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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第八期)

2023-06-30 17:06 作者:七年大乱战  | 我要投稿

立宪运动(下期)

(十三)国会请愿运动是清朝末年立宪派人士呼吁清廷速开民选国会实行内阁制的一场政治运动,从1910年1月开始第一次请愿活动,到1910年年底结束第四次请愿活动。清廷面对请愿运动压力,遂将原定为九年的期限提前三年,即于1913年召开国会,并先设责任内阁。但是1911年5月8日清朝廷组成以奕劻为首的“皇族内阁”毫无立宪诚意,令立宪派大失所望,遂同情革命。清廷正式颁布宪法大纲、搞公开政治的做法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头一遭,按照《筹备事宜清单》时宪政的设计者们将预备立宪期限定为9年,并详细开列这9年的筹办大事和时间表:第一年(1908年)筹办谘议局、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国民普及教育、编订重要法典等;第二年(1909年)举行谘议局选举、颁布资政院章程、人口调查、设立各级审判厅等;第三年(1910年)资政院开院、筹办厅州县地方自治、颁布文官考试制度等;第四年(1911年)续办各级地方自治、颁布地方税章程等;第五年(1912年)各级地方自治初具规模。1908年8月清廷在立宪派的鼓噪声中终于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以及《议院法选举法要领》和《议院未开以前逐年筹备事宜清单》,并宣称:“上自朝廷,下至臣庶,均守钦定宪法,以期永远率循,罔有逾越。”从规划和时间表来看要办的这些事情基本都是大事情,对于一个向现代国家转型的旧中国来说其难度可想而知。客观的说新政和预备立宪的各项措施在辛亥革命前还是取得一定成效,这也说明清廷已在某种程度上已经突破沿袭千年的“祖制”(不仅是清朝,而是从秦汉以来的传统专制制度),正在自觉或不自觉地朝着现代国家推进。特别到了预备立宪更是深刻地触动传统政治体制中最保守最核心的成分——专制皇权,在这个结构性变化即将来临的时候任何的鲁莽和冒进都将给中国的未来带来灾难。但是正如1909年日本首相桂太郎冷眼旁观的:“立宪和国会等制度是好的,但需要很长时间的准备,中国现在走得太快,一定会出问题的。”

(十四)按照1908年的筹备立宪路线图,清廷要进行九年的预备工作后方能召开国会,颁布宪法。但是一旦民众的力量被发动起来,其进程和结果便不是改革的设计者所能控制和预料的。诚然清廷在1909年和1910年设立谘议局和资政院,但立宪派认为谘议局受制于督抚,而资政院为非驴非马之议会,因而大都希望能在两三年内便召开国会。1910年资政院在讨论“速开国会案”时议员们全体赞成并起身欢呼,足以见其心情之迫切。从1907年秋天起各地立宪派便纷纷上书清廷,要求速开国会。而在1909年10月各省咨议局第一次开会时江苏咨议局议长张謇通电各省咨议局,建议组织国会请愿同志会,经过一个多月的多方联络后各省代表于12月18日陆续抵达上海,开会商议请愿速开国会之事。1910年1月各省请愿代表团代表到北京后向都察院呈递由直隶谘议局议员孙洪伊领衔的“速开国会”请愿书,期以一年之内召开国会,则天下幸甚。都察院的大人们对此类干涉朝政的帖子向来十分反感,因而没有为他们代奏。代表们失望之余便开始遍谒朝臣,寻求支持。他们首先去求见的是首席军机奕劻和其他军机大臣,奕劻一向圆滑,他对请愿代表说:“我亦国民一分子,自必帮忙。”那桐也表示赞成。在经过他们的争取后鹿传霖和戴鸿慈也表示理解,但在访问一些皇族亲贵的时候肃亲王善耆、贝子溥伦和镇国公载泽则避而不见,而贝勒载涛和毓朗则表示将竭力相助,总算是让代表们感到些许安慰。与此同时各省督抚也纷纷致电清廷,请求:“俯从舆论,速开国会。”随后御史江春霖(也是资政院议员)特意上折“奏请缩短国会年限”。不仅如此连旗民也加入请愿队伍,他们公推代表,赴都察院呈请代奏速开国会,在这种情况下都察院只好将这些请愿书一同上奏。

(十五)不过令代表们失望的是1910年1月30日清廷发布上谕对请愿速开国会之事作了答复,上谕中虽然对代表们的爱国热忱“深表嘉悦”,而且保证“宪政必立,议院必开,所慎筹者,缓急先后之序耳”,但还是以“国家幅员辽阔,国民智识不一,邃开议院,反致纷扰不安”为借口拒绝代表们的请愿要求。对于这个结果时各省请愿代表们并不感动吃惊,如果请愿一次就能成功,那就不叫中国的朝廷了。于是他们经过商议后决定再次发动请愿,而且要扩大请愿代表的范围,并广泛征集请愿签名,以壮声势。同时请愿代表们还制定章程并成立“国会请愿同志会”,北京设立总部,各省各埠设立支部,隐然已有政党之雏形。1910年6月初经过“国会请愿同志会”的努力后各省代表们再度进京,发动第二次请愿,这次请愿代表扩大到150人,除了各省谘议局议院外还包括各省商会、学会及华侨代表等。而且令人鼓舞的是这次请愿还征集到30万人的签名,其规模远远超过第一次。进京请愿代表再次来到都察院,呈递十份请愿书,虽然十份请愿书各有侧重不同,但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速开国会才是弭乱救亡之策。请愿代表们还警告说:“如果不速开国会,汉唐元明末造之祸必将复见于今日,与其等大难已作同遭玉石俱焚之惨,何不及今力持大体。俯顺民情,速开国会,以弭乱于无形乎?”这次都察院没有为难,而是立刻代奏朝廷。请愿书上去后朝中大臣开始分化,有人力主严旨震吓,以免代表们哓哓不休;有人则认为民心不可失,民怨不可积,须婉言对付,免生枝节。据说载沣看到请求立宪的签名者已经有三十万之多时也曾忍不住拍案大呼:“人民请愿如此之多,倘再不准,未免大失民心。”

(十六)但是这些大员们讨论下来,觉得还是不能轻易服软。万一这先例一开,以后这些老百姓都群起效尤,朝廷的威严何在? 岂不是留下极大的麻烦。于是这次朝廷发布的上谕口气更加严厉,毋得再行渎请。第二次大请愿失败后代表仍未气馁,他们通电各省:“务必再作第三次请愿之举,矢以百折不挠之心,持以万夫莫拔之力。三续,四续,乃至十续,或可有望成功。”于是他们便展开规模更大的第三次国会请愿活动。“国会请愿同志会”经过讨论形成三个决定:一是请愿代表范围继续扩大,正式请愿时各府、厅、州、县都派代表一至二人到京,近省至少100人以上,远省至少50人以上;二是分发签名册,并约定各省征集至少上百万的签名;三是交叉请愿,代表团向资政院请愿,各省谘议局及各团体同时向资政院请愿,各省谘议局及各团体再向各省督抚请愿。1910年7月1日留日学生千余人在东京锦辉馆举行集会,声援请愿代表团,并表示要积极参加第三次国民大请愿(看来留日学生支持立宪的也为数不少)。随后南洋、美洲和日本等地的华侨也纷纷致电支持请愿活动,并相继派出代表到北京以示支持。当时的各大报纸、杂志也大造舆论,大力鼓吹速开国会的好处,一时间“请愿召开国会”成为当时最热门的话题,全国各地也都形成一股请愿速开国会的热潮。1910年8月15日国会请愿团召开会议,决定各省各团体代表在农历八月前必须到达北京,九月上书资政院,请开国会。另外国会请愿团向各省谘议局致电建议,国会召开之前不承认新租税,各省谘议局开年会只讨论一个议案,那就是速开国会案,目的不达到,各谘议局即行解散。不久各代表便陆续抵达北京,连一向闭塞落后的甘肃也派出代表前往北京参与请愿。更有甚者山西代表到达北京时在京的山西籍官员全体驱车乘轿,前往正阳门车站迎接本省代表,一时热闹非凡、轰动京师。

(十七)请愿代表团向资政院整队出发时奉天在京学生牛广生、赵振清等十七人突然来到,他们交给请愿代表一封信,表示:“国家瓜分在即,非速开国会不能挽救,今第三次请愿势不能再如前之和平。”随即牛广生和赵振清两人要拔刀剖腹,以明心迹。经过请愿代表苦劝后两人趁人不备,各从自己腿上和胳膊上割肉一块,涂抹于请愿书上,并高呼“中国万岁,代表诸君万岁!”随后忍痛踉跄而去。代表们亦泪流满面、为之感动,在民选议员的强烈要求下资政院通过速开国会案,随后具折上奏。与前两次请愿不同的是立宪派这次广泛发动社会各阶层的民众,并进行声势浩大的请愿签名和游行活动,直隶各界人士1000多人在全国学界请愿会会长温世霖等人率领下列队前往直隶总督署请愿,迫使直隶总督陈夔龙允为代奏。10日后河南各界人士3000多人在开封游梁祠举行请愿签名活动,随后列队到河南巡抚衙门请愿,巡抚宝棻亲自出来接见并答应代奏朝廷。山西太原民众1000多人集会,签名支持请愿活动,并前往巡抚衙门请愿。同日山西谘议局和国会请愿同志会组织召开上万人的请愿大会,当场签名的就有5000多人,随后列队游行到巡抚衙门请愿。福建各界人士5000多人游行到总督衙门请愿,闽浙总督松寿接受请愿书。同日四川国会请愿同志会召开请愿大会,到会者6000多人,并在谘议局议长蒲殿俊的率领下大家列队前往总督衙门请愿,总督赵尔巽答应代为转奏。在各省请愿同志会的组织下其它各省如湖北、湖南、江西、贵州等地的签名请愿活动都在如火如荼的开展中,特别是东北三省请愿活动开展尤为热烈,当时奉天各地集会人数均在万人以上,签名者近30万。

