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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神/丽莎/桃子】闯进盛夏的紫蔷薇

2020-12-02 20:52 作者:无量塔の小秘书  | 我要投稿


  你爱吗?

  我听见她的声音这么说——有时在梦里,我仍会听见。

  你爱吗?

  是的,我回答,是的——而且真爱永远不死。

  那是一天中的第一缕曙光。

  

  “呼——”

  我能感觉到,一阵如麝如兰的气息吹在我的脸上,面颊痒痒的。即使双眼紧闭,我依旧可以察觉到和煦的阳光照射透过窗户照射进来,可我不想睁开眼,因为被窝实在是太舒服了。又大又软的床,还有——丽莎柔软的娇躯。

  她趴在我身上,在我耳边吹气,真是调皮。

  “呼——”

  气息更重了。看来,如果我再不睁开眼睛,也许下一次就会是……

  一个吻。

  不安分的想法刚刚在脑海浮现,温润的香唇便直接印了上来,淡淡的薄荷味在口腔内荡漾。这滋味真美妙。我还是没睁开眼,但那副温热的娇躯告诉我,我该起床了。

  “老公~该醒醒了,太阳都晒屁股了呀~”丽莎柔媚成熟的声音就像提神咖啡,直接把半梦半醒的我拽了起来。

  “植物有夏休眠期。”我睁开朦胧的睡眼,一个模糊的人影。我没戴眼镜,它正躺在桌子上。“亲爱的……你怎么起这么早?”

  我异常清楚,丽莎对被窝有着非同寻常的亲和力。可今天很反常。我那老旧的小脑袋瓜刚刚开动起来,她就伏在我的耳边说道:

  “三天的假期,傻瓜。”

  “原来如此。”我突然想起,这是月末的休假。我没有繁重的冒险委托,丽莎也不必面对那些健忘的读者……

  “你真是傻得可爱。”她伸出手指在肌肤上划着圈圈,流光跟随她的指尖涌动。

  虽然意识还未完全步入正轨,但我那双邪恶的手早就迅速游走起来,肆意抚摸着她光滑细腻的肌肤,嗅着她散发淡淡清香的金色长发。夏日黎明,娇妻在怀——也许这就是人生最幸福的事了吧。

  我看向窗外,是一片花海。鸢尾花长长的叶子遮盖住了落地窗的下半部分,牵牛花说着阳光向上爬着,但最耀眼的,还属花园中间的那一大片紫色的蔷薇,是丽莎的味道。一副万物生发的娇艳气息。

  右手上移,轻轻拂过光滑的脊背……可是,我分明感觉到她的皮肤有些过于细腻顺滑,难不成……

  “老天……你没穿衣服?”我小声惊呼。

  “嗯哼哼,当然咯~想看清楚一点吗?”丽莎熟练地挑逗着我的欲火。我隐约看到,她拿起桌边的眼镜在我眼前晃悠,诱人的身躯一颤一颤的,仿佛在说:来呀~

  雪白的被子下,我们一丝不挂地拥抱在一起。金发与黑发相互交织……床单上,是我们昨夜爱的证明。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我刚要伸手去拿眼镜,她却调皮地向后一躲。

  “呵呵~你们男人啊,大多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是昨晚没尝够吗?”丽莎吐槽道,可语气中没有一丝责备,似乎还有点……兴奋?

  我无可奈何的看着眼前的爱人。丽莎虽是情窦初开,可自从和我在一起,她百年难遇的聪明才智让她在恋爱上占了上风。高雅的气质和欲拒还迎的媚态瞬间击溃我的心防,每天柔情蜜意的话语让我像喝醉酒了一样醉醺醺的,脸上挂着痴汉的微笑。

  男孩儿的脸棱角分明,女孩儿的脸温润娇媚。

  “如果你不肯给我,”我模糊地看着丽莎,露出一个邪恶的微笑,“我可要用点非常手段了。”

  “哦~是吗——啊呀!”丽莎还未优雅地说出下半句话,我一个猛虎扑食,直接将她按倒。她发出一阵高亢娇柔的尖叫。她根本没用力抵抗,只是任由我把他按在身下。没怎么用力,我就掰开那几根葱葱玉指,重新把眼镜戴上。

  “小滑头。”我俯下身在她额头上一吻,胸前柔软的触感再次传来。

  “嗯~”

  丽莎正躺在床上,金发披散开来,面颊潮红,美得像一朵柔弱的蔷薇。似乎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很是期待。老天,她真的是一丝不挂。可惜我没法详细地描述出来。

  盯着丽莎完美的胴体,我腹中似乎又逐渐燃起邪火,不安分的想法再次浮现出来。而她也是意乱情迷,媚眼如丝。此刻,她不再是天才魔女,也不是不怒自威的图书馆管理员,而是回归了本质——一个女人。

  “好了,不和你胡闹了,还没做早餐呢。”一时间,想起昨夜的激烈,和腰间传来的一丝丝疼痛。为了不被再次榨干,我选择清醒过来。咽了一口唾沫,我晃晃脑袋,穿好衣服站起身,将她放开。

  “呦~虚晃一枪吗,我的夫君?”我第一只脚刚刚碰到地板的时候,丽莎突然把我拉住,看来有点遗憾。

  第二只脚也落了地。我俯下身来在她额头上轻轻一吻:“如果我再真刀真枪地来一次,今天一天就别想起床了。”

  “嘿嘿~”丽莎甜甜地笑道。“那今天早上吃什么呢?”

