的部分积极实行,而对费力不讨好,使税负更加公正的部分兴致缺缺。导致最容易的部分都改革完成,而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更加庞大。越改革,老百姓的生活越困苦。
改革经过
嘉佑三年(1058年),王安石进京述职,作《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10],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主张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请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但没被仁宗采纳。
治平四年(1067年),久慕王安石之名的宋神宗即位。宋神宗希望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消除弊病,克服统治危机,遂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非常信任和器重王安石。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王安石再次提出全面改革的想法,随后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指出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神宗采纳王安石的相关主张,并要求其尽心辅佐。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开始变法。
为指导变法的实施,便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统筹财政。同年四月,遣人察诸路农田、水利、赋役;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九月,立青苗法;十一月,颁农田水利条约。
熙宁三年(1070年),颁布募役法、保甲法。
熙宁四年(1071年),颁布方田均税法,并改革科举制度。
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颁行市易法。
熙宁六年(1073年)七月,颁行免行法。
失败的方田均税
这次变法争议甚多,但其本质不在“均税”而在“增税”,这个结论是没有疑问的。
越穷越纳税,越富越不纳税,税赋不均的现象自北宋开国之时就已经很严重。范仲淹曾试图通过“方田均税”(清查、丈量每户人家的实际耕地,按实际耕地的数量征税)来解决这个问题,但阻力重重,结果是不了了之。王安石变法也曾高举“方田均税”的旗帜。但旗帜归旗帜,实操归实操。按理说,宋代对人口和土地的控制能力远超前代,清查土地的实际占有情况较之前代要容易一些,而且当时设计的“方田”办法即使在今天看来也还算实用。然而,方田均税法在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颁布,拖到熙宁七年才开始实施,搞了一个月,就以天旱为由停了下来。之后,干一阵停一阵,到元丰八年(1085年),朝廷干脆把方田均税法取消了。虽然折腾了十余年,但毫无成效。
青苗钱成了摊派贷款
方田均税搞不起来,原因其实很简单:宋神宗对税负公平的兴趣不大,他更在意如何通过变法征敛到更多的财富,填满自己的国库。
这也是为什么除了方田均税之外,那些可以增加财政收入的变法项目,如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等,均被执行得异常坚决、异常彻底。以青苗法为例,官方文件说得好听,青黄不接时百姓可以向官府借“青苗钱”,贷款利率比民间高利贷的利率低,如此朝廷能多收些利息钱,老百姓也能少受高利贷的盘剥。这项看起来似乎很好的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却变成了“抑配”——挨家挨户按资产多少进行摊派,无论缺或不缺粮食,都要向官府“借”青苗钱。
越有钱的人家,必须“借”得越多。这实际上形同官府强行向百姓集体放高利贷。民间高利贷的利率虽然高,但百姓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去借的,借民间高利贷的百姓数量终究有限;青苗钱的利率虽低,受到祸害的却是全民。
市易法成了垄断和摊派贷款
市易法的本意是为了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限制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但它实际上相当于汉武帝消灭民间商人的翻版。官府贱买贵卖,“尽收天下之货,自作经营”,最后连水果之类的商品都被朝廷设置的市易司给垄断了。
市易司还有一个业务是以略低于高利贷的利息(一般为20%)向缺乏本金的商户提供贷款,商户则以房屋之类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市易司的金融服务推出后,迅速变成了一场摊派游戏——朝廷拿贷出多少款、收到多少利息来考核主持市易司的官员,官员们则利用手中的权力,强迫辖下商户贷款,有需要得贷,没需要也得贷。
结果便是官员们顺利完成了绩效考核,朝廷顺利收获了一堆烂账。为消化这些烂账,元丰五年(1082年),宋神宗法外开恩,允许商人将还款期限延长三年,“均月限以输”——既然无力一次性还清,那就分期,按月定时还贷。
经历王安石变法折腾的开封城百业萧条。无论皇帝如何法外开恩,都不可能从破产或濒临破产的商户手里将钱和利息收上来。朝廷下旨,要在开封城搞一次“大拘掠”,也就是财产大清查和收入大管控。清查、管控的对象是那些欠了朝廷“市易均月钱”的人。圣旨里说,不管大户小户,一概采取强制措施,没收房屋,接管收入,直到他们将欠朝廷的钱连本带利还上。当然,朝廷是仁慈的,特许小户“拘掠一半”,即只按欠款的半数管控资产和收入。
参考资料:
1. 王安石变法(中国北宋时期的一次政治改革)_百度百科 (baidu.com)
2. 《秦制两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