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从天而降的酒瓶砸伤,怒将楼上10户告了,法院这样判!


如果不幸被楼上坠落的酒瓶砸中,还不知何人所为,那么受害者该向谁主张损害赔偿?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应该如何判决?近日,福州台江区法院宣判一起不明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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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的一天早上,滕女士买菜回来,结果在自家楼下被一个从天而降的酒瓶砸到肩膀。
经法医鉴定,滕女士的左肩受伤程度为轻微伤。虽然事发后,滕女士第一时间报了案,但经调查,警方仍然无法查明这个酒瓶到底是从哪户落下的。于是,滕女士便将9号楼2梯的10户业主都告上了法庭。
原告 滕女士

我也不是说要你们赔我多少钱,就是警告你们一下,下次不要做这个事情了。

在早前的庭审中,有4位被告到庭辩称,在无法明确抛物者的情况下,不能仅仅针对9号楼2梯的业主,物业管理也存在明显疏忽,所以应当将该小区物业和9号楼、6号楼所有业主共同列为被告。法庭上,部分被告对滕女士所述的医疗费、护理费和精神损害费的合理性提出质疑,认为部分费用不合理。
台江法院最终审理认为,滕女士因本案事故造成的损失400多元,应由该小区9座2梯3层以上的10户业主每户平均分摊。

台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李洁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从该建筑物坠落或者抛落的物品对受害人造成侵害的,经调查仍然无法确定具体侵害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来予以补偿。

切勿图一时方便,从高楼抛掷物品,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还有可能构成其它更加严重的罪名。
同时大家也应管理好阳台上的物品,避免物品掉落造成侵权行为。
共同维护“头顶安全”
需要每个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增强安全和文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