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本》:monopoly和商业
产业的资本主义联合通过商业对流通和它的中介产生反作用。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里将商业作为了一个特殊的独立的经济范畴分离出来,使得购买和销售集中化,节约了储存和保管等费用。商业降低了必要的流通费用,因此减少了部分非生产费用;但是为了交易,必须有一笔货币独立用作商业。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投资在商业上的货币和其它地方的货币一样,必须成为资本,带来利润。而我们清楚地知道,商业不能创造利润,商业利润来自于产业利润。
商业的自身发展由两个因素决定。其一是交易的技术条件,最常见的集采零售的商业,其性质取决于它的收入结构和最终消费者的地理位置的集中程度,这会因为所处社会发展情况和社会结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技术条件上大公司对小公司的优势是明显的。商业的技术要求将商业企业(如百货公司)自身与大的采购机构联系在一起,这种联合会对它们的金融进行一定程度的控制,也会与银行形成更密切的联系。
伴随着这一集中过程,商业企业出现了降低自身独立性的趋势,尤其是在托拉斯完全消灭独立零售商的地方。另一方面,这种集中的趋势也会遇到一些阻碍,经营小型的零售店是相对容易的,它们的信用(通常只需要商业信用)也更方便获得。在小零售店那里吗,低利润是主流,这使得它们只能充当资本主义的代理人,不会产生强烈的消灭它们的经济动机。
除了技术因素,商业与产业内部的批发商关系也十分重要,因为这关系到产业资本家之间或它们与作为它们商品总经销商之间的交易。在这里,产业的集中对商业产生了反作用,迫使商业做出调整以适应产业。巨大的集中的生产场所无需独立商人的介入即可彼此直接连接,商人变得多余,数量上减少了,而单个商人变大了。商业流通中一部分资本可以从中抽回。
从会计角度看,投资在商业中的资本等于年社会产品价值除以商品资本的周转次数,再乘以年社会产品到达最终消费者之前经历的中间阶段次数。但是商业资本的大部分是由商业信用构成的,商业资本只是用作商业流通,而这一过程大部分环节不需要现实货币的使用。信用的使用降低了流通费用,不仅意味着财产的分离与利润的分割,也意味着资本的缩减和与之相伴的利润减少。
商业利润来自产业利润,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斗争将以一方的胜利和另一方独立性丧失告终,且资本的相对实力是胜负的决定性因素。不过这个实力不能从货币数量上理解,因为资本的形式也是很重要的。
只要市场的主导力量仍然是自由竞争,那么商业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利用产业内部的竞争来与之斗争。信用的作用方向是一致的,只要商业获得银行提供的大部分信用,那么商业资本家就享有金融优势,向生产者要求价格、供货条件和支付时间;这样商业资本可以在繁荣阶段获利,萧条阶段将损失转嫁给生产者。而商业资本的行为会使得产业资本有联合的趋势。随着产业与银行关系、产业间联合的发展,市场的情形被彻底改变了。垄断联合有完全消灭商业独立性的趋势。
卡特尔化自身包含着产业资本和银行资本的内在联系,所以卡特尔会更加强大,将它的意志强加给商业,减弱商业对价格的影响力。商业资本家越来越成为卡特尔的代理人,完全按照卡特尔要求的价格购买和销售,价差成为了“佣金”——它不再取决于平均利润水平,而只是卡特尔支付的工资。
当然也存在商业集中的条件比产业更有利的情况,这时商业资本可以通过参与金融资本的方式将它们的部分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利用对产业资本的决定性地位优势迫使企业将产品低价出售给它们。
商业活动的减少会释放商业资本里的货币,它们将寻找新的投资场所,有时会增加资本输出的压力。保留商业的外在形式是符合卡特尔利益的,辛迪加的代理人可以减少产业企业的流通成本。
辛迪加的确立宣告着商业投机走向死亡。辛迪加美化自己为生产的主宰,将危机、过度生产归咎于投机,而代替投机理想的是对稳定价格这一投机死亡的理想的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