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名词解释》4.5 必要劳动时间剩余劳动时间 必要劳动剩余劳动
【本文转载自江苏省-资料室编-出版1959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5、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 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i]
在阶级社会,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分为两部分:生产自己及其家属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间,是必要劳动时间;而超过必要劳动时间以外的、为剥削者工作的时间,则是剩余劳动时间。在必要劳动时间以内从事的劳动为必要劳动[ii],而在剩余劳动时间以内从事的劳动则为剩余劳动[iii]。
注:
[i]《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959年版,第69页。
[ii] 也称为有给劳动
[iii] 也称为无给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