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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贵阳市出台小区配建学校管理办法,配建学校均应公立!

2021-01-13 23:07 作者:西南官话八级王黄璜  | 我要投稿

近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筑府办发〔2020〕2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小区配建学校引入教育资源办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对配建学校进行了相关规范。

根据办法,小区配建学校引入优质教育资源办学主要通过新增校区、办分校、吸收为成员校等三种方式进行。而根据相关解释,很明显新增校区优于办分校、办分校优于成员校

新增校区是指由优质教育资源输出方在小区配建学校进行办学,校区人、财、物、事由总校统筹调配,实行一个法人主体、一体化办学、一体化管理。新增校区限于同一区(市、县)内,不得跨区(市、县)设置校区。新增校区按照“总校名+小区名或地名+校区”的规则命名

办分校是指由优质教育资源输出方受小区配建学校办学地政府委托,将优质教育资源输出到小区配建学校,输出方与配建学校均为独立法人,人、财、物分置。输出方派出管理团队和教学团队到小区配建学校实施管理,在学校管理、教学研究、课程实施、教师培训、干部及教师交流、特色建设等方面与分校紧密协作。分校按照“总校名+小区名或地名+分校”的规则命名

成员校是指小区配建学校冠名使用优质教育资源输出方品牌,在输出方指导下独立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成员校人、财、物、事由小区配建学校办学地政府自主管理。在相关品牌运用、管理模式、教学资源、师资交流、招生等方面采取多种合作形式。成员校可按照“校名+小区名或地名+成员校”的规则加挂校牌

办法还规定:原则上不跨学段办学。也就是说,XX小学不得配建出XX中学,也不能配建出九年一贯制学校。

办法还明确了:小区配建学校均应举办成公办学校。这意味着,校区配建的学校将只能是公立学校,业主不用再担心“公立变私立”的情况。

办法强调:严禁“贴牌”办校。但具体什么样是贴牌,并没有给出相应的标准。(注:本文由王黄璜取自官方资料,转载请注明来源,复制必究!)

办法要求:公办学校(幼儿园)输出办学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公办学校(幼儿园)每学年之内只能向1个小区配建学校输出优质教育资源办学。这意味着以后的名校公办学校含金量将大增,也许不会再出现“遍地是名校”的假象

办法声明:未签订移交及合作事项协议前,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此进行宣传,否则将终止引入程序。(但是并没有提供举报方式)

后面,贵阳市教育局又对“办法”进行了解读,内容如下:

办法的出台,宣告着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遍地是名校”、“非名校不可”的闹剧告一段落,相信下一步房地产市场将慢慢步入正轨,以品质、产品取胜的项目终将脱颖而出

笔者始终认为:决定孩子成绩的不是学校名字,而是父母的智商和成长的环境!新学校谈什么好不好都是虚的,父母本身和社区圈层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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