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懂達芬奇(達文西)「最後的晚餐」】

(節錄自臺灣大學歷史系王世宗教授《歷史與圖像——文明發展軌跡的尋思》第九章〈文藝復興人文主義觀點下的天人之際〉)
「最後的晚餐」(Last Supper)是基督教藝術中較為深刻的課題,因它關係教義神學問題、道德問題、與人的心理問題等,富有戲劇性色彩,且此景包含眾多人數,空間配置與環境氣氛營造皆考驗創作者的構思能力。耶穌與其門徒的最後聚餐是基督教聖餐禮(Eucharist)形成的由來,它是基督教儀禮中最為重要與最具獨特性的一項(洗禮則非基督教首創而且意義簡明),可見「最後晚餐」富含基督教的信仰觀念。在此餐會中耶穌向其門徒預告他的殉難,並指出門徒中將有一人(猶大Judas)背叛他,另有一人(彼得)將在臨危時否認與他的關係,這使門徒個個人心惶惶,情緒錯綜複雜。早期基督教藝術中的「最後晚餐」畫面大多強調眾門徒分食麵包與酒的聖餐型態,而耶穌的形影有如一個執禮祭司,餐桌排位常為馬蹄形,人物身體斜倚,一如羅馬人用餐時的情景;至文藝復興時期構圖原則大有更改,餐桌常為長條形(以利表現人物神態),耶穌位置居中,創作重點成為門徒的心緒反應,猶大的表現尤與眾不同而可輕易辨認。這個藝術表現形式的轉變顯示創作精神的不同,也就是由教儀聖禮的刻畫改為人情人性的描寫,「最後的晚餐」於是成為基督教藝術中的人間戲劇,它要呈現的問題是人與神的關係以及人面對天命的態度。不過,或因藝術在表達抽象概念上的侷限,或因藝術家的創作理念平庸,「最後的晚餐」常成為斥責猶大的道德性宣告而已。殊不知若耶穌為基督,而基督為上帝,神既是全知全能,祂決定一切、安排一切,則凡人豈有自由意志可言,猶大也只不過做了他被注定要做的事而無可如何,耶穌的信徒怎能歸咎於他;反過來說,若以為猶大不犯這個過錯,則耶穌就能不死,而事情的發展將大有不同,此種想法其實是在強調人可以改造時勢或創造命運,也就是在否認上帝天命的存在,同時耶穌受難為人贖罪之事也就不會發生,這豈不是基督信仰的自相矛盾或自我破除。可見責怪猶大其實是一種反基督的表現,然藝術家多未省思至此,他們的「最後晚餐」作品常含意簡單,而成為表現構圖巧思、信仰虔誠、道德批判、或人性心態的畫面;若相對於傳統的「最後晚餐」創作,文藝復興之後的同題作品其宗教宣傳成分大減,而人文思維大增,但其詮釋神命天意的程度也不如捕捉人的心理,一得一失相抵之下,境界的提升並不甚多。達芬奇(Leonardo da Vinci)的「最後的晚餐」(1495-98, Sta. Maria delle Grazie, Milan)常被視為同類作品中的極致,這主要是因其構圖表現所含有的理念,而非畫面美感;尤其這幅壁畫因所用顏料不當的問題,以致早有剝落的情況,難以復原,然其動人力量仍不因此耗損,可見它的精神(詮釋觀點)超凡 。此作背景為左右對稱的廳堂室內,兩邊牆面緊鄰橫亙的長桌,它們往後延伸而向中央集中的角度顯然過大,這個不實空間的設計是為營造一個超現實的幻象,表現虛實交錯的人間天境;左右二牆所連接的後方牆面(正向前方)極小,有一種深邃感,它理當在遠處,但看似近在耶穌之後,其上三窗口展露光亮的外景,象徵未來遠景或天國盛況,此與左右牆面八個同形但巨大的黑暗出口相對比,顯示世間的悲慘不幸;正中央耶穌背後的窗口亮光及其上拱門式的圓弧線條,作用彷彿為神聖的光環,表示耶穌的神格;天花板的方格形式一方面強化空間縱深之感,另一方面對照樸素的牆面(代表人間)而有暗示天間華貴之意。