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星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项工作不符合规定被罚
据(鲁青平)应急罚〔2023〕23号了解,3月20日,青岛金星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被罚款。
主要违法事实如下:
1.人员定位系统不具备检测标识卡是否唯一的功能,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
2-420m泵房内2台水泵电动机的接地干线与接地极连接不规范,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
3.-420m变电所内便携式接地短路装置试验周期超过1年,不符合《金属违法事实非金属矿山在用电力绝缘安全工器具电气试验规范》的规定;
4.属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北坝西浸钼线数据异常,未及时发现并给除,不符合《尾矿库安全规程》的规定;
5.-420m泵房附近水沟淤塞,未及时清理,涌水漫过水沟,不符合《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24裁量档次3,平度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肆万伍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