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导弹拦截系统的特点
俗话说,有矛就有盾,早在上世纪60年代,各国就开始了开发战略导弹拦截系统。在1970年代,苏联开发了长期以来世界唯一列装的A-35“橡皮套鞋”核战斗部拦截系统,而美国则开发了“卫兵”战略导弹防御系统,我国也有著名的640工程。此后,各国因为1972年《反弹道导弹条约》影响而暂缓了反导系统的开发,一直到2003年,美国废除《反弹道导弹条约》后,开始建立基于新一代的动能拦截器的“国家战略导弹拦截系统”。此后,俄罗斯也进一步推出了改进的A-235反导系统,中国也在2010年开始测试以动能拦截器作为技术核心的新一代中程拦截导弹,并多次取得试验成功。那么,这些战略导弹拦截系统,和如今经常被曝光的“S-300”“爱国者3”“萨德”“标准3”这样的战术导弹拦截系统,又有什么巨大的不同点呢?


要想了解这点,就要从战略导弹拦截系统(需求面)和战术导弹拦截系统的作战目的和技术(供给面)构造入手了。

战略导弹拦截系统的作战目的:
战略导弹拦截系统,顾名思义是要对抗射向国家本土的战略导弹。在当代情况下,战略导弹通常是射程较长(不低于3000公里),并能携带不少于1枚核弹头的远程乃至洲际导弹,其打击目标主要有两个:第一是敌方的战略导弹发射井和战略级指挥设施,第二是敌方的具有高度价值的大型城市和重要的基础设施(如大型水坝)。不过,考虑到对敌方大城市的打击将会导致毁灭性的结果,在冷战中期美苏逐渐形成削减战略导弹和核弹头的共识,削减了大部分战略和几乎全部的战术核武器,而将战略核武器打击视为武装冲突最后的压阵之宝,使用时也是“逐次升级”的运用模式,先是打击敌方战略导弹发射系统和战略指挥所,其次是战略纵深的大型工矿,最后才是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在这样的作战逻辑下,双方任何一国实际上都无法承受对方全面发射战略导弹带来的“灭国”的影响,因此战略导弹防御系统实际上并不追求“全面拦截”敌方的战略核武器,而是只保护核武器发射场和战略指挥所,在敌方首轮打击发起时能够尽可能延迟己方战略指挥被破坏的时间,并保护自己在发射筒内的战略导弹,以便将其反击出去。

不过进入了21世纪,美国废除了《反弹道导弹条约》后,美国调整了他们战略反导系统的作战任务。由于俄罗斯逐渐衰弱,美俄直接爆发核战争可能性日趋下降,而随着核技术和远程导弹技术的扩散,如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在2006年公开实验原子弹和试射远程导弹,使得美国的战略反导系统转向防御这类国家对美国本土的直接威胁。美国人的思路是:由于美苏《限制进攻性核武器条约》仍同时约束美俄两国的战略核导弹的规模数量,而且对于核武器较少的国家(如北朝鲜),美国不能通过增加自己的核武器数量来实现对对方的威慑(因为对手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心态),那么就可以以扩大战略反导系统来“完全抵消”这类国家持有的核武器对美国本土和日韩前进基地的核威胁,从而在谈判时取得极为有利的地位。同时,在推行反弹道导弹时,还可以将俄罗斯,中国拖入新一轮军备竞赛,从而让对手不得不付出更多的经济代价。在这样的“增加反导系统等于减少敌方战略导弹”的思路下,美国迅速扩张了自己的反导网络,如今已经建设起基于“海基宙斯盾”、“陆基宙斯盾”为主的中程反导拦截系统(发射标准3)、THAAD高层反导拦截系统(有一定反战略导弹能力,但大部分还是防御战术级导弹)和GMD(全球战略导弹防御系统)。

因此,战略导弹防御系统的目的就很明确:
1、延长自己的战略指挥系统和战略导弹发射井的生存时间,让对手放弃“一次核突击将对方全部核武器摧毁在地面上”的潜在冲动;
2、对有敌意的弱小持有核武器的国家的战略威慑,以更多的反导拦截弹摧毁对方有限的核武器,使其不敢将核武用于实战并被逼放弃核威慑企图。
而战术反导拦截系统则用途十分明确:拦截敌方战术导弹,阻止敌方对高价值资产的破坏。
这样一来,二者在拦截敌方导弹时,就会有截然不同的两个思路:
战略导弹防御系统“不追求”全面拦截强大的敌方搭载核弹头的战略导弹,它更多强调在不可避免的核战争爆发时,阻止敌方一次性摧毁己方全部的核资源和指挥系统,在争取时间后转入反击;同时,它“追求”全面拦截弱小的敌方搭载核弹头的战略导弹,使得弱小之敌不能凭借拥有核武器而提升谈判筹码。
战术导弹防御系统“追求”全面拦截敌方直接射向己方高价值战略设施的战术导弹,以保护自己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大型战舰的安全。
因此,这样的战略定位,使得导弹研发设计方面又有了很大的不同。

