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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优先优待政策,你了解多少?

2021-03-15 17:42 作者:退役人才网  | 我要投稿

退役免费找工作就来退役人才网,大家好这里是勤劳的小役,今天为大家更新的是退役军人优先优待政策相关内容,请大家一起来跟小役学习一下吧!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13条,旨在充分发挥企业、产业集聚的各类开发区吸纳就业、推动创业的积极作用,促进更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内实现稳定就业、投身创业创新实践。

《意见》指出,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促进他们到开发区就业创业,对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落实扶持政策

(1)开发区内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或者企业聘用退役军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退役军人创办中小微企业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贫困人员,政策给予社保补贴。

二、积极促进就业

(3)鼓励企业招录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军人。

(4)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开发区内自行投资项目产生的岗位,设定一定比例(数量)招录退役军人。

(5)各区开展活动中设置退役军人招聘专区,定向提供合适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

(6)信息集中管理,建立各区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岗位信息共享渠道,使用好各种退役军人相关平台网站,定期统计共享退役军人就业数据。

三、优化创业环境

(7)各区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优惠或免费提供退役军人场地、设置退役军人专区的,当地政府可视情给予适当支持。

(8)降低退役军人创业成本,对退役军人创办的紧跟国家产业发展导向的、获得版权注册或专利等创新技术的、推动经济转型或具有较强就业吸纳作用的企业,给予重点关注和支持。

(9)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和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支持退役军人初创企业发展。

四、加强服务管理

(10)发挥区内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作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优惠为退役军人及其创办企业提供有关金融、外贸、法律、保险、审计、会计、知识产权、资产评估、计算、测试、信息咨询、人才交流与培训等支撑服务。

(11)鼓励各区开设退役军人“绿色通道”,对符合入驻条件的,简化相关核准手续。

(12)加强对区内退役军人创办企业的信用培育。退役军人创办企业申请高信用等级管理的,应加快认定工作进程。

(13)对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各区相关制度及管理规定,造成社会危害、损害退役军人及军创企业良好社会形象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那么退役军人有哪10项特殊优待政策呢?有哪些人可以享受?具体政策有哪些?

1.建立“两参”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2.参战、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或在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可以优先安置

3.对参战、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服役的退役军人,其随迁子女转学、入学

4.参战,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以及战区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将编入地方志;

5.由供养方式安置的退役军人,将由国家进行供养终身;

6.建立为伤病残退役军人指令性移交安置;

7.对残疾退役军人,采取优先享受就业优惠政策;

8.对“两参”、残疾退役军人,给予医疗优惠;

9.残疾的退役军人,依法享受抚恤;

10.弘扬革命英雄烈士主义精神。

小役希望这些对退役军人有帮助的政策能够尽快落实,给退役军人提供更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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