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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医保局:2022年底县域内就诊率力争达90%以上

2020-06-22 18:48 作者:CN医院院长杂志  | 我要投稿

近日,四川省医保局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疗保障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

来源:成都市政府网、四川卫健委

为发挥医保在资源配置中的杠杆作用,落实分级诊疗,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疗保障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五个部分,具体明确了我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疗保障改革的总体要求、改革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和考核办法。

 

《意见》还确定了保障基本、健全机制、因地制宜、明确责任的基本原则,提出了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保基金绩效降低个人负担的主要目标。

 

《意见》明确,通过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参保人员基层就诊,到2022年底县域内就诊率力争达90%以上,基层门急诊人次和住院人次占比分别较试点前提升不少于5个百分点;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疗费用增速与GDP增速等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协调一致,综合考虑县域就诊率提升和人口增长情况,县域内医疗总费用年增长率原则上不超过10%;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有效遏制大检查、大处方等过度医疗行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医保基金支出年增速不超过当地经济增长水平;维护参保群众的医疗权益,切实降低个人负担,到2022年,县域内就诊患者医疗费用个人实际负担控制在30%左右。

 

《意见》针对医共体医保管理目标,提出了五项改革任务。一是实施医保“一个总额”管理,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一个总额”预算管理,对实现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医保结算、考核监管“五统一”的医共体可实行“一个总额付费”;二是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医共体为载体做大做强做实家庭医生服务,建立家庭医生医保签约服务包;三是支持共享医疗服务,把医共体内共享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四是实行药品耗材统一采购;五是探索收付费改革,结合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病种付费、床日付费等,率先在医共体内开展收付费改革。

 

为了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意见》提出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签订一个服务协议,改革定点服务协议的签订方式,医共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医共体成员单位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一个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二是推行一套监管体系,明确各级医保部门与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协同承担医保基金的监管责任;三是搭建一体化信息平台,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四是严格实施考核制度,对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成效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机制。

 

,《意见》提出了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考核相关要求。在考核范围方面,分别以各医共体整体、家医团队整体为单位对“一个总额付费”、家庭医生医保服务进行年度考核;在考核指标方面,分别制定了“一个总额付费”的考核指标,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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