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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探微》之辩证思路篇(2)

2023-02-26 06:20 作者:命理碎碎念  | 我要投稿

第二课 论生克

一、论生

1、生的概念:相生由两种五行构成,其中主生者泄气,被生者是进气。一般情况下,主生者耗损泄气,受生者进气受益。但在双方力量悬殊很大的情况下,生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其形式表现有两种情况:

(1)反生为克。(2)弱不能生。

结论:相生只有在双方力量相差不是很悬殊的情况下才发生,否则就会出现反生为克或被化泄为克的情况。


2、相生的种类

(1)远近相生。
紧贴相生之力量大,只要日主受生,那么该日主会经常得到他人帮助,周围的人都对他有益,这当然是指日主在偏弱的情况下。
隔柱相生之力次之,其大小要看阻隔的旺衰程度而定,这就是要考虑主生者和被生者各自的力量。远隔相生之力而小一些,一般来说,只有生之象而无力之生,只有逢岁运旺时才能有力相生。


(2)阴阳相生。其中同性相生之力大于异性相生之力。

(3)旺衰相生。其中旺者生力大(条件是受生者有力),弱者生力小(如太弱则被对方化泄)。

(4)天干相生。

(5)干和支相生。干和支只有在本柱之间只有20%的力量相生,否则只是通过其它柱透出天干后才有气势相生权。

干支之间盖头截脚产生的生克耗泄,都是克不尽,泄不掉的。千支互相依存,因此相生的千支,想要克掉其一方时,必须同时制住另一方。地支的中余气一般不能直接生天千,中余气必须通过本气之支与他干支发挥作用,或者以通根方式来帮透干之力量。

(6)地支相生。

干主动,支主静,地支在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直接发生生克的(以后要讲直接生克与气势生克之关系),只有在刑冲合害条件成立之下才发生,否则就只能是一种气势生克。


①刑之生:有寅已,子卯两对相生之刑。这种受生之刑如果受生者是用神,则会刑出贵来,否则就会刑出灾来。

②害之生:有丑午、申亥、寅已、酉戌四对相生之害,丑午害即午火生己土,也有午中丁火克丑中辛金,己土克癸水之意。若用神被克害则凶,被生则吉。凶则论害,吉则论生,不能论害,其他几对相害类同。


二、论克

1、克的概念:相克即两种五行通过不同的形式相战,双方力量均有消耗,主克者消耗小,被克者消耗大。

(1)正克,即主克五行一方的力量大,使被克一方受制,受牵制之意。超过牵制力度即为制。

(2)反克,被克方的力量大于主克方时就会产生反克。


2、相克的种类

(1)远近相克:即紧贴相克,隔柱相克,遥隔相克。身明显弱而官杀紧贴克身,如果不是从格,有一部份人易有残疾,至少身体很差,如果日主强那就轻一些。


2)阴阳相克:同性相克力大,异性相克力小或称克不尽。

(3)旺衰相克:旺者力大,衰者力小。

(4)强弱相克:也就是力量大小之相克,力大者能克住力小者。

(5)天干合克:

①合化。②合而不化,论生克,论绊住。③论半化而不化。


2、官杀与身旺身弱有以下表象:

(1)身太弱官杀很旺,为人很压抑,缺斗志,身体差,不管走什么好运都难有成就。

(2)身偏弱官杀偏旺,日主有气有根,为人则不服管制,很辛苦劳累,身有暗疾,这种命交好运易获名利。

(3)日主中和而官杀较旺,辛苦操劳,能得官之命,比第二种要好一些,这种人容易富贵。

(4)身偏旺而官杀中和,官杀为用神者往往都能得名利,性格也很好,正官则为人正直,七杀则有威望,婚烟一般也好。

(5)身明显偏旺或太旺、旺极,官杀偏弱或中和,比较容易出现反克现象。身明显偏旺者则不喜官杀制,主观性比较强,往往变动较多,抗官杀性强,往往出现辛苦劳累,同时比较容易出现是非口舌、官非。即使是升官出名之年,往往也有争吵。太旺与旺极者根本不喜官,有的虽然为官,但与上级关系搞不好。这里要分清是比劫旺还是印旺,比劫旺导致过旺或旺极的人更不喜欢官,只适合做自由业,做生意,每逢官杀之年易有灾。

(6)身弱而官杀太旺,此人难保守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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