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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安市农业温室大棚实施方案以及补助政策参考

2022-02-25 08:45 作者:广源温室工程技术  | 我要投稿

福安市2021年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1〕88号)文件,2020年12月30日前实施验收项目和资金补助,按照原办法(闽财农〔2019〕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的部署要求,根据福建省“十四五”农业规划,继续实施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财政补助项目,推动设施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在市财政局的支持下,福安市农机发展中心结合我市实际,经共同会商,并报请福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2021年度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项目实施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集中建造各类温室大棚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科研单位、联户农户等实施主体。

  二、补助类型与标准

  用于补助符合省定条件的各类新建温室大棚,主要类型范围为智能温室、智能温控大棚一、智能温控大棚二、温室大棚一、温室大棚二、温室大棚三等六类符合省定补助建设标准的温室大棚,以及经专家评审认定达到相应省定标准的多样化棚型温室大棚。具体各类型标准如下:

  (一)智能温室建设标准:高度不低于4.8m,肩高不低于4m。玻璃温室主立柱不少于120×60×3mm;阳光板温室主立柱不少于50×100×2.5mm。主立柱柱距不大于4m。桁架不少于60×40×2mm或50×50×2mm。纵梁、横梁方管不少于50×50×2mm。水槽黑板加工成型再热浸镀锌或热浸镀锌板冷弯成型,壁厚不少于2.5mm,水槽可代替肩部纵梁(肩管)。主要材料采用热浸镀锌管,并经防老化、耐腐蚀处理,现场组装不经焊接工艺。覆盖材料为玻璃或聚碳酸酯板(阳光板),其中屋顶为钢化玻璃或高质量阳光板。配套电动遮阳、自动控温、通风、增湿、自动水肥、电气控制等系统。


  (二)智能温控大棚一建设标准:棚体高度不低于4.6m,肩高不低于3m。主立柱方管不少于80×60×2mm或50×100×2mm,柱距不大于4m。拱管圆管不少于32×1.5mm,纵梁、横梁方管不少于50×50×2mm或60×40×2mm。大棚四周主立柱间增设副立柱,主立柱采用不少于50×50×60cm或60×60cm点式独立基础。水槽壁厚不少于1.5mm,水槽可代替肩部纵梁(肩管)。主要材料采用热浸镀锌管,现场组装采用螺栓紧固。配套自动开天窗或湿帘风机或其他调温系统,配备电动遮阳系统、自动水肥一体化设施。


  (三)智能温控大棚二建设标准

    1.类型一:肩高不低于3.5 m,顶高不低于5 m。立柱圆管不少于114×2.5mm热浸镀锌钢管或外径不少于90×90mm方型水泥柱,柱距不大于6 m。三角屋架上弦梁不少于40×40×3mm角钢,下弦梁不少于50×50×4mm角钢。檩条不少于100×1.2mm。主立柱采用不少于50×50×60cm点式独立基础。屋面采用覆盖隔热屋面板或保温膜加遮阳网。配套(以下三选一 ):四周采用一膜一网覆盖,配套自动开天窗或湿帘风机或其他降温系统;保温阻燃隔热板,配置制冷机组;墙体阻燃泡沫板,屋顶配置风球。以上组装配件中的焊接件全部采用先焊接并经防腐处理,现场组装采用螺栓紧固。


    2.类型二:肩高不低于3 m,顶高不低于4 m。四周墙裙采用砖体(混凝土)圈梁厚不少于150 mm,高不少于400 mm(含地下100 mm );或拱管底部采用水泥浇筑,外径不小于200× 200mm。拱杆圆管不少于32×1.5mm 热浸镀锌钢管。纵拉杆圆管不少于25×1.4mm 热浸镀锌钢管。配套顶部和四周采用一膜两网或两膜两网或两膜一被、卷帘装置,配套自动开天窗或湿帘风机降温或制冷机组或其他降温系统。以上组装配件中的焊接件全部采用先焊接并经防腐处理,现场组装采用螺栓紧固。

