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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哲学》第四章:唯物辩证法的诸法则|(一)“天晓得!”

2023-06-03 16:35 作者:大王可曰木子文  | 我要投稿

——认识论和辫证法——

在过去许多次的讲话里,我们所谈的都是认识论的问题,现在要得把它结束了,再另外开始讲一些新的东西。这就是一方面要收场,同时另方面又要开锣,事体倒非常重要哪!正戏纵然唱得怎样好,如果开锣开得不对,还是很煞风景的。我们不能不想一个很好的方法,使听众们一来就觉得很入耳。想来,我们大家都是俗人,耳朵最听得顺的是日常的俗话。所以最妙无过于用一句俗话来开始。这一次的标题“天晓得”,不就是一句很熟的俗话吗?由这样平常的一句俗话谈起来,大概总不至于象大学教室里的哲学讲义那样令人想睡觉了吧。

 “天晓得!”这句话和哲学有什么关系呢?我们早已打破了哲学的神秘性,所以想要在俗话里找出哲学思想来,是不会有人奇怪了。要紧的是要问这里面有什么样的哲学思想?我们试先想一想:当我们听见有人讲“天晓得”的时候,这人是想告诉我们什么呢?这一定是因为他遇到了一件很难了解的事体,使得他感觉到绝望,使得他叹息,觉得人类所能知道的东西太少了。  

他要告诉我们:有许多事情,只有天才晓得,人是无法“晓得”的。想想罢,这不是一种认识论上的思想吗?认识论上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认识能力的问题,这问题要求我们解答的事情是:“人类能够晓得多少东西”?而“天晓得”这句话就给了我们这样一个解答: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人类所能晓得的东西并没有多少。我们不要以为这一个解答太平凡,而小看了它。要知道德国的大哲学家康德的“不可知论”的思想,也不过这样罢了。自然,大哲学家究竟是大哲学家,他把这思想说得更巧妙,更高深,更难懂。不象我们平凡人用三个字就直截了当的说完了。

不过,我们在这里只是提一个头,证明一句俗话也是一种哲学,我们决不要赞成“天晓得”的主张。试把过去许多次的讲话认真回味一下,就可以知道我们所说的,和这天晓得的主张有什么不同。我们可以指出最显明的一点:主张“天晓得”的人,他们先就把人类的认识能力看做固定的东西,人能够晓得那么多东西,就永远只晓得那么多东西,除此而外,“天晓得!”这种思想,是正确的吗?现在有很多人知道社会经济是在不景气状态中,而且不景气一天比一天严重,如果你问他们不景气的原因在那里,将来的前途如何,他们有的也会答复你说,“天晓得!”很明显的,主张“天晓得”的人,完全不知道人的认识能力会进步,会发展。康德和他们一样,说我们的认识能力只够晓得事物的表面现象,至于事物的本身,他说那是“物自体”,不可知。用比喻来说:一个胡桃摆在这里,他说我们只能知道这是圆的,硬的,褐色的,至于内部有没有肉呢?他以为这也是属于“天晓得”的范围了的。他不知道我们可以动手去打破那壳,这是变革的实践,可以把“天晓得”变成“人晓得”。通过了实践,认识能力就能够进步,能够发生新的知识,这一点,是不论“天晓得”主义者或康德主义者都不了解的。  

事实上,人所能够晓得的东西,是一天一天在进步的。有许多事情,在从前的人看起来也只是“天晓得”,但现在却被“人晓得”了。有许多事情,我们在小孩时候看起来莫明其妙的,长大了几岁以后,又非常觉得明白了。认识的能力,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认识是一种历史的过程,一种发展的过程,是一种运动,没有静止的认识。所以在我们过去许多次的讲话里,我们完全没有提到人类能晓得的有多少,不晓得的又有多少的问题,因为事实上压根儿就不能这样问。今天我们虽然有些事情不晓得,但是明天说不定又可以晓得了。在没有打破胡桃的时候,我们自然不知道里面有没有肉可吃,这是我们所晓不得的。但胡桃一打破后,情形又不同了。对于一件事物,我们能打破它的现状,改变它,(这就是实践)那我们对它就能够更晓得多些,认识的能力是跟着实践前进的。

所以,我们只能问目前有什么东西还不晓得,却不能说我们所晓得的东西永远只是这些。我们既然不能问人类的认识能力究竟的是有多少,所以也就不必白费精神去研究这问题了。我们知道人类的认识能力是不断地进步的,所以我们应该研究的问题是认识能力怎样进步?怎样运动,怎样发展?过去的讲话所研究的也不外是这些。

