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讼|2023年8月新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法办〔2023〕275号
2023.07.26 发布│2023.08.01 实施
《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于本月1日开始实施,该规程明确规定接受人民法院委派的调解组织在诉前调解过程中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提交诉前鉴定申请书,这将有效提升诉讼效率,缩短办案周期,优化制度程序,减少审理时间以及减轻当事人诉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3〕4号
2023.07.27 发布│2023.08.01 实施
《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于本月1日开始实施,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契合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体系建设的要求,对于丰富环境资源案件专门性事实查明方法,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5号
2023.07.10 发布│2023.08.15 实施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于本月15日开始实施。办法明确,捉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留能服务应当尊重知识产权、商业道德,保守商业秘空,不得利用算法、数据、平台等优势,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他人身心健康,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伯息权益;基于服务类型特点,采取有效指施,提升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透明度,提高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等。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2023)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1号
2023.07.11 发布│2023.08.11 实施
修订后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于本月11日开始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要求汽车金融公司名称中应标明“汽车金融”字样。未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机构名称中使用“汽车金融”“汽车信贷”“汽车贷款”等字样。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
2023.06.25 发布│2023.08.01 实施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于本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扩充了“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内涵,将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三类垄断行为均纳入调整范围;健全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实施垄断行为的认定规则;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典型、特殊垄断行为的规制。
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3号
2023.06.12 发布│2023.08.01 实施
《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于本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从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管理制度、积极主动维权、严控刑事案件和建立健全法律、监督、追责等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等几方面对《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2005年颁布)进行了全面升级,坚持“以案促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提升企业纠纷案件管控水平。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0号
2023.06.29 发布2023.08.01 实施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于本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首部系统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活动的规章。这一《规定》明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招聘人员的,发布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此外,《规定》还明确,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个人收取押金,或者以担保等名义变相收取押金。明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其发布的求职招聘信息,应当标注有效期限或者及时更新。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收集与发布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和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发布的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银行存款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23〕127号
2023.06.27 发布│2023.08.15 实施
《中央银行存款账户管理办法》于本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统一了中央银行存款账户的分类、开户条件和评估标准,提升了获得中央银行账户服务的可预期性和便捷性;明确了中央银行存款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及使用管理要求,实施账户全生命周期管理。
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财行〔2023〕86号
2023.05.30 发布│2023.08.01 实施
《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于本月1日开始实施,《通知》从精简会议活动、规范线上会议管理、严控会议费支出等方面,提出新形势下规范和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的具体措施。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国铁安监规〔2023〕17号
2023.06.29 发布│2023.08.01 实施
《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于本月1日开始实施。《基准》适用于国家铁路局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在其职责范围内实施的行政处罚工作,共二十五条七十二项,主要规定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六条基本原则。二是明确铁路行政处罚裁量五个裁量等级。三是明确铁路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四是明确附件《铁路常见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基准表》的使用规则及相关工作要求。
民政部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民政部, 国家消防救援局│民发〔2023〕37号
2023.06.30 发布│2023.08.01 实施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本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明确养老机构应设置在合法建筑内;与其他单位共同处于同一建筑物内的,应与其他单位进行防火分隔。同时还明确,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符合地方性法规要求的可单人值班),且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其正常运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规〔2023〕2号
2023.07.04发布│2023.07.01 实施
《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于本月1日开始实施。《通知》将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扩大至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主要险种,增加了产品保障内容,提高了灵活性。此外,针对既往症等人群保障不足的现状,要求将其纳入医疗保险承保范围,开发保障额度更高、责任更丰富的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产品。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将建立投保人信息账户,为税收抵扣提供便利。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第10号
2023.03.14发布│2023.08.01 实施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管理。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