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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涉及凤溪社区“城中村”地块等,13份征收事项公告

2023-11-03 06:44 作者:大青浦房谈  | 我要投稿

内容摘要:青浦区发布了13份土地征收事项,涉及凤溪社区“城中村”地块及上海第四批“土拍”朱家角打包地块。

近日,青浦区发布了13份土地征收事项,其中,4份为拟征地告知书;5则为征地公告;其余4份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本期土地征收涉及街镇有金泽镇、华新镇、朱家角镇、盈浦街道、徐泾镇。

本期征收用途为道路广场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绿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供应设施用地、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

本期征收亮点:

  • 凤溪社区“城中村”改造地块继10月6幅地块公布征收后,再次启动2幅地块征收。

  • 上海第四批“土拍”朱家角打包地块公布征地公告

一、拟征地告知书

1、项目名称:“一点”方厅水院附属用地部分二

“一点”方厅水院附属用地部分二

批准文号: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190号

金泽镇新池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2023〕165号,国家拟征收你村8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青浦区金泽镇,东至上海馆,南至01-01-07地块,西至雪落漾,北至01-01-07地块

用途:道路广场用地

“一点”方厅水院附属用地部分二,位于水乡客厅单元上海部分西南角,即“一点”区域。

2、项目名称:上海凤溪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08-08地块

08-08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191号

华新镇人民政府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2023〕93号,国家拟征收你华新镇人民政府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凤星路,南至瞿家港,西至新通波塘,北至友强路

用途: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项目名称:上海凤溪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08-08地块

批准文号: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192号

华新镇新木桥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2023〕93号,国家拟征收你村干泾组、花园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凤星路,南至瞿家港,西至新通波塘,北至友强路

用途: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上述拟征地告知书2、3均为同一项目,即08-08地块。

08-08地块位于凤溪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根据已批复的上位规划,该地块用地面积1587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实际用途为邻里中心

4、项目名称:上海凤溪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11-04地块

11-04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193号

华新镇新木桥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2023〕193号,国家拟征收你村干泾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瞿家港,南至凤溪塘,西至新通波塘,北至瞿家港

用途:公共绿地

11-04地块位于凤溪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

二、征地公告

5、项目名称:朱家角镇珠溪路东侧I05-06地块

珠溪路东侧I05-06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告〔2023〕第126号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青浦区朱家角镇 东至朱昆河,南至新阳五号支河,西至珠溪路,北至西围河

建设用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青浦区朱家角镇新华村15068.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582.10平方米、建设用地254.20平方米、未利用地232.0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5068.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582.10平方米、建设用地254.20平方米、未利用地232.00平方米。

珠溪路东侧I05-06地块位于朱家角新镇区单元。

根据近期公示的片区规划,珠溪路东侧I05-06地块用地面积为945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用地,本期公示征收面积多达15068.30平方米,应该包含了周边绿地。

另外,上海今年第四批“土拍”清单已公布,I05-06地块及其南侧I05-20地块(商品房)作为打包地块也位列其中。

6、项目名称:朱家角镇珠溪路东侧I05-20地块

珠溪路东侧I05-20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告〔2023〕第127号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青浦区朱家角镇 东至朱昆河,南至淀山湖大道,西至珠溪路,北至新阳五号支河

建设用地用途: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青浦区朱家角镇新华村45099.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956.10平方米、建设用地1143.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5099.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956.10平方米、建设用地1143.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珠溪路东侧I05-20地块位于朱家角镇新镇区单元。

根据近期公示的片区规划,该地块用地面积为3838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征地公告写出了二类住宅组团用地,仅供参考),容积率1.2,规划住宅300套商品房。

I05-06,I05-20打包地块已被纳入上海今年第四批“土拍”拟出让地块清单中。

7、项目名称:上海青浦苗泾港(光涞)(土建)110kV输变电工程

苗泾港(光涞)(土建)110kV输变电工程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告〔2023〕第128号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青浦区徐泾镇 东至生产防护绿地、南至光涞路、西至04-27地块、北至生产防护绿地

建设用地用途:供应设施用地(110kV变电站)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青浦区徐泾镇光联村2578.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578.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青浦区徐泾镇光联村7组628.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0平方米、建设用地467.40平方米、未利用地159.5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206.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0平方米、建设用地3045.90平方米、未利用地159.50平方米。