(十八)谘议局这边的请愿活动也很顺利,各省谘议局基本上都通过呈请速开国会的议案,并组织好进京请愿代表。在民众的请愿热潮下各省督抚也受其感染,东三省总督锡良领衔,湖广总督瑞澄、两广总督袁树勋等18个督抚及将军都统联名上奏,请求立即组织责任内阁,召开国会,以免人心沸腾。各省实力派官员的表态,对立宪派发动的国会请愿活动是极其有力的支持,在此情况下清廷不得不做出让步。1910年11月4日摄政王载沣宣布将原定为九年的期限提前三年,改于1913年召开议院,对此江浙等省的立宪派则觉得朝廷已经让步,不宜再行追逼。但部分请愿人士感到不满,他们认为没有必要再等三年,特别是东三省的请愿代表更是坚决要求速开国会。12月2日奉天省城学生数十人前往省谘议局面见议长和副议长,当场割指刺股写血书,要求进行第四次请愿活动。但是清廷不愿意再行更改,随后下令遣散请愿代表,并强行将东三省代表押解回籍,还将直隶代表温世霖找了个借口发配新疆充军,以杀鸡儆猴。与此同时清廷则命各省举行欢庆活动,以表示对朝廷“五年立宪”决策的拥护。于是各地在官方的组织下张灯结彩,军乐队开道,群众和学生手提红灯,高唱爱国歌,三呼万岁。“庆祝国会”四个大字则随处可见,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不管怎么说在这场运动中那些雪片般的请愿书蜂拥至京的请愿代表,数百万的民众签名还有那些割臂、割股写血书的壮举,这一切的一切都表明这个古老帝国的民众正在用全部的热情和心血致力于促进一种大变革的发生。从这点来看第三次国民大请愿运动不仅可以与英国的大宪章运动相媲美,即使与后来的五四运动相比也毫不逊色。

(十九)但事情很快又突转急下,按照修订后的预备立宪规划,1911年最重要的事情便是组建责任内阁。1911年5月8日清廷裁撤旧内阁和军机处,设立责任内阁。在新发布的内阁官制章程中对新内阁的组织结构和职权作了明确规定:内阁由国务大臣组成,国务大臣包括内阁总理大臣一人,协理大臣一至二人,各部大臣共十人(外务、民政、度支、学务、陆军、海军、司法、农工商、邮传和理藩院十部)。应该说这种构架和当年袁世凯力争的责任内阁基本相似,在推进中国专制政治结构的转型还是具有很大进步意义的。但是载沣任用满族亲贵的祸端也在这次内阁名单上彻底暴露,当时的内阁名单如下:总理大臣奕劻(宗室),协理大臣那桐(满)和徐世昌(汉),外务大臣梁敦彦(汉),民政大臣肃亲王善耆(宗室),度支大臣载泽(宗室),学务大臣唐景崇(汉),陆军大臣荫昌(满),海军大臣载洵(宗室),司法大臣绍昌(觉罗),农工商大臣溥伦(宗室),邮传大臣盛宣怀(汉),理藩大臣寿耆(宗室)。内阁总共13人,满族即占到9人,其中皇族7人,汉族竟然只有4人,举国都为之哗然。立宪派本有两个要求,一个是速开国会,一个是责任内阁,但速开国会的要求被打了折扣,而皇族内阁就更是让那些立宪派至为的失望。因为在这个极为敏感的问题上清廷在不经意间犯下的巨大错误,这等于是证明革命党人反清排满和实行种族革命主张的正确性,这等于是在给革命党人加分助力的愚蠢之举。梁启超在第三次请愿之前说:“现今之政治组织不改,不及三年,国必大乱,以至于亡,而宣统八年(1916年)召集国会为将来历史上必无之事”。对于“皇族内阁”的出台时梁启超更是愤懑至极,谓将来世界字典上决无复以宣统五年(1913年)四字连属成一名词者,诚能并力以推翻此恶政府而改造一良政府则一切可迎刃而解。

(二十)一贯主张改良的梁启超都这么说了,那清朝剩下的日子可就指日可待了。但话说回来清廷“五年立宪”也未免太速,回顾清廷覆灭后的近百年历史,中国要想实现真正的宪政民主,即使路线图划定为五十年也不为过,但最为可笑可叹的是当时的人竟然连5年都等不了。由此清末宪政的失败和未来的宪政民主之路,其艰难可想而知。在过度狂热的情绪下中国选择更为艰难的一条路,这难道就是历史的选择抑或是中国人的宿命?20世纪初随着清政府推行“新政”,资产阶级爱国运动和革命运动的兴起,民族资产阶级上层的政治代表也积极行动起来,重新议论起开国会、立宪法的问题。他们认为要发展资本主义就必须改良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治组织,开国会、立宪法,实行君主立宪。只有这样才能“安上全下”,即缓和阶级矛盾,消弭革命,抵御外侮,争得资本主义发展的有利条件。并使本阶层获得参政的权益,保障自身的经济利益。这样要求实行君主立宪就成这一时期改良派的政治纲领及其活动的中心内容,故改良派也被称立宪派,为此他们开展一场延续八九年之久的立宪运动。立宪派又分为海外和国内两个部分,海外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戊戌变法失败后他们受清政府通缉,成为“国事要犯”,在国内无立足之地,逃往国外。在华侨中建立保皇会,宣传保皇、立宪,反对革命,在国内外有相当的影响,这部分人也被称为保皇派。国内以较大的商办企业主、商办路、矿公司的主持人以及与他们在政治、经济上有联系的知名人士为代表,如大生纱厂和通海垦牧公司的主办人张謇、浙江铁路公司总理汤寿潜、湖北铁路协会首脑汤化龙、首倡湖南“铁路股东会”的谭延闓等都是立宪派里声名显赫的人物。同身居国外的立宪派比较时他们有较强的政治、经济实力,是国内立宪运动的发起者和组织者。

(二十一)立宪运动的酝酿起于1903年,这一年广西会党举起反清义旗,同时又先后发生“拒俄”、“拒法”运动和《苏报》案事件,资产阶级领导的民主革命运动也得到迅速的发展,在此形势下立宪之说以起。接着日俄战争和三十一年的俄国革命又给立宪派的要求提供最新的例证,从此立宪之声,洋洋遍全国矣。在立宪派的鼓动下一部分汉族官僚出于同满洲贵族争夺权力的目的,也先后向清廷奏请立宪,他们并不属于立宪派,但其活动却壮大立宪运动的声势,从此立宪运动也就从酝酿逐渐进入实行的阶段。拒法运动是1903年中国人民开展反对法国侵略我国广西的爱国运动,1902年广西爆发会党游勇的反清起义,声势日益浩大,广西官府被打得狼狈不堪。1903年4月24日日本报纸忽然刊载如下消息:“广西巡抚王之春为平定游勇,请求驻屯越南谅山的法兵援助。同时向亨达利洋行筹借巨款,答以事平后用全省路矿等权益作酬。”消息传出后国内外绅商学各界大为震动,28日各省留日同学会干事及留学生会馆干事集会,决定致电北京政务处,请将王之春撤职,拒绝法人无理要求。并致电上海中国教育会,请求响应,协力电争。次日留日学生大会于神田锦辉馆举行,参加者有500余人,通过致电力争等决议。会后又向政务处发出长函,陈说借兵借款“平乱”,将祸至无日,言之寒心。同日中国教育会在上海张园召开拒法大会,各界到会者达400余人,通过发电阻止借款借兵,以保主权。29日虽受顽固者阻挠,但两广在沪绅商仍再次集会,募得“爱国捐款”千余元。广州、杭州等地绅商学界也先后投入“拒法惩王”的斗争,在各界人民的强大压力下清政府被迫罢免王之春。虽然后来证实向法国殖民者借兵借款是误传,但这次运动充分表明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高度的爱国热情。1906年9月)清政府正式宣布“预备立宪”,对此立宪派欢欣若狂,认为多年来倡导的宪政终于有了实现的征兆。

(二十二)为了准备参与政权,立宪派在各地相继建立起自己的团体。在国外康有为于1906年3月改保皇会为国民宪政会,9月梁启超在日本东京成立政闻社。在国内有江浙地区的预备立宪公会、湖北的宪政筹备会、湖南的宪政公会、广东的自治会等,这些团体的共同目标就是要求清政府召开具有制定法律、监督政府职权的国会,建立有实权的责任内阁。可是通过清政府的官制改革,他们很快发现清廷并无立宪的诚意,只不过是假立宪之名,以行专制之实。为了迫使清政府真立宪,立宪派联合起来,采取“匍匐都门,积诚馨哀”的方式举行轮番的国会请愿,把立宪运动推向高潮。首先提出国会请愿问题的是宪政讲习所的实际主持人杨度,光绪1907年秋宪政讲习所的主要成员领衔给清廷上了第一份要求速开国会的请愿书,1908年全国各省的立宪派陆续派代表入京请愿,一些留学生、海外华侨以至清廷的驻外使节、官僚也纷纷电请或奏请开国会,一时全国上下形成一股要求速开国会的高潮。对此清政府在采取查禁政闻社的严厉措施、压制立宪派的请愿的同时继续玩弄骗术,许诺定期九年召集国会,公布《钦定宪法大纲》和“九年筹备清单”。此后各省立宪派都投入筹开咨议局的活动,请愿运动遂暂告沉寂。1909年10月各省咨议局同时开幕,立宪派取得合法活动的讲坛,决定以咨议局为阵地,再度发起国会请愿。同年底江苏咨议局议长张謇召集16省咨议局代表在上海开会,决定组成赴京请愿代表团。1910年1月16日“请愿国会代表团”33人向都察院呈递请愿书,要求一年内即开国会,清政府以“筹备既未完全,国民知识程度又未画一”为理由予以拒绝。