  “我没想好。”我尴尬地挠了一下后脑勺。“你和我说过你吃腻了萝卜……”

  “没关系,”她直接从床上坐起,再次将性感的嘴唇凑了过来……

  “那我就吃你吧~啾——”

  ……

  现在是上午九点。正值六月,太阳炽热明亮的季节,但滚滚热浪蒙德这里却碰了壁。是风神的佑护,吹走了炎热的空气,让蒙德的大街小巷流动着凉爽的风。

  可这是个炽烈疯狂的季节,一如我和丽莎的爱恋。在激战一个早晨之后,我彻底被榨干了,丝毫没有动力去做早餐。于是,丽莎和我准备去猎鹿人餐厅解决早饭。

  漫步在熙熙攘攘的城市主干道上,各种店铺一应俱全,蒙德的旗帜随风飘扬。顽皮的孩子喜欢在台阶上跳来跳去,或者沿着长长的街道呼啸而过,发出畅快的笑声。芙萝拉仔细地把早上刚采来的花摆放好,小灯草发出梦幻般的绿光;蒂玛乌斯在猎鹿人餐馆对面新租了一处店铺,每天都会更换一次标语,今天挂在上面的是“炼金术师神奇药水,一杯可忘忧!”。

  至于冒险家协会的告示栏,委托并不是的太多,大部分都与蒙德新开辟的商道有关。只要你有勇气和实力,就能领取一份互送商队的委托。

  丽莎身着一袭白紫相间的短袍,完美的吊带黑丝,显眼的魔法帽。若不是远行,她准会是这一身打扮。虽看过千万眼,可那双长腿总是让我无法自拔。

  她漫舞似的走着,鞋跟敲击在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一会儿是小步舞,一会儿是探戈。她就像头一次穿上高跟鞋的女孩,充满好奇,快乐得仿佛刚归巢的小鸟。

  来到猎鹿人餐厅,点完菜后,我和丽莎坐在露天的位置,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我有些出神。

  “嘿,安柏,早上好!”我挥挥手,对头顶张开飞行翼呼啸而过的女孩大声问好。

  不知为什么,今天蒙德城的风有点大,吹起地上的落叶形成一阵小旋风,加之我和她距离又远,以至于我只能拼命大喊才能让对方听到。

  “早——上——好——可是,已经快九点钟了呀!”安柏也扯着嗓子喊道,可声音依旧像断线的风筝飘了过来。听得出来,她今天心情格外好。

  “别让琴团长看见你在这乱飞!”我喊道。

  “我这叫巡逻!不是乱飞!”安柏在空中盘旋几圈,使出浑身解数才安稳落地,但姿势丝毫不乱,标准的超级英雄式落地。

  “侦查骑士大队队长和人见面的方式从来没让我失望过。”我看着蹦跳而来的女孩儿,快步相迎。

  “呦,是安柏呀。”丽莎迈着优雅的四方步走了过来,调皮地伸手拨弄着安柏头上戴的发卡,看起来很开心。相信我,这不是丽莎独有的癖好,如果你看见可爱的安柏,也会这么做的。

  “丽莎大人。”安柏施以一礼。

  “你今天看起来很开心呢~”

  “那当然,最近报名应征入伍侦查骑士大队的人可是把我的办公室围了和水泄不通!”安柏高兴地叫出了声,眉眼带笑,弯似月弦。“要知道,以前只有我一个人在那儿。”

  “哎,不要见外——你还没吃早饭吧?”丽莎一边说,一边拉着安柏入座。“今天的特色菜是白汁时蔬烩肉呢~”

  “啊,什么?不了不了,我已经吃过早饭了。”安柏看起来很慌张,小手不停摆动。

  “哈哈,一如既往的可爱。”丽莎溺爱地说道。

  “那么,我还要去审批文件,就先走一步啦!”安柏一边说一边跑了出去。一个淡绿色的小球被她扔在地上,顿时风场拔地而起。她再一次张开风之翼,越飞越高,就像无忧无虑的鸟儿。

  “嘿!风场怎么办?”我抬头喊道,眼看她就要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这下琴真的会找上门的!”

