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版“留发不留头”?什么是《皇冠法案》?
同学们 大家好,在下邦德老师
今天的热搜 来自于
CROWN Act
中文翻译 就是《皇冠法案》
最近,美国众议院 以235票对189票 通过了《皇冠法案》

有同学 可能会好奇:
什么是 皇冠?难怪 美国人要允许 或者 禁止 戴皇冠么?
哈哈~其实,这只是 法案名称的 一个噱头
该法案 由 民主党众议员 多人 共同发起
但是 从投票数量 来看,共和党议员 也有多人 支持
这项法案 其实是和 美国人的发型 相关
《皇冠法案》联合发起人 科尔曼 表示:
“天然的 黑人发型 通常被认为 是 ‘不专业的’“
”因为 它不符合 白人的 审美标准“
”但是 这对非洲裔(不公平),发型歧视 就是对黑人的 歧视”
为了 让这个方案 引起美国人的 注意
因此 把法案 起了个 吸引眼球的名字:皇冠法案
不过,这个名字 也引来了 共和党人的 嘲讽
有的 极右翼 共和党议员 称之为 “糟糕发型 法案”~
科尔曼 引用的 研究数据 表明:
黑人学生 面临停课等处罚的 可能性 更高
其中 很大的一部分 都是因为 “怪异发型”
校方 往往认为 他们的头发 违反了 着装规定
男生 还好点,直接 减了短发、平头 就可以了
但是 我们 之前讲过:
非洲裔女生 就必须 耗费 大量时间、金钱 去烫头发
或者 就只能 花钱买假发 然后 戴假发
这确实 从表面上看 就很不公平
最近 美国众议院 通过的 这项法案
就是 为了 禁止 基于种族的 头发歧视
特指 与特定种族有关的 发质 或 风格
例如 “脏辫”、“爆炸头”等 与 其他民族的 本民族发型
拜登总统 在随后的 声明中 表示:
他相信 任何人 都不应该 因为头发
而被剥夺 获得工作、求学 或 其他场所 取得成功
获得住房 或 行使权利的 能力!
目前,《皇冠法案》后将提交至 参议院 进行投票

我个人认为:
大家 不要小看了 发型
这确实是 一种文化入侵 和 文化其实
比如 满清入关的时候,强行 要求汉人 留辫子
然后 民国时期 又要求 剪辫子
包括日本的 明治维新,也要求 武士剃发
这本质上 都是 从发型、衣着上 进行 文化干预
我看到 国内开始 流行汉服
而且 有女生 开始穿着汉服 而不是 西装 进公司上班
这就是 好现象:文化自信!
但是 如果有公司 要求 女员工 不可以 穿汉服
但是 如果有公司 要求 男员工 不可以 留长发
或者 不允许 爆炸头,“杀马特”
那很明显 就涉及 用工歧视了
我一直 推崇 一种观点:
文明化、现代化 并不代表 就是 西方化!
谁规定 商业谈判 必须要 穿西装 和 衬衫?
穿马褂 就是 不得体么?
这种逻辑 其实 经不起 推敲
本民族文化的 发型、妆容 和 衣着 要适当的 鼓励
这样才能 保持 文化的多样性
就是 你有权选择 不同的发型、妆容 和 衣着
但是 别人不能 干涉你的 造型
这一点 同学们 可以看看 沙特等国家

他们 一直保留着 阿拉伯传统的 袍子 和 头巾
出席商务 和 政治会议 并没显得 有何不妥 或者 傲慢啊~
为什么 同学们 会觉得 “爆炸头”、“脏辫” 属于 说唱歌手呢?
因为 非洲裔说唱歌手 不用 在大学 上课、公司里 任职
他们就保留了 西非的传统风格
而其他 非洲裔为了 在学校、公司 不被歧视
就只能 放弃了 传统的造型
时间长了,你就会觉得 好像这种发型 “不庄重”、很嘻哈~
好像 这种风格 就登不上 “大雅之堂”
但是,同学们,请问:这种 “大雅之堂” 是谁定义的?
这种问题 不是 细思极恐么?
尤其在美国 这样的 多民族 “大火锅”里
保持 本民族特色 是 必须的 坚持
所以 《皇冠法案》并不是 “白左” 无异议的 没事找事
它的出发点 非常 发人深省!
洋装虽然穿在身 我心依然是中国心
我当时 听到歌词的 第一反应 是:
那为什么 大家不穿 中国传统衣服?
旗袍、汉服、马褂 有什么问题?
为什么 一定要 cosplay 才能穿 汉服?
为什么 一定要 相声 才能穿 马褂?
欢迎同学们 后台留言 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