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论北斗与豸、亥、豕、廌及法律的关系
· 考论北斗与豸、亥、豕、廌及法律的关系 中华上古先民仰观天文,夜空之上,北斗居中。《史记·天官书》:“北斗七星,所谓‘旋、玑、玉衡以齐七政’。杓携龙角,衡殷南斗,魁枕参首。”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组成为斗身,古曰魁;玉衡、开阳、摇光组成为斗柄,古曰杓。

根据传世文献和近来考古发现,可以确知,在中国上古时代,先民曾经长期以猪象征北斗。北斗斗魁四星构成倒梯形,正如猪的眼鼻四孔。在中国史前时期的随葬和祭祀活动中,使用最多的动物是猪。良诸玉琮神像、河姆渡文化猪纹陶钵、红山玉龙等均可佐证。甲骨、金文中的“猪”字像形为豕、豸,此二字形似同源。豸即后世“彘,豚,豭、豵、豨”等字之本源,并且“豸”与“廌”即“鹿”字形似难分,鹿即麒麟,上古指代北方及冬至。 中华先民正是通过这种天文观察,实现了对于时间的认知和利用,农业及畜牧业因此得到发展。《周礼·考工记·匠人》记载:“昼参诸日中之景,夜考之极星,以正朝夕。《史记·天官书》:“北斗七星,所谓璇玑玉衡,以齐七政。”先民依据北斗定位计时,因此将其抽象为必须遵守的行动规范(今世之法律也),斗为亥、豸,后与廌混同,廌遂演化为“獬豸”亦称“獬廌”。东周之时,典籍散灭,诸生失忆,遂有皋陶决讼独角神兽之说谬种流传。廌,加上三点水以及去除之去,就构成了灋字。这样的话,斗星指示时间历法,作为上古社会成员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就与法律就直接联系起来了! 新莽斗口铭文“律量斗,方六寸,深四寸五分,积百六十二寸,容十升,始建国元年正月癸酉朔日制”。其开头就讲了“律量斗”三字。

《礼记.月令》:夏天麦子丰收,天子吃猪尝新麦。《曲礼》:“士无故不杀犬彘。” 《春秋说题辞》:“斗星时散精为彘。”《易经.说卦》:“坎为豕。”又《史记》:“子路性鄙,好勇力,志伉直,冠雄鸡,佩豭豚”。 “亥” 是“刻”的本字,先民以北斗计时,刻以画之。《山海经·海外东经》云“ 帝命竖亥步,自东极至于西极,五亿十选九千八百步。竖亥右手把算,左手指青丘北。一曰禹令竖亥。一曰五亿十万九千八百步”,此“竖亥”,即是殷人先祖王亥。“亥”者之名,应与夜观北斗极星以定东西之中紧密关联,后人尊称其为先王,遂有“王亥”之称。

经过数千年的斗转星移,至秦汉之际,亥猪象征北斗以及豸、亥、豕、廌之间的脉络失传。幸有典籍文献及考古遗存,得以重新发现阐明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