(二十三)第一次请愿失败后请愿代表团遵照“诚不已,则请亦不已”的方针,立即部署第二次请愿。他们在北京组织国会请愿同志会,在各省召开大会,募集捐款,征集签名,推选入京代表,据说各省参加签名请愿的竟达30万人之多。在此基础上1910年五月初十请愿代表以全国各种社会团体名义向都察院递10份请愿书,结果又遭到拒绝,清廷并警告立宪派“毋得再行渎请”。第二次请愿失败后立宪派决为第三次准备,誓死不懈。七月各省咨议局联合会在北京召开,决议向即将开会的资政院提出要求速开国会的提案。九月资政院开会后立宪派正式发动第三次请愿,资政院通过请求速开国会的提案,各省督抚也联电军机处,提出速开国会和建立责任内阁的要求。在各方面压力下清政府被迫允许缩短“预备立宪”的期限,将九年改为五年,在国会召开前两年先成立新内阁,同时下令遣散各地请愿代表。这时以张謇为代表的江、浙上层分子决定奉命停止请愿,其它各省仍然要求再缩短预备期限,但步调已不一致,无法组织起统一的行动。十一月奉天省(辽宁)第四次请愿代表启程赴京,天津学界群起响应。清政府感到形势紧迫,即下令将正在北京活动的东三省请愿代表押送回籍,接着又下达镇压学生请愿活动的命令,并将天津学界请愿活动的组织者温世霖遣戍新疆。至此各省立宪派代表纷纷失望而去,各地请愿活动被迫停止。在民主革命运动蓬勃发展的新时期改良派反对革命,坚持君主立宪是违背历史潮流的,但他们掀起的立宪运动在客观上也具有揭露清政府、启发人们的民主觉悟的作用。而立宪派在对清政府绝望后也相继寻找新出路,成为革命派推翻清朝封建帝制的同盟军。

(二十四)大清立宪又称为“立宪运动”,是指中国清朝政府继洋务运动(1861年-1895年)、维新运动(1895年-1898年)之后推动的第三次大型改革,时间跨度从1905年至1911年,目的在于使大清帝国成为君主立宪政体的国家。7月16日清政府发布上谕:“派载泽等分东西洋考察政治。”直陈朝廷的难局:“方今时局艰难,百端待理,朝廷屡下明诏,力图变法,锐意振兴。兹特简载泽戴鸿慈徐世昌、端方等随带人员,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以期择善而从。”由于受革命党人吴樾的炸弹影响,考察宪政的五大臣名单稍有调整,并分两路:载泽、尚其亨、李圣铎前往日本、英国、法国、比利时;戴鸿慈、端方前往美国、德国、奥匈、俄国、意大利。而其随员中大都是后来历史上青史留名的大腕儿,诸如施肇基夏曾佑熊希龄伍光建等等。考察政治大臣出访约半年,考察14个国家,其间参观议院、行政机关、学校、监狱、工厂、农场、银行、商会、邮局乃至博物馆、戏院、浴池、教会、动植物园等,拜会政治家、学者听讲宪政原理,调查各项政治制度,搜集各类图书和参考资料等。1906年8月26日出洋考察大臣代表载泽上奏《奏请以五年为期改行立宪政体折》,该折阐述最重要的立宪之利: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同一天端方亦上奏请定国是以安大计折,以俄国为例,鼓励清朝当局不光要积极立宪,而且还得积极脱离专制政体,取任人而不任法者,一变为任法而不任人。慈禧太后于1906年9月1日下《宣示预备立宪谕》宣布预备立宪,1907年清政府提出要在中央筹设资政院,在各省筹设咨议局张謇汤寿潜等人在上海成立预备立宪公会,之后各地立宪公会纷纷建立。

(二十五)各地(特别在湖广、两江一带)主张立宪的政治团体陆续发表宣言,鼓吹实行君主立宪政体,同时发起国会请愿运动,提出速开国会、颁布宪法、缩短预备立宪期限等诉求。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大清帝国万世一系,同时宣布“十年后实行立宪”。1909年九月各督、抚次第奏报举行各省咨议局选举,1910年九月初一日资政院举行第一次开院礼。资政院开议前后国会请愿运动也进入最高潮,直隶、山西、河南、四川、福建等省先后出现数千人集会,要求督抚代奏请愿呈稿。湖北集会倡议:“不开国会,不承认新捐。”北京方面国会请愿代表团迭向资政院和摄政王上书,资政院除代奏请愿外并通过了陈请速开国会专折。在声势浩大的请愿运动压力下十八个督抚、将军、都统东三省总督锡良领衔联名奏请立即组织内阁、翌年开设国会,清朝廷震惊之下于11月14日宣布缩短预备立宪期限为五年,国会开设之前先设责任内阁。1911年5月8日清政府废除军机处,发布内阁官制与任命总理、诸大臣,成员名单中过半数为清宗室(皇族)与满人,被讥嘲为“皇族内阁”。立宪派、舆论对此多感失望,甚至引起不满,认为清政府实无诚意推行宪政,乃逐渐同情、倾向革命事业。此年为清政府垮台之重要年份,辛亥革命即在该年爆发。即使是清政府已经发布上谕,决定预备立宪。但朝廷内外反对立宪的声音依然不绝于耳。诸多诤谏者试图以对抗中央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忠贞,比如内阁学士文海。

(二十六)文海在一纸奏折中指出立宪有六大错:五大臣以考察政治之名始,却以建议立宪终,属于偷梁换柱;立宪者建议裁撤军机大臣,设置内阁总理,有回归日本立宪前藩镇割据之嫌;中国法制纷繁详尽,立宪者动辄评议,属于剑走偏锋;中国与西洋各国风土人情各异,不能照搬法度;变法求速成,违背立法宜缓不宜急的客观规律;预备立宪一起,原先已有起色之筹饷、练兵之举全部废弛,造成浪费。内阁中书王宝田等亦条陈“立宪更改官制之弊”,提出四大谬误之处:日本实际情况与中国国情相别甚大;德国实际情况与中国国情相别甚大;俄国国势衰弱自有其理由,不全是政制之原因;欧洲国家成败得失亦有其自己的国情。归根结底,王宝田等认为各国有各国的国情,盲目照搬外国经验并不足取。甚至连江苏巡抚陈夔龙这样的地方大员也明目张胆反对立宪变法,陈夔龙认为:“近来预备立宪之举,颇为海内外欢迎,而欢迎之故,无非歆动于地方自治一言。其实程度未到,自治恐为召乱之阶。即仅仅更改官制,似无大弊,而多更一制,即多一耗材之地。”大清立宪这一改革行动侵犯许多原本贵族和大员的利益,上传而下不达,在各方压力下得不到贯彻执行,因此沦为一场假立宪活动。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清政府为此不得不搞这么一出戏,这样包括立宪派在内的广大民众对此极其失望,对清政府丧失最后的信心。在内外因素的交集下爆发辛亥革命,导致清政府的灭亡。

(二十七)大清立宪虽然最终没有成功,但其意义仍然重大。首先这是中国二千年封建与专制向“宪制”的第一次“和平过渡”,是中国历史第一次政治近代化性质的改革和民主制度的建立。中国二千年爆发无数次的“农民起义”,建立一个又一个的新王朝,但从来都是一个专制代替另一个专制,一个“农民帝王”取代另一个“农民帝王”,从来就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宪制”。“宪制”与“专制”完全不同,“宪制”主要有“君主宪制”和“共和宪制”。在封建与专制社会里皇帝的“言”与“行”就是国家的“法律”,在这种没有“宪制”的条件下不仅皇帝的权力是无限的、至高的,也是没有限制的,在一个“宪制制度下皇帝的权力首先受到国家“宪法”的限制。虽然大清立宪准备实行的是“君主宪制”,但“君主宪制”也是一种“宪政制度”,实际上它是一种按不同国家的历史而产生的“宪政制度”,是不同国家按实际历史条件的产物。同时在大清立宪的过程中清政府对经济方面宣称要奖励实业,令各省设立商会,并创立大清银行。在军事方面编练新军,裁汰旧军。 在文化教育方面创办新式学堂,派遣留学生,并于1905年废除科举制度此外还准许满汉通婚,劝止妇女缠足戊戌变法想做却做不到的事情一下子实现不少。虽然清政府并不是真心进行改革,不过是装点门面,以求维持残局。但是像废科举、兴学校等措施,在改变社会风气方面起的作用确实相当大。而且新政中编练的新军许多在资产阶级革命党的宣传下变成推翻清朝统治的重要力量,兴办学堂和选派留学生,出现一大批新型知识分子,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起了重要作用,为辛亥革命的爆发及成功奠定基础。

三民主义

(一)三民主义是孙中山所倡导的民主革命纲领,是其民主思想的精髓和高度概括。三民主义的发展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旧三民主义和新三民主义,它为中国国民党信奉的基本纲领。孙中山设想通过三民主义的实施能够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进而实现国富民强、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三民主义由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组成:民族主义,反对清朝封建专制和列强的侵略,打倒与帝国主义相勾结之军阀,求得国内各民族之平等,承认民族自决权;民权主义,实行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民主政治,而防止欧美现行制度之流弊。人民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政权)以管理政府,政府则有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治权)以治理国家。其核心观念强调直接民权与权能区分,亦即政府拥有治权,人民则拥有政权;民生主义,其最重要之原则有两个,一为平均地权,二为节制资本(私人不能操纵国民生计)。三民主义其实是孙中山一系列挽救民族危亡,探索中国近代化的思考与实践经验的总结和高度概括,这种思考与经验上升为理论以后又对后来孙中山本人及其追随者的革命行动发挥十分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三民主义是中国人民的精神遗产,是激励中国人复兴中华大力量,三民主义有其不可避免的时代局限性。清末时期中国从封建社会逐步沦落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社会的巨大变革无疑对孙中山革命及民主思想的形成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孙中山看到积贫积弱的清政府在西方列强面前任人宰割导致人民生灵涂炭、哀鸿遍野,才激发其救人民于水火、揽大厦于将倾的历史使命感,开始其挽救中华民族的思考与探索。这正如孙中山曾说过的:“今举我国土之大,人民之众,而为俎上之肉,饿虎取而食之。以振其蛮力,雄视世界,余短才浅智,不足以担任大事。而当此千钧一发之秋,不得不自进为革命之先驱,而以应势之要求。”并声明:“中国之革命是为支那苍生,为亚洲黄种,为世界人道。”