我们首先问:人类所晓得的东西(也就是人类的认识)是从那里来的,答案是:我们的认识都是外界事物的反映,我们所晓得的都是从周围世界里得来的。我们再问,这种反映,是不是象照相机一样,将表面的形象直接反映出来呢?答案是:人的认识决不象照相机那样简单。眼睛耳朵之类的感官上所得到的感性的认识,固然有点象照相机,是直接从各界所得的认识,但我们认识作用决不停止在这一点,它还能更进一步,用理性的认识去推测到事物的内部,直接看不到的东西,理性的推测是可以把握到的。们可以想象到胡桃里有肉,能够理解卓别麟与劳莱、哈台的共通点,虽然这些在外表上好象直接看不见。并且,单是理性的认识还不够,这有时难免成为空想,所以我们的认识还有更高的一步,就是实践。在实践中我们证实了理性认识中的推测,并且由此又开始更多的新的认识。最真实最具体的知识,是由实践得来的。而新的知识,也是在实践中发生的。人类的认识和照相机大不相同的地方,也就在这一点。照相机的本身是死的,它只能够把事物的外形死板板地反映下来,事物的外形不变,照相也不会变。但人是活人,人在实践的活动中能够自动地将事物的外形改变,自动地去剥出内部隐藏着的东西,自动地去反映出更深刻的映象。实践是人类的认识的基础。没有实践的活动,我们所晓得的东西就不会加多,不会进步。康德的认识论就是忘记了实践,所以才会以为人类的认识能力永远只有那么多,才会以为有一种物自体为我们所不知道,才会以为有些东西只有“天晓得!”既然只有“天晓得”,那只好“听天由命”了,这是宿命论的思想,这是不知道进取,不知道斗争和实践的人所发出的颓废的叹息啊!  

认识能力不是静止的东西,认识也就是一种历史,因此我们也把它当做历史来研究。已经说过,在前几次讲话中我们完全没有提到人类能够晓得多少东西的问题,只把认识作用所经过的过程举出来,也就不外是这种理由。我们指出认识的过程是由感性的认识到理性的认识,又再由理性的认识走向实践,在实践中,又再开始新的进一步的认识,这样不断地象螺旋一般地循环下去,每循环一次,我们所晓得的东西就进步一次。这就是认识的运动过程。

自然,这里我们所举出来的过程,只是一种概括的形式,是人类认识历史总括起来的结果,实际上的认识历史并不这样简单。所以这种概括的形式所表示的过程,虽然和认识的历史一致,但同时也不能说它就是历史,只能说它是认识史的理论。所以我们不把它叫做“认识史”,而把它称做我们的认识论。总之,理论和历史是一致的,但同时也是有分别的,理论只把历史的总括的结果表示出来,至于历史上的许多偶然的琐碎的事,在理论中都得要抽去了。我们所讲的认识论也就和认识的历史有着这样的一种关系。  

不过,现在有新的问题发生了。以前我们的认识论里,单单指出认识是一种运动,单单指出它的发展的过程。但它是怎样运动的呢?它是依照着什么法则去发展呢?为什么由感性的认识能够进步向理性的认识呢?这一切我们还没有说到,还得要等待我们解答。这就好比对于一种植物,我们只指出它是会生长的,只指出它由一粒种子到发芽,抽枝,生叶,开花等等的过程,但我们还没有说明,种子要怎样才会发芽,才会抽枝?......在发芽抽枝等等的过程中,有些什么样的一定的规则?不说明这些,对于这植物的生长还是不能算已经了解的。又譬如,单单指出火车会在轨道上行动,这是谁也知道的事,有什么希奇呢?如果不知道火车究竟为什么会行动,那还不是等于没有了解这火车?对于认识的问题也是一样,单单指出认识会运动,指出了它的过程,而不了解它是怎样运动,不了解认识发展的法则,这对于认识论的问题还是没有完满解决的。

现在所发生的新的问题,就是认识的发展法则的问题。在这里,我们要解答的是:人类思想的发生,变化,发展,是依照着怎样的一些法则进行的。这些法则,就是我们今后开始要讲的了,慢慢的,大家自然就知道。这里要说明的是,研究这些法则的学问,另有这样一个专门的名字:“论理学”,也称为“逻辑”。不过这种论理学,和普通旧的论理学不同。旧的论理学只研究思想的形式,它把思想当做固定不变的东西去研究,所以只得到一些死板板的形式,但我们已经知道,认识是一种运动,所以思想也是运动,我们不能把思想当做死的形式来研究,我们要研究思想运动的法则。所以,为要和旧的论理学有所区别,就把这种论理学称做动的论理学,也称为“动的逻辑”,而旧的论理学则是静的逻辑,也称为“形式论理学”。

还要指出一点:人的思想的进步,也就是他的认识的进步。思想的发生和发展,也就是认识的发生和发展,研究思想的运动法则也就等于研究认识的运动法则。所以这里的论理学,也就包括着认识论了。动的论理学和认识论是分不开的。最初提出动的逻辑的人,是德国的哲学家黑格尔。在他那里,已经就把论理学同时看做他自己的认识论了。不但如此,我们已经反复地说过思想或认识是外界事物的反映,思想的运动也就是外界事物运动的反映。更进一步说,思想的运动法则,同时就是反映着外界事物的运动法则。这样,论理上的法则,和世界上一切事物的运动法则又是一致的。我们由论理法则的研究,不但知道思想是这样运动,同时还知道世界上的一切物质也是这样运动。因此我们的论理学同时又可以算做我们的世界观。

有一个最有名的新哲学家告诉我们:动的逻辑,认识论和世界观是同样的东西。“可以适用在同一个科学(新哲学)里,用不着三个名字。”理由不外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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