  ( 四)温室大棚一建设标准

  1.类型一:棚体高度不低于3.5m,肩高不低于2m。立柱圆管不少于60×2mm,柱距不大于3m。肩管圆管不少于47×1.8mm。拱管圆管不少于32×1.5mm;其中棚宽跨度6 m的不少于25×1.5mm。


  2.类型二:棚体高度不低于3.5m,肩高不低于2m。水泥立柱外径不少于110×110mm,柱距不大于3m。肩管圆管不少于47×1.8mm。拱管圆管不少于32× 1.2mm或不少于25×1.4mm。两类型主要材料均采用热浸镀锌管。组装配件中的焊接件先焊接并经防腐处理。现场组装采用螺栓或M5自攻螺栓紧固。水槽可代替肩部纵梁(肩管)。配套水肥一体化设施。广源温室专注智能温室设计建造。

  (五)温室大棚二建设标准:棚体高度不低于3.5m,肩高不低于2m。立柱圆管不少于47×2mm,其中棚宽跨度6m的圆管不少于42×2mm;水泥立柱外径不少于100×100mm。柱距不大于3m。肩管圆管不少于40×1.5mm。拱管圆管不少于25×1.2mm,其中棚宽跨度6 m的不少于22×1.2mm。主要材料均采用热浸镀锌管。组装配件中的焊接件先经焊接并经防腐处理。现场组装采用螺栓或M5自攻螺栓紧固。水槽可代替肩部纵梁(肩管)配套水肥一体化设施。


  (六)温室大棚三建设标准

  1.类型一:棚体高度不低于3m,肩高不低于2m。立在圆官个少于47×1.8mm;水泥立柱外径不少于90 ×90mm。立柱间距不大于3m。纵梁圆管不少于40×1.8mm。拱管圆管不少于20×1.2mm。主体骨架与地面接触的材料采用热浸镀锌管。直接焊接的焊点必须满焊且做防锈处理。现场组装采用螺栓或M5自攻螺栓紧固。水槽可代替肩部纵梁(肩管)。配套喷灌或滴灌或其它节水灌溉方式。

  2.类型二:棚体高度不低于2.5m,棚宽一般6-9m。棚宽7m以下的拱管不少于25×1.2mm;棚宽大于7m的拱管不少于32×1.2mm。顶纵向拉杆不少于20×1.2mm。拱管间距不大于1.2m。棚头棚尾两侧各一根不少于25×1.2mm斜拉撑。材料采用热浸镀锌管。配套喷灌或滴灌或其它节水灌溉方式。

  三、补助面积与标准

  (一)起补面积。各类温室大棚的起补面积分别为智能温室2亩、智能温控大棚一 10亩、智能温控大棚二10亩、温室大棚一20亩、温室大棚二20亩、温室大棚三20亩。多棚型申报的合计起补面积以其中起补要求高的为准。

  (二)基本补助标准。建立省级和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分担机制。省级财政对温室大棚按基本补助标准,按照省级80%、本级20%的比例分档予以补助,参照原六类省定温室大棚补助标准,即智能温室每亩10万元、智能温控大棚一每亩5万元(其中未配备外遮阳系统的智能温控大棚一基本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亩补助4万元)、智能温控大棚二每亩2万元、温室大棚一每亩1万元、温室大棚二每亩0.75万元、温室大棚三每亩0.5万元。预计2022年至2026年本级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给予补助。广源温室专注智能温室设计建造。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验收。市农机发展中心组织对当年实施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助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内容、验收方法、验收程序、验收报告、验收表等参照原办法(闽农种植函〔2019 ]576号)执行。对验收中遇到的建设标准等难以判定的重大问题,可由市农机发展中心提出书面请示,省农业农村厅适时组织省级专家评审,并书面函复,作为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的依据。验收合格的补助项目,市农机发展中心应及时将具体情况在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公示7天,如有异议应及时整改补充,再次公示7天.


  (二)资料存档。市农机发展中心应做好项目资料整理存档,包括项目储备、转报文件、资金预拨文件、变更、验收报告及附件、公示、拨付、整改通知等材料及必要相片,做到一项目一档案。

  (三)绩效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加强绩效管理,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自觉接受审计、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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