  “十——秒——钟——”安柏在空中大喊,说出了这三个让我有些发愣的三个字,然后便咻地一下不见了。

  “十秒钟,这种简易的风场只能维持十秒。”丽莎在一旁对我说道。“蒙德人最近在温迪那儿可是学会了不少东西。”

  “可惜,神之眼与我无关。”我说道,一股自卑寞落之感油然而生——和前两个不同,做为第三位到达提瓦特大陆的旅行者,我根本没法使用元素之力。神之眼放在我的手上不会有任何反应。但唯一令人感到安慰的是,我仍然能控制这里的植物。

  “虽然不能使用神之眼,”丽莎握住我的手,“但你比绝大多数元素使都要出色。”

  “谢谢你。”我在她手背上了留下深情一吻。“让我觉得自己不是异类。”

  丽莎没再无伤大雅地调侃我,而是甜甜地笑了出来。淡绿色的明眸好像会说话——我们拥有同样颜色的眼睛。

  一个是蔷薇魔女,另一个则是植物语者。

  “二位的饭菜已经准备好了。”就在我愣神的时候,莎拉已经将美食呈上,盘子和桌子撞得叮咣响。

  “哦——哦,好的,谢谢你。”丽莎回应道,同时起身接过盘子。

  “祝二位用餐愉快。”莎拉鞠了一躬,便走开了。

  “还等什么,”丽莎已经拿起了刀叉,“尝够了我,是不是应该再试试美食呢?”

  “真是的。”我无奈地笑道,夹起一块肉放进嘴里。

  早饭自然是在“你喂我我喂你”的甜蜜状态下吃完的,虽然路人的目光有一股浓浓的柠檬味。从猎鹿人餐厅出来后,丽莎露出疲惫的神态,她总是在早饭和午饭后打瞌睡。

  我们正坐在教堂广场的长椅上,身后是一颗大树,树荫覆盖了广场四分之一的区域。丽莎看起来很安逸,双眼微眯,右手轻抚圆滚滚的小肚子,简直就是一只吃饱喝足的猫咪。

  “唉,真想在这睡一觉。”她说着,打了一个哈欠,把披风取下来盖在身前。但一抽走披风,凉丝丝的风吹在背后大片裸露的肌肤上,丽莎不禁打了一个冷颤,赶紧把手里的披风盖回去。

  “所以,这几天的假期……你准备睡觉?”虽然我嘴上表示疑惑,但身体很诚实。我立刻把身上的冒险家长袍脱了下来,盖在她的身上。

  “今天不宜出门。”丽莎又打了一个哈欠,从腰包里拿出一卷羊皮纸。她意念微动,紫色的电流在纸上蔓延开来,构成文字——上面写满了每本书的借阅信息,事无巨细。“自从你研究出来远程录入系统后,我再也不想去图书馆呆着了,那儿又热又潮。”

  “发达的生产力解放了人们的双手,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去做喜欢的事,比如——”我搂住丽莎的肩膀,“谈情说爱。”

  “嗯~”丽莎轻轻嘤咛了一声,靠了过来,脑袋枕在我的肩膀上,看起来像是睡着了。

  我看着她安详又有些色气的睡颜,笑得像个痴汉。我觉得丽莎长得有点像某个熟人,却想不起来是谁,也许以后在这么不经意的时候,我会想起来的。

  几乎所有蒙德人都知道这位神秘兮兮的魔女有睡回笼觉和午后瞌睡的习惯,也知道她的脾气和性格。所以在丽莎沉浸在梦乡里的时候,人们都很自觉,不去叩响图书室的门。

  可以从我来了以后,一切都变了。

  那还是半年前,迪卢克的商队行进至清泉镇附近时,在一处丘丘人营地旁发现的我。我浑身血污,坐在围栏旁休息,周围全都是丘丘人的尸体。

  他们把我带到蒙德,当我看到喷泉广场前那巨大的风神雕塑,友善洒脱的人们,我就笃定,这座城市就是我所向往的地方。蒙德的神是自由的,蒙德的人也是自由的。 它满足了我对天堂小镇的所有幻想。

  风神巴巴托斯的封地。

  丽莎正躺在图书室的柜台后小憩。蒙德做为提瓦特大陆上炼金术最发达的城市,丽莎自然是这一切的代表。可繁重的工作总是让她疲惫不已,丽莎总是被公务和那些借书不还的人缠身。

  “请问,图书馆管理员在哪儿?”我推开西风骑士团图书室的门,看到那位正在打瞌睡的魔女。

  “是我。”博学多才的丽莎似乎有些恼火,在这之前,还没有哪个人敢打扰她的午睡——

  除了这个冒冒失失的小子。

  丽莎把遮在脸上的帽子拿下来,仔细打量着我,打量着眼前这个长着一副璃月人面孔的男人

  “对不起,打扰了你的好梦……”