(二)清政府各种救国方案先后失败,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进一步传播,他们以西方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等学说作为思想武器,以美国、法国的民主思想作为政治思想。结合中国国情提出三民主义的革命纲领,并用以指导辛亥革命的实践,还与孙中山的思想转变有关,因此19世纪末清政府所面临的一系列内忧外患的社会矛盾就成了孙中山民主思想启蒙及倡导“三民主义”的原动力。三民主义的思想渊源与孙中山本人的成长经历是分不开的,孙中山因革命需要先后有30余年在海外度,。因此孙中山的民主思想也不可避免的与中国儒家文化和西方文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深深根植于两者之中。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孙氏学说是有目的的对儒教文化、民生主义(社会主义)和西方民主这三个传统的结合,孙氏相信一个独特和自豪的中国,只要以儒教文明为基础就会在文化上复兴。”同盟会成立之前的三民主义还处于雏形阶段,孙中山革命思想的萌芽阶段最早可以追溯至19世纪80年代中期,1883年7月孙中山自檀香山启程归国,尤其是到了香港以后孙中山的思想已经发生变化。1886年春夏间孙中山进入广州博济医院附设华南医学堂读书后便经常发表爱国言论,并以“中国现状之危,我人当起而自救”等作为宣传口号。1890年1月孙中山进入香港西医书院读书后经常利用课余时间游走于香港、澳门、香山等地之间,发表不满清政府的政治言论,并经常与陈少白、尤列、杨鹤龄等三人聚会,互抒救国抱负流露对清政府(尤其是洋务派)在对外反侵略斗争中的软弱无能表现强烈不满。三民主义真正初具雏形并正式以革命纲领的形式提出则是在兴中会创立之时,1894年孙中山在檀香山建立兴中会,这个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的最早的组织的入会誓词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建立合众政府”。誓词同《兴中会章程》中救亡图存、振兴中华的内容成为民族主义和民权主义的简要表述,兴中会的纲领中第一次划时代地提出民主共和国的要求。

(三)1895年孙中山在广州起义流产而逃亡国外期间认真研读资产阶级社会政治学说,实地考察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始知徒致国家富强、民权发达如欧洲列强者,犹未能登斯民于极乐之乡也。是以欧洲志士,犹有社会革命之运动也。余欲为一劳永逸之计,乃采取民生主义,以与民族、民权问题同时解决,此三民主义之主张所由完成也。正是由于在此过程中经过孙中山的革命实践和理论学习,三民主义得到丰富和发展,因此在后来的同盟会政纲中三民主义被完整地表述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四句话。其中“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被视为民族主义;“创立民国”属民权主义内容;“平均地权”则被认为是民生主义的实现方式。1905年春孙中山由美赴欧,先后在巴黎、柏林宣扬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号召留学生,了解革命组织的团体,加入共有七十余人。七月孙中山返日,又以兴中会为中心,把华兴会、光复会等革命团体和革命份子联合一致,八月十二日在东京成立中国同盟会。孙中山为总理,并曾通过总章,发表宣言。1905年10月20日孙中山亲自撰写《民报发刊辞》,在这篇文章中他明确提出三民主义(民族、民权、民生主义)这一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政纲,同时阐述自己的舆论观和革命报刊应具备的职能。1906年12月2日孙中山在东京演讲《三民主义与中国民族之前途》中正式提出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的主张,《同盟会宣言》的中心内容是四条纲领性的口号:“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这可以说是辛亥革命以前三民主义的早期形态,前两条即当时的民族主义,第三条即当时的民权主义,最后一条即当时的民生主义。中华民国的名称也是同盟会成立时确定的,从同盟会成立至1924年中国国民党一大召开之前的三民主义得到不断完善,逐步成熟起来。

(四)在此期间中国的革命形式如火如荼、蓬勃发展,孙中山先后参与并领导潮州黄冈起义(1907年5月)、惠州七女湖起义(1907年6月)、钦廉防城起义(1907年9月)、广西镇南关起义(1907年12月)、钦廉上思起义(1908年3月)和云南河口起义(1908年4月)等数十次反帝反封建的武装起义,并最终迎来1911年10月的武昌起义(即辛亥革命)的总爆发,一举推翻腐败无能的清政府,创立中华民国并被推选为临时大总统。至此孙中山的民族主义和民权主义基本实现,孙中山本人也转向实业救国的道路,积极主张修铁路、兴水利等实现民生主义的工作,并最早提出关于三峡工程的设想。但随后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被袁世凯窃取,中国革命形势急转直下,孙中山又被迫开展讨袁护国运动。在这个阶段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已经不仅仅停留在单纯“理论”的探索上,更多的则是付诸于实践,三民主义的理论体系也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并日趋成熟完善。孙中山对三民主义的不断完善主要表现为依据中国革命实践的经验,在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诸方面均提出系统、具体的理论体系和实施方针:民族方面把“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修改为“五族共和”,抛弃过去单纯的“大汉族”主义;政治方面孙中山审时度势地提出以革命确立民主政制,通过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步骤循序渐进,实现民主建政。然后以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作为建设国家的方略,把中国造成一个新世界;经济方面主张建设之首要在民生,故对于全国人民之衣食住行四大需要,政府当与人民协力,共谋农业之发展,以足民食。共谋织造之发展,以裕民衣。建筑大计划之格式屋舍,以乐民居。修治道路、运河,以利民行;文化方面孙中山指出发扬固有文化,且吸收世界之文化而光大之。即主张批判的继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扬弃的借鉴外来文化;外交方面孙中山认为世界各国应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和睦相处、不恃强凛弱,并主张联合世界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等。

(五)国民党一大之后至国民政府迁台是三民主义的发展和真正贯彻实施时期,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倡导的资产阶级民族革命屡屡受挫,终于在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并在国民党一大中正式确立“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三大政策指孙中山在苏联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帮助下于1923年底召开中国国民党改组会议,确定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1924年1月 又在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重新解释三民主义,把民族主义解释为对外反对帝国主义,对内求得各民族平等;民权主义是建立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的民主政治;民生主义是以耕者有其田和节制资本为中心。这种三大政策的三民主义同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政治纲领基本相同,因而成为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孙中山关于三民主义的书稿在1922年6月陈炯明的部队进攻广州大总统府时遗失,目前可以看到的印行材料最早的是1905年的《同盟会宣言》(即《民报》发刊词),最晚的是他在1924年以“三民主义”为题所作的16次讲演的纪录。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孙中山指出:“重新来研究国家的现状,重新来解释三民主义。”他从1月到同年8月作了16次讲演以阐发三民主义,由黄昌谷全程速记、翻译,这是孙中山一生宣讲三民主义的最后、也是最有系统、最详尽的篇章。这标志着孙中山思想的转变,赋予“三民主义”以新的含义。通过联合共产党及其所代表的工人、农民阶级和社会主义俄国,为“三民主义”注入新鲜血液和新的生命力,并最终成为国民党新的政治纲领。孙中山为黄埔军校所写训词开宗明义确立三民主义为指导思想,孙中山在多次讲演和宣言中指出他所领导的政党和运动须达到三个目的:进行民族革命以实现民族主义,进行政治革命以实现民权主义,进行社会革命以实现民生主义。他又认为最后一个目的最好用改良的方法逐步实现,而避免一次革命。

(六)孙中山在1924年6月16日于广州黄埔军官学校开学典礼中以三民主义为纲,对该校师生之训词,后来成为中华民国国歌。1924年孙中山生前对其“三民主义”思想作出的最后修正,演变为新三民主义。新三民主义是孙中山晚年联俄联共、扶助和依靠农工的思想体现,但由于其中涉及中国国民党联合苏俄和中国共产党的问题,加之孙先生逝世后两党交恶,所以两党对此存在着截然相反的说法,并且争议保持至今。1929年在南京完工的中山陵,处在山顶最高峰的祭堂有3个拱门,分别书写着“民族”、“民权”、“民生”。抗战爆发后三青团在学生中得到发展,到了1938年7月9日三民主义青年团在武昌成立,蒋介石以国民党总裁身份兼任三青团团长。创立时规定年满18岁至38岁的男女青年均可入团,后因党团争夺青年而改为16岁至25岁的青年学生,其他职业团体及青年军官均可集体入团。初创时期有团员1034人,到1947年党团合并时发展到130万。三青团的基本任务是:扩大团的组织,组训骨干,党化教育,发动青年从军。毛泽东在抗战时期也明确提出建立“三民主义共和国”的概念及构想,这一新的提法是一个新的历史时代的产物。掌权之后的蒋介石独揽三民主义的解释权,获得统摄全党思想的合法性。蒋介石对三民主义解释的实质是儒化三民主义,他将孙中山描述为中国儒家伦理道德的集大成者,将儒家伦理道德与三民主义融为一体,使之成为孙中山三民主义的“精髓”,进而在全国范围掀起思想文化上的尊孔复古,在这一过程中蒋介石还充分利用戴季陶主义。随着三民主义被儒化,其原有的民族民主革命与现代化之精神也逐渐消解与湮没。1946年三民主义被“制宪国民大会”列入中华民国宪法第一条,规范中华民国的宪政基础。1949年三民主义成为蒋介石威权体制下的所谓“党国意识型态”,国民党一直视三民主义和孙中山的民主思想为凝聚岛内各阶层共识的思想武器,而积极在岛内宣传并推行之。

