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 | 电化学储能电站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电化学储能电站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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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规范电化学储能电站初步设计的内容深度,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额定功率为500kW且额定能量为500kWh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1.0.3电化学储能电站初步设计应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建设规模、工程特点、电力发展规划和电网特点,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设计方案。
1.0.4电化学储能电站初步设计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