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3.3.15 武则天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15、武则天(公元624—705年)
我国历史上有名的女皇帝。名曌,唐初利州都督武士彟之女,十四岁被唐太宗选入宫为才人[1]。太宗死后当尼姑,不久又被高宗召回宫,公元六五五年被立为皇后。因高宗李治多病,命她代理朝政。公元六八三年唐中宗李显即位,她临朝称制。不久废中宗,立李旦为睿宗。公元六九〇年又废睿宗,自立为圣神皇帝,改国号为周。她称帝十六年,实际掌权近半个世纪政绩显著。她蔑视“男尊女卑”的孔孟之道,敢于冒封建社会之大不韪,自立为皇帝,这是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的创举。
她坚持法家路线,和阻碍当时社会进步的长孙无忌、褚遂良、裴炎等唐宗室贵族大地主集团,进行长期反复的斗争,多次粉碎他们发动的政变阴谋。她对徐敬业为首的贵族集团的武装叛乱实行果断的镇压,有力地打击和削弱了这股保守势力,坚定地维护中央集权制。当时有数以万计的人上书,拥护她当皇帝,表明这场斗争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她的社会基础比李世民深厚,因而能够取得胜利。
她命熟识法理的官吏,删改唐代法律,定名为《垂拱[2]留司格》,并亲自作序。她还重视广开言路,注意防杜谗言。特设四匦于朝堂,提倡告密,以便及时掌握下情,“挟刑赏之柄,以驾御天下”[3]。
她改进科举制度,不计门第,“务取实才真贤”[4],破格用人,委以重任,特别注意从庶族地主中选拔人才。她规定“内外[5]九品以上及百姓”都可以推荐别人,也可以“自举以求进用”。她还亲自主持殿试,引见考生,“当时英贤”[6]多为她所用。她严格考核官吏,“不才者旋黜,才能者骤升,是以当代谓知人之明。”[7]
她向高宗建议发展农桑生产,限制贵族大地主集团兼并土地,禁止浮华巧伪的风习,增进经济文化交流等十二件事,都是有利于当时社会进步的。
她积极抗击突厥、吐蕃奴隶制游牧民族贵族集团的多次侵扰,同时较谨慎地处理了同这些民族的关系,从而重新打通一度中断了的中亚西亚商路。
围绕对武则天的评价,历来有两派。儒家咒骂她是“乱国”的“女娲”,为“神人之所共嫉,无地之所不容”;一些法家和进步思想家则赞扬她是“忧劳天下”的“明王”。明朝著名法家李费称赞她“胜高宗十倍,中宗万倍”[8]。作为封建帝王,她不可避免地具有阶级和时代的局限性。例如,为了加强和巩固自己的统治,她扶植佛教,发展僧侣地主阶级势力;在打击旧贵族大地主势力的同时,又扶植一批新的贵族势力。这必然要加强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和压迫。她临终时遗诏改自己“神圣皇帝”称号为“大圣则天皇后”,这显然是对儒家传统势力的妥协。
注:
[1] 宫内五品女官。
[2] 则天年号。
[3] 《资治通鉴》。
[4] 《廿二史劄记》。
[5] 朝廷内外。
[6] 《资治通鉴》。
[7] 《旧唐书》。
[8] 《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