(七)民族主义是孙中山首先揭橥的战斗旗帜,它反映近代中国社会错综复杂的民族矛盾,既有帝国主义同中华民族的矛盾,又有以满族贵族为首的清朝统治集团同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矛盾,而帝国主义和清朝统治集团正日益勾结起来。民族主义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反满”,“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始终是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在清末的战斗口号。这不仅由于清王朝是一个由满族贵族“宰制于上”的封建专制政权,还因为它已经成为“洋人的朝廷”。“反满”口号所以具有广泛的动员意义,原因就在于此。避免中国被瓜分、共管的厄运,争取民族的独立和解放是民族主义的另一主要内容。在《民报》发刊词中孙中山把“外邦逼之”和“异种残之”并列为民族主义“殆不可须臾缓”的基本原因,非革命无以救垂亡,而革命必须先倒满洲政府,民族主义的反对帝国主义压迫的意义蕴涵于此。民族主义所要求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其实是传统汉族正统思想的另一种表述方式,显然“民族主义”中的“恢复中华”是指恢复汉族人统治的中国。虽然后来孙中山对“民族主义”进行修正,提出“五族共和”的口号,但仍然带有明显的狭隘性,也正是为此孙中山及其三民主义才饱受反对者的诟病。孙中山讲民族主义时严厉批判马尔萨斯《人口论》,他表示中国不是人口过剩,而是人口没有增加。辛亥革命前夕的1911年9月中旬宋教仁鼓励四川保路民众:“不复规规于争路,由消极而进于积极,为四万万汉、满、蒙、回、藏人民首先请命,以建设真正民权的立宪政治为期。”他强调的是包括满人在内的“五族共和”,清帝退位诏书明确提出:“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清帝退位后授权袁世凯组织共和政府,以“禅让”方式实现“主权转移”,民国主权的合法性由此得以实现。

(八)由于清帝拥有“天下共主”地位,诏书的颁布使中华帝国得以避免同期奥匈帝国似的分裂命运,促成“五族共和”。五色旗是中华民国建国之初北洋政府的国旗,旗面为按顺序是红、黄、蓝、白、黑五色横长方条,表示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的核心,它反映近代中国社会的又一个主要矛盾,即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民权主义的基本内容是:揭露和批判封建专制主义,指出封建的社会政治制度剥夺人权,因而决非平等的国民所堪受;必须经由国民革命的途径推翻封建帝制,代之以民主立宪的共和制度。结束以千年专制之毒而不解,异族残之,外邦逼之的严重状态。与这种“国体”的“变革”相适应,关于政体的擘划也构成民权主义的重要内容。民权主义是儒家“仁”的思想和西方民主法治思想的统一,“仁”是儒家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其基本含义是要求统治者在不动摇其统治基础的前提下尽量施行“仁政”,给人民最大限度的自由和福利。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人民对统治者的不满情绪,才能达到长治久安,进而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孙中山综合运用儒家“仁”的思想与西方民主法治思想,制定“五权宪法”、“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中国国民党一大宣言”等文献,将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进行一次重大的重构,使中国与世界的发展结合起来,这不仅在思想上是巨大的进步,在实践上也具有创新意义。民生主义是孙中山的“社会革命”纲领,它希望解决的课题是中国的近代化,即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使中国由贫弱至富强,同时还包含着关怀劳动人民生活福利的内容以及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溃疡的批判和由此产生的“对社会主义的同情。

(九)民生主义所追求的大同社会是儒家文化与社会主义学说的结合体,孙中山所倡导的天下为公的和谐大同社会出自儒家经典《礼记·礼运第九·大同篇》,这与马克思提出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要求基本一致。同时孙中山本人也曾多次公开表示:“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由此可见“民生主义”其实就是社会主义经典儒家化的产物。孙中山把民生主义的主要内容归结为土地与资本两大问题,“平均地权”、“土地国有”是孙中山的土地方案,主要内容为:“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归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孙中山认为这一方案的实施可以防止垄断,也能使公家愈富,从而促进社会发达。在有关资本的课题上孙中山确认实业主义为中国所必须,他认为中国的近代化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实业计划》一书就是发展社会经济的宏伟蓝图。他把发展社会经济的途径归结为“节制资本”和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即将不能委诸个人及有独占性质”的“大实业”(如铁路、电气和水利等)皆归国有,因为这既可防资本家垄断之流弊”,又得以合全国之资力。民生主义实质上是最大限度发展资本主义的方案,虽然它涂上主观社会主义的色彩。涨价归公此一理论的问题在于如果地主永远不卖土地,没有买卖的行为,涨价归公便无从实施。孙中山的“涨价归公”理念是来自于美国经济学家亨利·乔治于1879年出版的《进步与贫困》:“人人都有使用土地的平等权利,正如人人都有呼吸空气的平等权利一样。”张五常认为亨利·乔治的“涨价归公”理论是“闭门造车”,对经济学一窍不通。节制私人资本,发达国家资本。台湾早期大量的国营事业(如台盐、台肥、台铁、烟酒公卖局、邮局、中华电信等企业)赚取大量的费用,但是服务品质也不见提升,原因就是没有竞争,自从开放民营竞争以后品质才略有改善。

(十)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思想本具有浓烈的社会主义色彩,但因国民党政府迁台之后力行反共产主义、反社会主义的国家政策,虽然打著是发扬、拥护三民主义的旗号,但对其中左倾的部份采取模糊带过的方式,使民生主义真正的精神反而更显得模糊不清。三民主义反映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社会基本矛盾,概括客观历史进程提出的三大斗争任务。孙中山作为民主革命先行者,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三民主义”思想不仅是辛亥革命的指导思想,而且对中国的近代化进程产生划时代的影响。三民主义从民族、民权、民生三个方面对近代中国民主革命理论进行高度概括,其含义宏远、思想深邃,直到当下仍然对中国的民主建设发挥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三民主义思想不仅具有重大的历史价值,而且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三民主义指导同盟会和国民党先后推翻封建王朝和北洋军阀政府,具有极其重大的历史影响。三民主义的反映中国人民要求民族独立、民主权利和发展经济的共同愿望,推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发展,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政府。孙中山还以旧三民主义思想为指导,制定颁发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起到重大推动作用。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不仅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理论来源,并且还因为它在中国传统思想和马克思主义之间的连接作用,它与马克思主义在实践和理论上的互动以及孙中山所主张的在中国实行社会主义的初步的开拓性尝试,使这一理论本身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发生直接影响。三民主义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要在中国实施民主立宪的政治制度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发展的经济制度,并把两者紧密结合起来。

(十一)三民主义指出真正的“民主”和“民治”是真正“共有”和“共享”国有公有经济利益的前提,两者结合起来后国家才有可能走向真正的繁荣富强,人民才有可能享受真正的幸福。三民主义在当时历史条件所能允许的范围内反映中国人民力求使中国由贫弱变为富强的强烈愿望,反映中国人民力图使中国快速近代化、快速汇入人类世界主流文明的迫切要求。三民主义还是一种建设近代国家和近代社会的理论,就国家和社会的关系看民生主义的目标和民权主义的政府建构是自相矛盾的两极。民生主义本质上是一个以培育中产阶级为目标的社会改造方案,民权主义设计的却是个“大政府小社会”模式。由于理念上的矛盾和缺乏付之实施的条件,社会改造无法实现,而“大政府小社会”模式则为国家权力挤压社会自治空间而留下隐患,它在尔后实践中产生的弊端值得后人思考和总结。三民主义它还批判地承袭农民战争和维新运动的积极内容,从西方借取民主主义思想素材,成为中国近代社会中具有比较完全意义的民主革命纲领。三民主义反映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表达人民群众争取独立、民主和富强的愿望,标志着旧民主主义革命在更完整意义上的开始,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产生过重大的积极作用。当中国革命历程进入新民主主义阶段时孙中山接受中国共产党和国际无产阶级的帮助,适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确立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在民族主义中突出反帝的课题:“民族解放之斗争对于多数之民众,其目标皆不外反帝国主义而已。”民权主义中进一步揭露封建军阀、官僚的暴戾恣肆,对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制度作了某些批判,称道比较代议政体改良得多的苏维埃国家人民独裁政体。重申“主权在民”的原则,阐发“使私有资本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的思想。

(十二)新三民主义是旧三民主义的发展,反映新的历史特点,表现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在新的革命阶段的进步性,并成为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思想基础。但是三民主义也存在着历史的局限主要表现为缺乏明确的、彻底的反帝反封建内容,不支持三民主义者的认为三民主义基本上是东抄西凑、自相矛盾、思想极度混乱的产物。五族共和是中华民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口号,这一原则强调在中国的五大族群汉满蒙回藏和谐相处,共建共和国。中华民国以五色旗作为国旗,分别代表汉族(红)、满族(黄)、蒙古族(蓝)、回族(白)、藏族(黑)。其中“回族”泛指内地回民和西北各地说突厥语系语言的诸多穆斯林民族,包括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清朝曾将新疆称为回疆。五族共和源自清末立宪运动的“五族大同”,奉慈禧和光绪之命考察外国宪政归来的满族大臣载泽和端方等《条陈化满汉畛域办法八条折》,主张:“宪政之基在弭隐患,满汉之界宜归大同。放弃满洲根本,化除满汉畛域,诸族相忘,混成一体。”同时以恒钧、乌泽声、穆都哩、裕端等一批满族留日学生为主,在东京、北京创办《大同报》及《北京大同日报》,专门以提倡“汉满人民平等,统合汉、满、蒙、回、藏为一大国民”为宗旨,宣传“五族大同”。1912年底由内蒙古喀拉沁旗的巴达尔胡倡导,在北京创办《蒙文大同报》,主旨为宣扬“五族共和”、“五族大同”。五族大同是清末立宪派的主流,包括梁启超等皆支持此思想。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发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第一次提出“五族共和”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方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

(十三)对武昌起义后十数行省先后宣布独立也作了说明:“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如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南北议和之后五族共和成为民国的官方思想。从国家主权和版图上辛亥革命后成立的中华民国继承清朝的全部遗产(也包括不平等条约、赔款、租界等),很自然地保持中国的历史延续性。清帝退位诏书明确提出:“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五色旗是中华民国建国之初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的国旗,旗面为按顺序是红、黄、蓝、白、黑五色横长方条,表示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1912年3月11日南京临时政府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参议员、每行省、内蒙古、外蒙古、西藏各选派五人,青海选派一人,其选派方法由各地自行定之,参议院会议时每参议员有一表决权。”1912年4月22日《大总统袁世凯命令》中强调:“现在五族共和,凡蒙、藏、回疆各地方同为我中华民国领土,则蒙、藏、回疆各民族即同为我中华民国国民,自不能如帝政时代再有藩属名称。此后蒙、藏、回疆等处自应统筹规划,以谋内政之统一,而冀民族之大同。民国政府于理藩不设专部,原系视蒙、藏、回疆与内地各省平等,将来各该地方一切政治,俱属内务行政范围。现在统一政府业已成立,其理藩事务著即归并内务部接管。中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各民族也有各民族的民族意识,但是真正将中国各民族的民族意识在理论上统一起来并形成全新的近代民族意识的却是孙中山所倡导的大中华思想。

