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日起将全面强制实施车用汽油国六B标准 沈阳发布提示
2月17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车用汽油、车用乙醇汽油(E10)、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更新提示。
根据有关要求,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1日为国VIB标准车用汽油、车用乙醇汽油和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质量升级过渡期,2023年4月1日起,上述产品全面强制实施国ⅥB标准。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和实施时限,对生产、销售环节的车用汽油、车用乙醇汽油(E10)、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产品是否符合国ⅥB标准要求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对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们将依法依规处置。
请各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明确产品标签标识,对上述涉及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严格管控。从2023年4月1日起,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国ⅥB标准产品。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如发现在售车用汽油、车用乙醇汽油(E10)和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可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