苗泾港(光涞)(土建)110kV输变电工程用地为04-25地块,位于光涞路、诸光路西北。其南部有规划的25号线高光路站(该站名为笔者所取,便于说明),25号线存在不确定性,仅供参考。

8、项目名称:金泽镇西岑社区港悦路北侧周边地块道路用地

港悦路北侧周边地块道路用地示意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告〔2023〕第129号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青浦区金泽镇 东至练西公路,南至港悦路,西至河道,北至岑杨路

建设用地用途:道路用地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青浦区金泽镇29614.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6895.30平方米、建设用地1365.80平方米、未利用地1353.00平方米。

青浦区金泽镇田山庄村第十一村民小组237.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4.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72.70平方米。

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三村民小组312.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7.60平方米、建设用地34.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四村民小组2180.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31.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8.3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2343.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369.30平方米、建设用地1400.30平方米、未利用地1574.00平方米。

9、项目名称:青浦区环城水系三期新建工程

青浦区环城水系三期示意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告〔2023〕第130号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青浦区盈浦街道,东大盈港(盈港路-环城河)、环城河及淀浦河沿岸

建设用地用途:绿地、水域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青浦区盈浦街道691.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691.9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691.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691.9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10、项目名称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古思浜南路(冠赢路-古思浜路)新建工程

古思浜南路(冠赢路-古思浜路)新建工程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3〕第99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华新镇,东至规划18-01、18-02、17-02、17-01地块,南至规划古思浜路,西至规划16-05、16-06地块,北至规划冠赢路

项目用途:道路广场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160、161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青浦区华新镇北新村夏家宅组,青浦区华新镇北新村周泾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7016.40平方米、建设用地 2294.70 平方米、未利用地 570.9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9882.00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18.80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0元/平方米,蔬菜地7.8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古思浜南路规划北起冠赢路(规划),南至凤星路,板块上隶属于华新镇凤溪社区。以古思浜路为界,以南(古思浜路-凤星路)路段为现状道路;以北,即本期征地路段(冠赢路-古思浜路),属于新建工程。

古思浜南路(冠赢路-古思浜路)东西两侧为正在开发的中交凤启虹桥项目

11、项目名称:上海新华泰医院项目规划道路项目

华泰医院项目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3〕第100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华新镇,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纪鹤公路,北至05-09地块

项目用途:道路广场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155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凌家村,青浦区华新镇凌家村小林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1604.40 平方米、建设用地 426.90平方米、未利用地 0.3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2031.60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18.80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0元/平方米,蔬菜地7.8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12、项目名称:龙联路(规划小涞港桥东侧接坡-涞港路)新建工程

龙联路(规划小涞港桥东侧接坡-涞港路)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3〕第101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徐泾镇,东至区界,南至24-01地块,西至涞港路,北至16-02地块

项目用途:道路广场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83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徐泾镇二联村4组,青浦区徐泾镇二联村6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3715.30 平方米、建设用地 44.80平方米、未利用地 376.4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4136.50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30.3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0元/平方米,蔬菜地7.8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龙联路(规划小涞港桥东侧接坡-涞港路)新建工程(龙联路桥)也被列入了今年开工项目。东起闵行区的规划小涞港桥东侧接坡(与已建龙联东路接顺),西至青浦区的涞港路(与已建龙联路接顺),规划红线宽度20米,全长约178米,道路为双向四车道,并设有非机动车和人行道,设计车速为每小时30公里。

项目预计今年下半年开工,工期约为一年半。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打通交通连接不畅堵点,促进闵行和青浦的联通和发展,对大虹桥“内联外通”的交通网络体系建设以及闵行承接进博会溢出效应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13、项目名称:改建徐灵路道路工程

改建徐灵路道路工程示意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3〕第1007号

项目位置:东至小涞港、西至诸光路

项目用途:道路广场用地

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11]372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徐泾镇二联村5、6、7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7841.9平方米、建设用地971.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8813.3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 130.3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改建徐灵路道路工程位于虹桥主城片区,其东段为区区通徐灵路-兴虹西路贯通工程。

资料:上海市政府网

编辑:大青浦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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