(十四)在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建立之前这个思想也只不过是一个不甚明确的雏形而已,但是在临时政府成立后这个思想却变得系统起来。孙中山在1912年1月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宣布实行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政体后在《对外宣言》上首次使用“中华民族”的称谓,说明中华民国代表当时中国民族的团结和祖国的统一,也标志着长期以来中华民族由自在的统一体向自觉的民族统一体过渡的完成。民国成立后孙中山为了整合民族意识做了大量的工作,他对满人说:“清廷以退让而释干戈,皇室报酬,应示优异。至于皇室可察以尊号,给以年金,保其所有财产。其旗民生计,则各省正在筹议中。”他对汉人说:“清帝退位,满、蒙、回、藏之待遇与汉人平等。”他对蒙古人说:“汉、蒙本属同种,人权原自天赋,自宜结合团体,共谋幸福。”全同胞群起解除专制并非仇满,实欲合全国人民,无分汉、满、蒙、回、藏,相与共享人类之自由。究之政体虽更,国犹是国。这既是孙中山对五族共和思想的实践,又是对它绝好的阐释。大中华思想的政治核心就是五族共和,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同盟会的纲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中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是指推翻满清贵族专制统治,并不是针对满族人来说的。所以说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是进步的民族主义思想,不是狭隘的、反动的民族主义,所以才会成为较成熟的理论。辛亥革命发生后在斗争实践中孙中山已淡化简单地驱满排满情绪,上升为民族政治平等的思想。

(十五)他指出:“辛亥革命既是种族革命,亦是政治革命。汉、满、蒙、回、藏五大族中满族独占优胜之地位,握无上之权力,以压制其他四族。满洲为主人,而他四族皆奴隶,其种族不平等,达于极点。种族不平等,自然政治亦不能平等,是以有革命。”并强调:“异族因政治不平等,其结果惟革命,同族间政治不平等,其结果亦惟革命。革命之功用,在使不平等归于平等。”可见其主张民族平等的思想已占主导地位。1912年1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执掌国家政权。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提出五个统一,其中第一个统一就是“民族统一”。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又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孙中山还强调要在共和的旗帜下各族人民享有同等的参政权,今共和成立,凡属蒙、藏、青海、回疆同胞在昔之受压制于一部者今皆得为国家主体,皆得为共和国之主人翁,即皆能取得国家参政权。了解共和之真理,与吾内地同胞一致进行,以共享共和之幸福。在处理国内民族关系和增强整个中华民族意识问题上孙中山的民族观内涵已有了明显进步和发展,孙中山还指出:“今者五族一家,立于平等地位,种族不平等之问题解决,政治不平等问题亦同时解决,永无更起纷争之事。所望者以后五大民族,同心协力,共策国家之进行,使中国进于世界第一文明大国,则我五大民族公同负荷之大责任也。”此时的孙中山已不再把满民族排除于中国之外,并特意会访原清朝摄政王载沣,对他能代表清朝政府和平交出政权、服从共和之举表示赞赏,进而向他讲述“民族平等”的意义所在。旨在消除一些不必要的误解,融洽满汉民族之间的感情,表达他们要建立“民族平等”的新国家的深切愿望。

孙中山民族主义

(一)三民主义中民族主义位列最前,提出最早,实际影响也相当大。1893年孙中山倡议建立“兴中会”,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为宗旨,希望通过“革命排满”推翻清朝政府。次年是会成立,民族主义初具雏形。1903年在日本东京青山革命军事学校中孙中山首次将民族问题与其他思想并举,主张“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1905年年七月中国同盟会成立,十六字革命宗旨被定为同盟会的政治纲领,并在《〈民报〉发刊词》中归纳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完整意义上的民族主义自此确立。辛亥革命前民族主义侧重于提倡“民族革命”(即“革命排满”),对外的反帝意义未得深入阐发。中华民国建立之初孙中山主张“五族共和”、“五族平等”,但因缺乏明确的反帝意识,一度认为民族、民权两主义已经达到,只须致力民生建设。“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于1914年在东京组建中华革命党,宣称以实行民权、民生二主义为宗旨,民族主义仍未列其中。1916年护国战争开始,孙中山基于对中国尚未真正取得民族独立这一事实的认识,在《讨袁宣言》中表示“仍抱持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1919年10月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规约》中重新明确以实行三民主义为宗旨。此后孙中山多次对三民主义进行阐释,民族主义内涵不断丰富、完善。论者都注意到民族主义有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但在阶段划分上各有不同见解,主要有两阶段说、三阶段说、五阶段说之分。两阶段说又有两种分法,一种分法是把1895年~1923年视为第一阶段,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改组和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后到1925年3月孙中山逝世为第二阶段。另一种分法是以1914年7月中华革命党的成立为界限,将之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的民族主义主要是反满,可以称为旧民族主义;后期的民族主义主要是反帝,可以称为新民族主义。

(二)三阶段说也有两种分法:一种分法是第一阶段为辛亥革命时期,孙中山意在建立一个汉族国家;第二阶段为民国建立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第三阶段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至孙中山逝世。另一种分法是1883年十一月爆发的中法战争至1905年七月中国同盟会正式成立是萌芽和形成的初期阶段;1905年年中国同盟会成立至1924年国共合作之前是旧民族主义思想的发展阶段;1924年1月国共合作筹备时期开始至1925年3月孙中山逝世是新民族主义思想的形成阶段。五阶段说则将1894年十月兴中会成立之前视为民族主义思想的酝酿时期,兴中会时期是向旧三民主义的民族主义过渡时期,1905年七月中国同盟会成立以后到1919年10月中国国民党成立以前是旧三民主义时期,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以后至国共合作实现之前是向新三民主义的民族主义过渡时期,国共合作实现以后是新三民主义的民族主义形成时期。孙中山游历西方各国,对西方的政治民主、人权平等深为向往。戊戌维新失败后他深感改良主义在中国不可行,于是力倡以暴力推翻清政府以达到政治革命的成功。为此辛亥革命前的孙中山以排满革命为己任,主张通过政治排满来达到民族革命的目的,建立以汉族为主体的共和国家,达到保国保种之目的。在孙中山看来“振兴中华”、“维持国体”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民族复兴必须以国家振兴为基础,而国家振兴则要依靠民族革命与民族运动。在孙中山的思想中国家的责任就在于屏障民族,使民族有着强力的保障与安全。一种族与他种族之争必有国力为之后援,仍能有济。中国已被灭于满洲二百六十余年,华人今日乃亡国遗民,无国家之保护,到处受人苛待。故今日欲保身家性命,非实行革命,废除鞑虏清朝,光复我中华祖国,建立一汉人民族的国家不可也。故曰革命为吾人今日保身家性命之唯一法门,而最关切于人人一己之事也。

(三)孙中山将建立汉民族的国家与每个汉人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主张民族兴亡乃是政治国家必须担负的责任,没有政治国家就没有民族的复兴与安全,这种国家与民族的辩证关系是孙中山对华夏民族观念中国家、民族认同一致性的继承和发展。应当说孙中山的这种以国家为民族保卫的屏障,以此来“卫国保种”的认识是他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相统一的思想基础。在他看来要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就必须解决专制政治制度问题,实行政治民主、共和与民族平等、和睦。而要达到这一点就必须要推翻清政权,建立共和政府,来维护中国境内各民族的平等、和睦与团结。为此孙中山主张高扬种族与国家的旗帜,作为排满救亡的政治与民族解放的双重口号。孙中山视暴力革命为救国的第一要务。近代中国社会形势异常严峻,首先西方列强对中华民族“蚕食鲸吞”、“瓜分豆剖”,民族救亡刻不容缓;其次以满洲贵族为首的清政府对外丧权辱国,对内实行民族压迫,只有革命才能根本实现民族救亡。孙中山认为清政府腐朽僵化,不革命不足以救亡图存。1897年孙中山在同《伦敦被难记》俄文译者的谈话中指出中国当下制度不可能进行改善,也绝不会有任何改革,只能加以推翻。1904年九月的《中国问题的真解决》中称:“清朝贵族及官僚只懂向上谄媚行贿,向下盘剥搜刮,因此曾用了一切方法以求与他们和好相安,结果却是徒劳无效。”孙中山认定在中国除进行革命以外已没有任何改革的希望,人民的起义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非革命无以救重亡,非革命无以图光复。世界潮流取法乎上,只有革命才能迅速改造中国。20世纪初在与保皇派的论战中孙中山对认为中国制度只能作渐进改良,不能采取激进革命的论点进行驳斥,指出天下之事并非完全依照进化次序进行。世间如已有其事,只要行之有效,便可取法而后来居上。中国正处专制时代,必先破坏专制才能建立君主立宪或民主立宪,只有以革命为手段彻底破坏专制根基才可一劳永逸。