战略反导系统的系统构成和特色:
要想了解战略反导系统,首先要了解它的敌人——战略导弹。我们知道,自从1950年代战略导弹出现后,它就取代了远程轰炸机成为了最有效的战略打击武器,一枚装有10个分导核弹头的R-36M2导弹,可以摧毁10座加固导弹发射井,或者一举摧毁北美五大湖到新英格兰全部的大城市,对于一个国家的战略威胁可谓是极为巨大,因此自从战略核导弹诞生后,全球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几乎被无限制推迟,就算是惨烈如越南战争、阿富汗战争和乌克兰冲突,大国也只是通过代理人的军队,在代理人的土地上战斗,其本质原因就是因为战略导弹和“互相确保毁灭”战略对于一国实质上的威慑力。

一般来说,绝大多数的战略核导弹都是洲际弹道导弹,其中有名的型号包括众所周知的美国民兵III,俄罗斯的R-36撒旦,中国的东风5号等。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的潜射弹道导弹,如美英的三叉戟、法国的M51,中国的巨浪3,俄罗斯的圆锤,都能满足洲际打击的需求,但由于潜射导弹通常是保留用于“第二次核反击”,并不会用于第一次打击,加上潜艇发射阵地的隐蔽性,为防御潜艇打击将会倾尽国力而无所成果,因此无论是美国,中国,俄罗斯的反导拦截系统,通常不把反敌方潜艇导弹视为第一重点,主要拦截对象基本为敌方陆基战略导弹。
陆基战略导弹具有体积大、飞行距离远,飞行弹道高,飞行速度快等诸多优点,一般来说,在最大射程模式下,弹道导弹的上升最高点可达整体射程的四分之一,因此一枚5000公里级的远程导弹,其弹道最高点可达1200公里,而射程12000公里的洲际导弹,其弹道最高点可达更高的3000公里。如此高的高度,令大部分的战区反弹道导弹束手无策。同时,由于目前主流国家采用的战略导弹都采用MIRV多重再入器(通俗的说法就是分导式核弹头)的设计,在敌方释放载入器后,整体的一枚导弹将如同天女散花般分裂成多个弹头,将极大增加拦截的难度,所以战略导弹拦截系统通常要么采用核弹头,要么采用射程更远的助推火箭,让拦截器能够在敌方释放MIRV前将其阻断,或者采用所谓的“上升段拦截”,在对方助推过程尚未结束前就将其击落。但由于目前科技限制,想要进行“上升段拦截”难度很大,尤其是对于有广阔纵深的美中俄来说,导弹甚至可以在自己领土上完成助推段,进入大洋后实际上已处于飞行中段而脱离了上升段拦截的最好机会,所以实用化的战略反导通常是采用中段拦截和末段核战斗部拦截两个手段,前者为中美目前开发的战略导弹防御系统,而后者则是中美已经放弃,仅有俄罗斯实际部署的A-135/235核战斗部拦截系统。
所以,为了将反导拦截器(动能拦截器或者核弹头)发射到能够一次拦截敌方战略导弹的位置,战略反导系统第一特点就是“导弹体积巨大”。如下图的A-235和美国的GMD。


除了导弹本体巨大之外,由于预警的目标是携带威力巨大的核弹头的洲际导弹,且很可能释放多弹头或大量诱饵弹头,所以导弹的预警和指挥系统也非常完备。目前美国,中国,俄罗斯都有遍布全国的大型反导拦截雷达、卫星星座和完善的指挥通讯网络。


相比之下,战区和战术级反导系统通常追求机动化部署,一套单元可以轻松地用数辆高机动卡车部署到任意的战场上。而且在动能拦截器服役后,美国的战术反导导弹体积均大幅度缩小,一辆卡车能够携带16发爱国者3导弹,是原先爱国者2的4倍,这是为了增强单元的持续发射能力,以便于第一发脱靶后快速补刀。




结语 战略导弹拦截系统和战术导弹拦截系统有很大差别
很多人往往会把战略导弹防御系统和战术导弹防御系统混为一谈,往往觉得“能开发战略导弹防御系统就会很容易开发战术导弹防御系统”,也有人觉得“战略导弹都是多弹头,拦截导弹做不了全面拦截,就不如不发展”,其实这都是错误的。战略导弹防御系统通常是永久性部署的要地防空系统,其防御半径短则上百公里,长则可达数千公里,他巨额的投资成本背后,实际上是要在战略上给劲敌一个“善意的提醒”:不要觉得你有核武器就可以为所欲为,甚至觉得你的战略核武器能够一瞬间解除我的核武装,我有能力坚持到我的战略武器进入战斗准备并完成对你的“对等报复”。这样一来,就能有效解除持核武器的敌国的动核野心,从而实现核战略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