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日志(五)《雪野上的奔马》
人物视角——维格斯·斯塔曼(斯塔曼家族的继承人)

塔楼窗子上的凌雪减少了,但寒风依旧凛凛,我锁紧窗户,又多披上一层棉布,但身子还是止不住地颤栗,我轻捏单边眼镜,将它摆正。
“唉,这鬼天气什么时候是个头呀……”我移开椅子坐下,从抽屉里拿出纸笔,有序地放在桌上,给我远在异国的亲人报信。
我提笔写下几个字,便没了意趣,一如既往地写信报平安,近些日子又没什么事,写不写都无所谓。
我小心地将纸笔收回屉中,拄着手杖走到衣帽间,打开柜门——净是些看腻了的破布,今天这日子可不一般,我一定要衣着打扮得端庄。
挑了又挑,最终还是换回原先的衣服,在离开前从衣帽架上取下粗革质的手套,上面布满抓痕和破洞,但我仍旧不舍得丢。
摸了摸胸前的口袋,发现驯鹰用的头罩,驯鹰戴上后不得不听话地待在我的手臂上。这勾起了我不少的回忆:
妹妹伊莉丝看到我带着鹰去野外狩猎,那时我的右腿还健在,她羡慕的不得了,也开始学了起来,尽管她很认真地在练,但这鹰却像会认主一样,它被放飞后,又会飞回到我身上。
“大人,时间不早了。”佣人敲了敲门催促道。
“等一下,我马上就好!”我把头罩塞回衣兜,匆匆下楼前往马房,这瘸腿可真要人命,一路上磕磕绊绊差点把我搞摔了。
马房周遭的树木上结了不少霜,被阴风裹挟着刮过我的面颊,还好我身上多穿了好几层衣服,虽然还能感觉些冷,但至少不会在寒风侵袭时瑟瑟发抖。
缓步走到马房门口,使劲推开门的一道间隙,从中挤身进去,在坎上蹭掉靴子上的泥雪,由于草垛和炉火的缘故,整间房内散发着麦香和暖意。
一旁正在烧炭生火的老佣人见到我来,立刻放下手头的事,连忙上前搀扶我,他漏风的门牙中发出几句话语:“大人,马早就给您备好了。来,我扶您上去。”
“我只是行动不便,并不代表我是个废人。”我推掉他托在我臂上的手,“感谢你的善意,但我不需要你来帮我。”
火炉边上的一个台子上,我的驯鹰“闪翼”在那上面等着我的来临,它展开双翼径直向我冲来,我勉强接住了它,差点摔了个踉跄。
我掂了掂它的分量,看来它在这过得挺好的,但爪子却经过修剪变得不那么锋利了。
“老人家,以后你就不用给“闪翼”磨爪子了——这是我的驯鹰,要同我去打猎的。”那老人听后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我从马厩里牵出一匹毛色雪白的骏马,我踩着草垛上鞍,拉扯着缰绳走出马房。白马步履轻盈,像是纷雪一般迅捷,而不像我那般蹒跚。
几步就到了马房后边的磨坊,我的弟弟贾森在这里等我。他的年纪比伊莉丝要小上三四岁,但个子却和她相仿。他靠着磨坊墙壁坐在草地上,大概在画着雪景。他耳边的两撮棕发自然下垂,两眼澄澈透亮,手指修长白皙。我下了马,牵着它慢慢走到弟弟跟前。
“嘿,在干嘛呢?”我一手背在身后,一手牵绳.
“画画喽,不然我待在这干什么。”贾森见我来了,便将遮眼的一绺发丝拨开。
“走吧,咱哥俩去后山打猎。听说那的野猪泛滥,击杀后可以从王室那里领取赏金。得来的钱给你找来几个染匠协助你调色,你不是总说染料自己调不好吗?”我把他从草地上拉起,拍掉他身上的尘土,协助他先上马。
“这匹马能承受得了我们的重量吗?感觉它站不住了。”贾森顾虑道,玩弄起马脖子上的鬃毛。
“放心吧,它劲很大的。”我踏着磨坊周围的石块也上去了,我轻拍马的身躯,示意它出发。
贾森虽然在同龄人中算是偏高的,但我可以把下巴搁在他头顶,闻着我们家族世代遗传的百合发香。