  “啊——没关系,骑士团永远欢迎你的到来。”听到我诚挚的道歉,和那副紧张的模样,丽莎的心情似乎好了一点。她一边打着哈欠,一边站起来拿来一本小册子,“琴团长和我提过你,亲爱的旅行者,我建议先看一看这本《提瓦特大陆旅游指南》。”

  “好的,谢谢你。”我双手接过,恭恭敬敬地退了出去。但却没看到丽莎嘴角那掩饰不住的笑容。

  真是一个可爱的男生……不是吗?彬彬有礼,温柔得体,像只惴惴不安的小兔子。丽莎想道。翠绿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温柔。

  她开始注意他的一举一动。和那位满世界乱跑的旅行者不同,他仿佛生来就是蒙德的子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座风神庇护的城市。商队出事,他一定第一个冲过去救援;提米的鸽子飞走了,他一定会悉数召回;城内出现瘟疫,他一定会带头负责草药采集工作,丝毫不在意自己身上那数不清的伤痕。

  她能看到他被一束束藤蔓簇拥着,就像草元素之神。很难想象,他竟然没法使用神之眼。

  他的赤城和热忱让琴都感到惋惜,惋惜他不是一名西风骑士,而只是一个冒险家。

  他总是有事儿没事儿就往图书馆里钻,他喜欢看炼金术和元素魔法的书籍,有的时候一呆就是一整天,连委托任务都没做。久而久之,他成了图书馆的一个地标性人物。若是谁找不到元素魔法藏书区,人们准会说:“左边第三个书架左转,如果你看到他在哪儿读书,那么你就没走错路。”

  甚至在丽莎睡觉的时候,有人想借书,他会直接帮人们办理好借阅的业务,宛如她的助理。

  事实上,丽莎已经把他当做了自己的助理,他教她如何编目,如何分类,如何用神奇的炼金术修复破损的纸张。告诉他,在西风骑士团,一切知识都可以共享,但有些却不能实践。

  他学的很快,丽莎心想,宛如当年的自己。他在丽莎生日的时候送给他自己发明了一雷元素为介质的远程录入系统,能让自己随时随地办公,让丽莎实现了自己多年的夙愿。每次和他独处,自己内心似乎有一种奇怪的情愫正在诞生,一如盛夏中盛开的蔷薇。

  她开始偷偷看着他:棱角分明的脸庞,略显黝黑的皮肤,一双永远都含着笑意的眼睛,以及那副恰到好处的黑框眼镜。文人的书卷气和战士的坚毅拔俗同时镌刻在他身上……丽莎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剧烈跳动。

  是爱情吗——那种自己无法企及的情感?自己曾发誓要做一名智者,一名圣人,远离红尘琐事……可那个男孩儿终于攻破了自己的心防。

  她爱上了他,他也爱上了她。日久生情和一见钟情,这两样他们都占。

  天生好强的性格让丽莎占据了主动,当他再一次登门造访,准备继续心不在焉地读书时,她吻了他。心动不已的告白和甜蜜的拥抱,他们在一处隐秘的书架后卿卿我我——丽莎体会到了真正的幸福。是的,这就是爱情……

  他带着她周游提瓦特大陆,他永远都是那么贴心,特意请城里最好的裁缝为不怎么出门的她缝制了一套专门适用于野外环境的「秘境旅人」服装,让她不必踩着高跟鞋到奔走。她在不同的地方看到了迥异的风景,无数次野营,无数次他们带着甜美的笑容醒来。某些尴尬的时候……总是一声“色狼”外带臊红的把脸扭过去,但是心里却又有一丝丝的甜蜜。

  原来自己真的爱上他了。知性与善解人意。女孩渴望着爱情和婚姻,男孩也渴望着一个温暖的怀抱。

  风似乎小了一点,我从回忆中醒来,望了望四周,已是夕阳西下。本应满是鸽子的广场此时空无一物,只剩下落寞的吟游诗人。远处,忙碌一天的人在教堂里祈祷,聆听芭芭拉的歌声,那是最治愈人心的魔法。

  平静的一天,我们什么也没做,只是在这美妙的时光里,品尝着柔情蜜意。

  丽莎还没醒,但已经不要紧了。她会醒来的,到时候,我想我们会去迪卢克那儿喝一杯。全天的苹果酒,最适合恋爱的季节。

  太阳已经西斜,在星落湖的水面上划过一道金色的轨迹。我从未看过如此迷人的景色,就像丽莎那张无可挑剔的脸。

  你爱吗?

  我听见丽莎这么说,好像是梦话。

  你爱吗?

  是的,我出声回答,随后我感觉到她抱紧了我,我轻柔地回应着。是的——而且真爱永远不死。

  那是一天中最后一缕余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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