(四)在《檀山新报》的“敬告同乡书”中孙中山明确与保皇派划清界限,称革命与保皇理不相容、势不两立、决分两途,如黑白之不能混淆,东西之不能易位。竭力劝奉侨胞应从事革命,毋被保皇言论所惑。辛亥革命前孙中山民族革命的中心任务即是推翻以满洲贵族为首的清政府,清政府奉行民族压迫政策加深国内民族间的矛盾。孙中山早期有满人非中国人的看法,更力斥清政府的“排汉主义”政策。在同盟会成立宣言中他如此解释“驱除鞑虏”:今之满洲,灭我中国,据我政府,迫汉人为其奴隶,有不从者,杀戮亿万。穷凶极恶,今已贯盈,义师所指,覆彼政府,还我主权。又这样解释“恢复中华”:中国者,中国人的中国。中国人的政治,中国人任之。驱除鞑虏后光复我民族的国家,敢有为石敬瑭、吴三桂所为者天下人共击之。孙中山历数清政府对中国民众所实施的种种压制:阻碍智力与物质方面的发展;剥夺平等权;侵犯不可让与的生存权、自由权和财产权;压制言论自由;禁止结社自由;不经同意擅自征收沉重的苛捐杂税;严刑逼供、贪污受贿等等。清政府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甘作外国列强的“鹰犬”、“奴隶”。孙中山指斥清政府庸奴误国、荼毒苍生,不仅同列强签订各种割地赔款条约,还担当其走狗,为他们平靖地方,然后送之。由于清政府的腐败无能,中国已落为世界最贫弱的国家,处于国际中最低下的地位,随时都有被瓜分之虞。因此满清不倒,中国势必灭亡。欲免瓜分,非倒满洲政府,别无挽救之法。孙中山的“反满”基本精神在于反对一个民族“宰制于上”,实现各民族的平等。他主张“反满不复仇”,当听到有人谈及民族革命就是要尽灭满洲民族,即斥之为“大错”。1905年孙中山反对在同盟会的名称前冠以“对满”二字,认为革命如果有满人同情于我,亦可许入党。

(五)“驱除鞑虏”口号所反映出来的民族主义具有严重缺陷,所以次年在东京作《三民主义与中国民族之前途》演讲时指出:“民族主义并非是遇到不同种族便要排斥,我们并不恨满洲人,是恨害汉人的满洲人。实行民族革命,是因不甘满人主政,从而要推翻清政府,恢复汉族国家。如满洲人不来阻挠,便决无寻仇之理。”孙中山实行民族革命的最终目的是建立民主共和国,他的理由是:共和符合传统“三代之治”的真髓,顺应中国国民的需要;共和是人民自治的最高体现,中国必须“取法乎上”才能更快地推动政治革新。在内容上主要有三点阐述:首先民族革命的目的不是“排满复汉”,推翻清政府的原因在于它是君主专制之政府,非国民公意之政府。其实行的压制政策不仅汉族人民不能容忍,也非平等自由的国民所能堪受,因此只要是君主专制制度就不能不革命。孙中山指出革命党与会党的区别,后者主张“反满复汉”的“种族革命”,只要将异族除去便可;前者则主张政治革命,实行的是“三民主义与五权宪法的革命”;其次民族革命须由国民联合而发,非一党一派力量所能为。“国民革命”即是全国民众都有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皆负革命的责任;再次民族革命应与政治革命相结合,推翻清政府,从驱逐满人一面讲是民族革命,从倾覆君主政体一面讲是政治革命。“还我主权”不是要恢复汉人统治,而是要建立民主立宪政体,让国民平等行使国家政权,“排满”与废除专制、创造共和应当并行不悖。孙中山在同盟会的《安民布告》中具体规定革命的政治内容:摆脱满洲政策束缚,将其所有的压制手段、专制不平的政治、暴虐的刑罚、勒派的苛捐及虎狼的官吏一概扫除。《同盟会宣言》中也指明:恢复中华后要建立国民政府,凡是国民都平等享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由国民公举的议员构成。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

(六)“民族自决”提出于1921年,孙中山对其内容的思考则贯穿于整个辛亥革命后的各个时期。“民族自决”包括“对内”、“对外”两个方面,不同时段中孙中山的侧重各有不同,而总体则呈现出逐步发展的趋势。整体而言“民族自决”思想经历三个发展阶段:1912年至1918年,认识到中国尚未“完全独立”,但未明确反帝,仍表示“切实履行”条约,主张以“五族共和”来解决国内民族问题;1919年至1922年,受俄国列宁和美国威尔逊“民族自决”思想的影响,意识到“民族自决”乃世界潮流所向,认为帝国主义是中国民族独立的主要障碍。主张用“民族融合”、“民族同化”替代“五族共和”,以组建统一的中华民族国家;1923年至1924年,受共产国际与中国共产党启发,对外明确反帝主张,号召民族独立,要求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对内主张各民族自决,使它们平等共处于自由、统一的中华民国之中。孙中山认为“民族”产生于两种因素:客观因素,包括血统、生活、语言、宗教与风俗习惯等,其中“血统”最为重要;主观因素,即民族意识、民族精神。称只有培育民族精神才能树立民族自信,提升民族地位。孙中山认为培育中国的民族精神主要有两个途径:以固有的家族、宗族观念孕育民族精神,中国民众自古富有家族、宗族观念,而缺乏国族(民族)观念。因此可以从由家族到宗族,再从宗族扩展到国族,一级一级放大,逐次培养他们的民族意识;通过恢复传统道德及固有智识来恢复民族精神,中国固有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等优秀道德传统,讲求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以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些都是其他国家所不及。只要保存并发扬这一国粹,中国的民族地位便可得到恢复。孙中山指明民族与国家的关系:民族由自然力造成,国家由武力造成。民族是国家的生命体,有民族的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国家是民族的政治组合,有国家的民族利益才能得到切实保障。提倡民族主义就是提倡“国族主义”,也就是提倡“救国主义”。

(七)孙中山以日本为例,称其正是因为有民族主义精神,所以才能“发奋为雄”,不过50年便由衰微国家变为强盛国家。中国欲求富强就必须呼唤民族意识,发扬民族主义精神,建造“完全的民族国家”。1919年后孙中山的反帝意识日趋明确,1921年他称中国是“半独立国”,次年在《军人精神教育》演讲中说中国是“未完全”的独立国。1924年作民族主义演说时称中国不仅是“半殖民地”,而且是“次殖民地”,申明只有公开反帝才能摆脱附属列强的“奴隶地位”。孙中山所执的“反帝”理由有二:帝国主义侵犯中国权益,阻碍中国发展。中国之所以日益陷入丧权辱国的厄境其原因一是当局政府愚弱,二是列强实行帝国主义政策。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凭借“三力”,即自然力、政治力、经济力。“自然力”指靠人口优势(高增长率)施压;“政治力”是实行军事侵略、外交侵略;“经济力”包括商品倾销、汇总折扣、存款转借、租界赋税、特权营业等。其中“政治力”与“经济力”的危害远甚于“自然力”,且总是相互为用、彼此补充,因此使中国很快“民穷财尽”,丧失独立地位;帝国主义庇护地方军阀,妨碍中国统一。中国革命每每被军阀所破坏原因就是军阀有帝国主义的支持,凡是军阀莫不与列强之帝国主义发生关系。孙中山指出不应把推翻清朝当作民族主义已完成,清政府虽不能实行压制,各国还是要压制的。脱离满洲人的奴隶,还要作外国人的奴隶。晚年孙中山所主张的“反帝”措施包括:高举反帝旗帜,申明中华民族在世界的独立自由地位。他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指出辛亥革命后清政府的宰割政策虽被国民运动摧毁,列强的帝国主义却依然存在,中国民族仍处于无独立、无自由的地位。因此民族主义的目的是要使中国自由独立于世界,民族解放斗争对于中国民众目标旨不外反帝国主义而已;

(八)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维护中国主权完整。他提出两国交往必须签订双方平等、互尊主权的条约才有合作基础,中国如果不争回一切与外国平等的权利便不是世界上的国家,中国人便不是世界上的国民。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明确宣布:一切不平等条约,如外人租借地、领事裁判权、外人管理关税以及外人在中国境内行使的一切政治权力,有侵害中国主权者皆当取消。孙中山认为“反帝”不应涉及平等国家本身,中国所反对的不是外国,是外国的帝国主义。外国持帝国主义是中国的敌人,不持帝国主义或已抛弃帝国主义便是中国的朋友,反映孙中山仍有向列强要求合作、支持的主观愿望。对于国内民族问题时孙中山一贯主张民族平等与民族统一,中华民国建立初孙中山提出“五族共和”口号,具体内容包括:实行“五族一家”,合汉、满、蒙、回、藏五族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五族为一人,维护民族统一;实行五族平等,即汉、满、蒙、回、藏五族“各于政治上有发言权”,共同立于平等地位。他主张五大民族须同心协力,共策国家前进,共享共和幸福,相亲相爱,如兄如弟。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孙中山将“民族同化”作为实现“民族自决”的途径,认为民族自决首先应是汉人的自决,各民族须同化于汉族,以建中国为一个完全、统一的“中华民族”国家。1924年孙中山对“民族自决”的涵义重新作了界定,主张应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的自决权。对于国内的弱小民族时政府当给予扶植,以使其能自治、自决,在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的革命获得胜利后当组织自由统一的(各民族自由联合的)中华民国”。

(九)孙中山指出亚洲是人类最古文化的发祥地,近几百年来亚洲诸民族渐渐萎靡衰弱,受到西方国家的侵凌。日本国民有先见之明,在30年前废除不平等条约,建成亚洲最早的独立国家,这是亚洲命运的转机,是亚洲复兴的起点。1905年日本战胜俄国是亚洲人对欧洲人的胜利,给亚洲各民族以极大鼓舞。此后埃及、土耳其、波斯、印度等都兴起独立运动,亚洲各国间出现“联络的趋势”。孙中山认为中国的振兴与亚洲复兴命运相关,中国的独立富强为兴亚所必需,亚洲的复兴又是中国和亚洲各国人民的共同事业。在亚洲复兴的问题上孙中山特别强调中日联合的重要,他称日本是亚洲最强大的国家,中国是东方最大的国家,两国如能互相协作时东洋和平,进而世界和平,易于得到保障。亚洲人口占全球三分之二,而今一部分屈伏于欧美势力的范围之下。如果中日两国协力进行不难造成一大亚洲,恢复以前的光荣历史,令世界有和平,令人类有大同,各有平等自由之权力。孙中山认为大亚洲主义的根本问题是文化问题,亚洲固有的文化不论是政治方面、道德方面、工业方面都比欧洲优秀。欧洲文化虽是科学的文化,但它讲功利强权,用洋枪火炮压迫人,是霸道的文化。东方文化讲仁义道德,不是要人畏威,而是用正义公理来感化人,是王道的文化。“霸道的文化”与“王道的文化”相比较时后者更有益于正义和人道,有益于民族和国家,所以“王道的文化”才是“真正的文化”。实现大亚洲主义必须以王道文化为基础,兼学欧洲的科学技术以自卫。孙中山指出大亚洲主义的目的在于对抗欧洲的强盗民族,为亚洲受痛苦的民族打不平,即提倡“打不平文化”,而非盲目的“文化排外主义”。