来到了后山,这里的空气中饱含着花木的气息,鸟鸣、水流、山涧的声音融为一体,我和贾森在儿时就常来这里玩耍,以前的我们是多么无忧无虑啊!但现在要在暴君的管控下不得以向人民大量征税和征兵。
“哥! 我好像看到一只狼,就在那黑杉木后面。”贾森突然指着一处地方说道,“行,知道了。”我将架在肩上的驯鹰“闪翼”放出。
过去了这么久,希望它不会对猎食感到生疏。果真闪翼不失所望,它直向狼的头颅袭去,几下的功夫那狼就没了动静。我立刻上前喂给闪翼一块早已准备好的生肉,防止它为蚕食狼肉从而使得尸首不完整。
“我的天,这狼皮可真暖和——贾森!这皮拿去做成围脖怎么样?”我回头对弟弟提议道,“呃…还是算了吧,我怕会有腥味。”贾森摆手婉拒。
“好吧,那就只好堆在马厩吃灰了。”我使出全身力气将狼收进马身上的革质包袱里。
我平时虽然是个游手好闲的花花公子,但在狩猎这方面我还是能露出两手的。我觉得自己也不是什么美男,但为什么那么多女孩都抢着要嫁我,我可不是当丈夫的料。
我们四处游荡了许久,但除了一只体弱多病的野猪外,我们再也没猎到其它东西,估计是那些饿昏了头的猎人来得比我们更早。
已经是下午了,暖阳在湖面辉映,像是镀上了片闪亮的铜箔,于此雪也下了不少,在周边积攒了厚厚的一层雪绒。可雪下潜藏了污浊的浑水和泥浆,至于…怎么知道的,难以启齿。

卧房中飘荡着沁人心扉的暖雾,全身浸在热水中可是我在漫漫冬日中最大的奢求,壁炉上正烧着新的一锅澡水,负责的佣人待至其沸腾起泡时,再取下静置一段时间,随后倾倒进浴盆中,我总会感到十足的惬意。
“水够吗,大人?”佣人殷切地询问道,我见她体态瘦弱,间续喘着气,估计她取水也不容易。
“刚刚好,先退下吧。”闻此她点了点头,便几步离开了。
见火光所映射出她的身影逐步消散,我便不那么拘谨,将双肘撑在盆的边缘,水中隐隐跃动着白波,似一匹莹白的马驰骋于阴影之中。
我缓缓抬起右腿,小心地将脚踝倚在盆边,腿上的那道紫黑的压痕相较于以前有所衰退,但那段回忆却仍刻蚀于我的心脏。
谁不曾是个怀揣着梦想的人,那时的我双腿健在,但在一次马术比赛中,我的脚意外缠入马镫中,随后被同马摔落下来。
我难以忘却那时右腿像被死死钉在地上一般无法活动,席上惊恐的家人越过护栏试图将马从我身上移开,但那都无济于事……
当瑟斯学士宣告我的右腿膝盖全碎时,我心里清楚——我将被挂上“瘸子”的称号遭人嘲笑,残疾将成为我生涯中的一块山重的负担,尽管家人极力维护我的名誉,甚至不惜出兵恐吓,但那些人对我的讥讽与嫌弃仍如那片雪地中的泥水一般深埋心底。
读书便成为了我保护自己的唯一途径,识得了千种方式来言语,来表达,诉说、自嘲和挖苦自己就同我的祖母一般,一丛鲜花中也可能蕴藏着荆棘。

洗浴过后,我便来到了家堡瑰菀城的一座塔楼中,携同着一杆天文透镜而来。
天文也很有意思的,据说古人可以通过星象和月相来预言。我对此也颇有研究——发现夜影山猫座出现时,明日即是外出打猎的好时机;天鹅座出现时,明日的湖畔则将风平浪静;五芒星座出现时,明日的果树都将结果……
远望着浩瀚无垠的星空,我不由地感概家堡的选址之益,穿过崇山峻岭的十三峰即可收揽星域的万千星光,简直是为我量身打造的。
冥冥夜空之中突如其来一阵尖利的鸦鸣,总是被这些琐事搅了意趣,那只乌鸦从塔檐上跳到了透镜上,我本想振臂挥手将其赶走,但发觉在它脚上似乎系着一封信件。
我咽了咽口水,蹑手蹑脚地取下纸信,印着的封蜡是墨绿的,看来又是祖母给我寄信了。
轻巧地打开来,这初始舒缓,后续凌乱的字迹,是她准没错了。
“哦,我所心系的长孙——维格斯
希望你是在独自翻看这封信件,如若不然,那便立即遣散你身旁的人。找个借口搪塞过去,实在不行把你的鹰搬出来吓唬吓唬他。
额哼!严肃点儿。想必你也知晓你妹妹伊莉丝的去向,通告青庭的杜森家族派遣盔甲列岛的诸艘舰队为其护航。
第二件事,我为你安排了桩姻事,你坐镇瑰菀城也挺伤神的,你未来的夫人便可以与你携手共治领土,她具体什么时候来……我这老糊涂也记不清楚。
第三件事,某个斯庄格家的孩子要去学城研习,名叫莱尼诺,派人去护送他,他的安危可十分重要。
第四件事,最近总有些"乞食的臭虫"会钻入我们的花园中,切记:懂得规矩的,咱们先放他一马。胆敢碍事的,一律踩死!
最后,我和学城的总管交涉过后,他允诺会派送一些专精研读的学士至瑰菀城,希望你的腿伤在我下次见到你的时候已然全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