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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二(纪昀)

2020-04-17 06:08 作者:actionlong  | 我要投稿

幽明异路,人所能治者,鬼神不必更治之,示不渎也;幽明一理,人所不及治者,鬼神或亦代治之,示不测也。戈太仆仙舟言,有奴子尝醉寝城隍神案上,神拘去笞二十,两股青痕斑斑,太仆目见之。



乾隆庚子,京师杨梅竹斜街,火所毁殆百楹。有破屋岿然独存。四面颓垣,齐如界画,乃寡媳守病姑不去也。此所谓孝弟之至,通于神明。


乾隆庚子:乾隆四十五年




杜林镇土神祠道士,梦土神语曰:此地繁剧,吾失于呵护,至疫鬼误入孝子节妇家,损伤童稚,今镌秩去矣。新神性严重,汝善事之,恐不似我姑容也。谓春梦 无凭,殊不介意。越数日,醉卧神座旁,得寒疾几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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