(十)欧洲有受压迫的民族,亚洲也有行霸道的国家。如苏维埃俄国便是实践“王道文化”的楷模,其实行的新文化即与东方文化完全一致。而亚洲国家也有学欧洲武功文化的,日本便属其中的“最完全”者。孙中山指出日本民族既得到欧美的霸道文化,又有亚洲王道文化的本质。今后对于世界文化的前途,日本究竟是作西方霸道的鹰犬,或是做东方王道的干城,全在日本国民自己去“详审慎择”。他希望日本在公理、正义的感召下能幡然觉悟,以扶亚洲为志,而舍去步武欧洲帝国主义之后尘。孙中山认为讲“王道文化”并非是一味依靠和平手段,他指出对于欧洲人时只用仁义去感化他们,劝说他们放弃所侵占的权利无异于“与虎谋皮”,亚洲人民欲完全收回权利就只能诉诸武 。“大亚洲主义”中的民族“联络”也包括对全世界所有被压迫民族联合的呼吁,孙中山反复论述中国所属的“次殖民地地位”、“奴隶地位”,指出其原因即在于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中国人民要反抗帝国主义的侵略,改变自己的地位,就要与世界上一切被帝国主义压迫的民族联合起来。在1924年1月召开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孙中山提出国民政府对外的责任是:反抗帝国侵略主义,与世界受帝国主义所压迫的人民联络一致、共同动作、互相扶助,将全世界受压迫的人民解放出来。他还借用列宁的说法,号召四万万中国人民与全世界十二万万五千万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共同去打破二万万五千万人,共同用公理去打破强权。孙中山将世界划分为压迫民族与被压迫民族两大阵营,号召联合“外洲”、“外国”的被压迫民族共同反对“强权”,主持“公理”。

(十一)他指出将来世界的战争并非是黄白战争,或是欧亚战争,而是公理与强权的战争。亚洲固然有许多被压迫民族,但欧洲受屈人民亦复不少。因此受屈人民当联合受屈人民以排横暴,未来的战争只能是白种与白种分开来战,黄种同黄种分开来战,即是一种被压迫者和横暴者的战争是公理和强权的战争。无论哪一个民族或哪一个国家只要被压迫或者被委曲的必联合一致去抵抗强权,孙中山希望将来的世界能够以“道德和平”为基础来反对侵略与霸权主义,实现民族间的平等与世界大同。“大亚洲主义”是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11月28日应邀向日本神户高等女子学校演讲“大亚洲主义”的专题学术演讲,其精义为:我们讲“大亚洲主义”,以王道为基础,是为打不平。中山先生的“大亚洲主义”致力于改变亚洲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不平等的国际关系,呼吁以中、日合作为基础,并联合亚洲其他民族,建立平等自由、互助互利、共谋亚洲发展的亚洲区域主义。孙中山先生的“大亚洲主义”思想无疑在它所处的时代具有先导意义,但在当代则更可以通过透视孙中山宣扬“大亚洲主义”的真实意图来挖掘其思想的现实意义,为促进今日亚洲各国各地区之间的合作相携提供启迪。19世纪代三、四十年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开拓东方市场和扩大殖民地先后用坚船利炮打开东方国家的大门,特别是1840年以英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为了打开中国市场,通过可耻的鸦片贸易发动对中国的鸦片战争,并强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中英《南京条约》,侵夺中国大量主权。随后美国、法国、沙俄等侵略者接踵而来,乘机索取特权,强迫清政府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自此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

(十二)面对帝国主义列强侵略的步步加深以及因此而造成的严重民族危机时孙中山萌发强烈反对西方列强侵略的思想,他扬弃当时流行于日本社会的大亚洲主义思潮的思想内容,多次发表关于亚洲国家(特别是中日两国)联合起来共同抵御西方列强侵略的思想言论,形成孙中山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大亚洲主义方略。随着孙中山对帝国主义本质认识的越来越深刻,他又与时俱进地把联合亚洲国家共同抵御西方列强的大亚洲主义方略,逐步升华为联合世界被压迫人民反对压迫者的战争理论。这是孙中山献给人类社会的宝贵精神财富,是对人类和平事业做出的杰出贡献。大亚洲主义是孙中山先生民族主义思想体系的一部分,也是中山先生政治理念的一部分,其思想源于中山先生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对中国、亚洲与世界政治情势的看法。大亚洲主义的目的在于追求亚洲区域内民族与民族之间以及亚洲地区与欧美其他地区之间,发展平等自主的和谐关系,共同追求区域的繁荣与兴盛。其原则一方面要靠亚洲优势国家(如日本)摒弃欧洲强权霸道的文化影响,发挥中国文化“己立立人、己达达人”的精神与作为,扶助亚洲弱小民族;另一方面要亚洲弱小民族认清时代趋势,共同联合起来,团结合作。当时由于中国已建立共和,进行现代化,所以中山先生主张日本先协助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发展经济,进而中日共同协助亚洲弱小民族来兴盛亚洲。中山先生的亚洲区域主义国际观是以经济、文化与政治事务为主,反对武力与战争。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给中华民族造成的亡国灭种的严重危机时孙中山萌发强烈的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思想,在扬弃流行于日本社会的大亚洲主义思潮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分析和研究并从中国革命和亚洲革命的实际出发,提出亚洲国家联合起来共同抵御欧美列强侵略的大亚洲主义方略。

(十三)孙中山的大亚洲主义方略与日本左翼大亚洲主义的主张十分接近,但与右翼大亚洲主义则有本质区别。日本右翼大亚洲主义者强调亚洲国家大联合,共同驱逐欧美侵略势力,但却主张建立以日本为霸主的新的殖民体系,带有浓烈的侵略色彩。孙中山从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必须与其他国家的民族独立运动相结合的高度出发,阐述实行大亚洲主义的必要性。孙中山反复论述中国的“次殖民地地位”和“奴隶地位”,其原因在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因此倡导亚洲国家联合起来,共同抵抗和驱逐欧美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孙中山在日后大亚洲主义的宣传中摒弃关于侵略扩张的思想成分,强调实现大亚洲主义必须以“王道的文化”为基础,兼学欧洲的科学技术用以自卫,反对“霸道的文化”,这样更有利于正义和人道,有益于民族和国家。孙中山大亚洲主义的产生是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是中国人民反帝斗争和亚洲国家民族独立运动相结合的实际需要,是亚洲民族团结、共同抵御欧美列强侵略的实际需要。一种意见认为孙中山早期没有反帝思想,兴中会时期孙中山只有强烈的爱国热忱和朴素的民族意识,谈不上具备反帝思想。同盟会时代虽然民主主义思想体系最终形成,但贯穿始终的仍是反满革命的具有时代色彩的主线,仍不包含反帝思想。中华革命党时期孙中山更将民族主义从革命宗旨中剔除,自我宣告前期民族主义的终结。持肯定意见者则认为辛亥革命前在空前的民族危机刺激下,在广大群众一系列反帝斗争浪潮推动下,中山产生反帝思想。辛亥革命后通过帝国主义竭力破坏革命的现实教育和与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不断斗争的实践,其反帝思想逐步确立起来,只不过前期的反帝思想由于历史条件和阶级局限而有严重的缺陷。

(十四)一般论者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理解成“排满”的主张,不同观点则认为该纲领有两层涵义:一是反满;二是反帝。孙中山早期没有鲜明的反帝主张,论者大都归结为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以及对帝国主义缺乏认识。但也有论者从策略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辛亥革命时期的孙中山从未抛弃反帝宗旨,他孜孜以求的是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他对帝国主义采取暂时妥协的态度是为了集中全力首先推翻清王朝,这既是当时形势所决定,也包含着他的策略考虑。论者大都认为孙中山后期已认识到帝国主义的侵略是中国人民灾难深重的根源所在,他高扬反帝旗帜,把帝国主义列强作为中国民族运动的首要对象,走上联合苏俄、依靠工农劳苦大众、坚决与共产党合作的正确道路,其反帝思想上升到理性阶段。论者也同时指出由于阶级和历史的局限性,孙中山晚年仍对帝国主义存有一定的幻想 。还有论者从动态角度分析民族主义融会中西文化的过程,指出民族主义在不同的演进阶段有不同的思想渊源:1894年十月兴中会成立前处在酝酿中的民族主义导源于传统的华夏民族意识;旧三民主义时期的民族主义主要是吸纳西欧、美国、日本的资产阶级革命思想,革新传统的华夏民族意识而形成的;新三民主义时期的民族主义则吸收列宁的民族理论和中国共产党当时的民族纲领,用以改造旧三民主义的民族主义而成。论者对民族主义的积极作用作了肯定,认为孙中山的民族主义超过一般的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不但对于辛亥革命具有巨大促进作用,而且对于维护世界和平具有重要意义。关于民族主义的局限性时论者指出:前期民族主义没有正面地提出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纲领,企图用妥协的方法取得对外的民族独立,显然只能是幻想;孙中山把民族的形成看作是血统、生活、语言、宗教和风俗习惯这五种力的结果,甚至把民族看成是生物学的现象,混淆民族与种族的区别;在实现民族主义方法上他主张大民族同化小民族,忽略民族间的平等关系;孙中山晚年提出利用旧有的宗族团体和家乡观念,联合全国民众为一大国族团体的做法,也不是在深入研究中国古代历史的基础上作出的冷静结论并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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