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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方实验录》第一七案 白虎汤证其一

2023-02-24 07:59 作者:紅旗漫捲西風  | 我要投稿

第一七案 白虎汤证其一 曹颖甫师讲授 姜佐景笔记 曹颖甫师曰 住三角街梅寄里屠人吴某之室,病起四五日,脉大,身热,大汗,不谵语,不头痛,惟口中大渴。时方初夏,思食西瓜,家人不敢以应。乃延予诊。 予曰:“此白虎汤证也。”随书方如下: 生石膏一两 肥知母八钱 生甘草三钱 洋参一钱 粳米一小杯 服后,渴稍解,知药不误,明日再服原方。至第三日,仍如是,惟较初诊时略安。本拟用犀角地黄汤,以其家寒,仍以白虎原剂增石膏至二两,加赤芍一两、丹皮一两、生地一两、大小蓟五钱,并令买西瓜与食。二剂略安,五剂全愈。 曹颖甫曰 此证二诊时,其夫名玉芳者,固一黑籍冤魂也,靳其资,谓予曰:此妇予甚不爱之,如不愈,先生不必再来。予曰,汝以钱为重,我以人命为重,以后我来与否,汝可不必问也。前后凡六诊,两易方,竟得全可,为之快意者累日。 姜佐景按 本案方原为白虎加人参汤,却标作白虎汤证者,盖为求说解便利,示学者以大范故耳。石膏所以清热,人参所以养阴,养阴所以佐清热之不逮,同属于里,非若白虎加桂枝汤、桂枝加大黄汤之兼有表里者,故今姑一并及之。后人于白虎汤中加元参、生地、麦冬之属,即是人参之变味,不足异也。 陈惠民先生《医药笔记抄》曰: 浙鄞有徐姓者,居鹦脰湖浜,不农不儒,始依父兄以闲游,继有妻子而号苦。思欲养家,爰记医方,悬牌疗疾,冀得蝇头之利。人知底蕴,谁肯寄之以命。冬衣敝絮裹以棉袍;夏衣草衫蔽以葛衫。日逐游猎,寻病而医。人见其濯濯也,以仆隶下人视之。进而坐谈,踞身不起,必俟一饭而后归。一日,有隔里许之姓朱者,偶触伤寒,八日而死。徐闻之,贸贸然来。入其门,其尸已移房出堂矣。徐按其胸,曰:“心口尚热,可医也。”朱之家属以天气炎夏,急治棺成衣,立图殡。且知其不精于医也,无人听之。徐自取楮笔,书白虎汤一方,令其侄速检药石。其弟侄曰:“子非华佗,能挽人于危乎?子非纯阳,能起死复生乎?子饿难度,不如与我帮忙,同食三朝,不必以拙技尝试也。”徐曰:“气虽绝,胸尚热,死马还须当活马医之。子与我钱百枚,我往市中沽药。能生,乃汝家之福;不能生,算我借用此钱也。”其弟侄厌其缠绕,与之。徐自煎自熬,以汤药灌死者之口,竟顺受而下。须臾,死者手微动,而口有气。徐曰:“生矣。”时满堂哀哭之声毕止,于是复舁至房,调理数日而愈。咸以此为神医也,不可貌相,谢银十两,由是名声大振,延者有人。徐欣欣得意云:“白虎一汤,能起死回生,况病而未死之人乎?”(佐景注:此言误矣!)凡遇病者就之,即开白虎汤与之。不及两月,医死者十余人,被人拷打数次。医道仍不行,而朱复活二十余年。(录《现代中医》) 按:原案出于文人之手,而非医者之笔,故所着要之脉证毫不知晓,本无引证之价值。姑引之者,以见白虎之活用可以肉白骨,误用足以死病人,亦聊作吾医界之棒喝云。 曹颖甫曰 病于寒者得火而喜,以为天下莫火若也;病于热者得水而喜,以为天下莫水若也。盖狃于一偏者,必有一偏之弊,苟非精通医理,而随证处方,则以姜桂取效者,或不敢用凉剂;以芩连奏功者,或不敢用温药。甚有偏于泻者,以泻药而杀人;偏于补者,又以补药而杀人。自非辨证精审,然后用药,无论古方时方,何在非杀人之利刃哉?庄生有言:哀莫大于心死,为其执而不化也。是故病机出入,既不能因之斡旋,方治措施,又不能决其功效,则病者之死机未动,医者之生理先亡,可不警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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