此畫全圖的建築背景應為配合主題事件所做的規劃,它是在人物角色繪成之後補綴,用以增添宗教氣氛,而同時一切無關緊要的景物細節盡皆捨棄(不似先前他人作品風習),以凸顯問題意識或主題精神 。在人物安排上,耶穌的座位與十二門徒同在長桌之一側而非相對,這表示耶穌兼具人格與神格或神愛世人的意思;桌上的餐具食物在畫面前方,清楚可見(雖無一人正在食用),這是聖餐意義的呈現,可以強化人神關係的主張;耶穌居中而左右方門徒各六人,依其互動情況則可見三人為一組(共四組)的構想,這個作法一方面配合背景左右對稱平衡的設計,能提升圖像的神聖感與基督的地位,另一方面則藉此強調人人各異的表情特色,不僅一組三人互有對應,各組之間也有對比,眾人與耶穌又為對照 。於是各人表現的不同以及眾人觀感的殊異,成為畫家創作的挑戰與特別展示的重點,他不只須體會各個門徒在聽到耶穌宣告「你們當中有一人會背叛我」(John 13:21)時急詢「那會是我嗎」的心理 ,同時也須發揮高度想像力描繪多種不同的外表態度與肢體動作;然這絕不是簡單的心理研究或科學觀察,它是在探討天人衝突的信仰感受(如達芬奇自言此為「人的靈魂意向」intention of man’s soul之探索),否則此作傑出之處將僅為多樣姿態的捕捉。就信仰觀點而論,當耶穌向門徒預告其內有一人將有叛行時,其用意為何誠費人猜疑,因為基督欲言又止的作法只能令門徒不知所措,而不能改變任何事情;既然此事為命定,預謀者也不可能因其心思已被猜穿而放棄意圖,也就是說當事者全無自由意志可以操控其命運,故耶穌的神示究竟為鼓勵或阻止猶大將採之舉,不僅為不可知且全為不可能,因為這只是神在預告——不是預測——未來。如此,基督的對信徒的宣告——不是警告——其實只是「自言自語」,它對人的意義最多是證明耶穌的神性,但對於信徒而言,這是不必證明的,對於上帝而言,這也是不必證明的。若這個問題不能釐清或進一步探究,則「最後的晚餐」所能呈現的恐僅是門徒對這個問題的複雜感受,或困惑、或悲傷、或恐懼、或憤怒、或茫然、或疑猜、或不忍、或緊張、或急躁、或矛盾、或好奇、或壓抑,此從外表來看,不過是情緒的變化,而這就是視覺藝術的表現限制或所致錯覺。這個眾人心理反應的微妙掌握實非易事,它的強調使得此作處理(表現)人性的部分較其他作品更強而多 ,這是達芬奇的「最後的晚餐」被解為人文主義之作的重要原因;這是說人性的善或惡不是文藝復興人文主義首要的主張,正視人性才是其首務。故此作中何為猶大若從人物神情去判斷,並不易辨識,因為人人心緒表現不同,不能以此立斷誰具「惡意」,此情表示凡夫心性大同而良知本原相同,不能以為奸良的相貌有神靈與魔鬼般的差別;就形象表現而言,此作中十二門徒均為平常人物的寫照,並無顯著的神聖感或雕像式的威嚴感,在一片凡夫俗子的世界中乃不易分別貴賤,此有別於前人特意以表徵乃至文字明指和批鬥猶大的作風。這種對猶大的同情諒解即是「一視同仁」的觀點,它暗示「凡人都一樣」,可皆視為善類,也可皆視為惡魂,不論何者,人們都不能真正自主;而且,縱令君子與小人的精神氣慨不同,但上帝之下並無完人,所謂「無辜者」或「無罪者」對於罪人的指責,其實是「五十步笑百步」的罪惡,不足為訓;何況相信上帝者必知凡人之善惡皆為天定,「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善人固可自我慶幸不受天譴,然應憐憫被天註定為惡之人,且善盡人事地加以勸勉糾正,而不可自以為是,藉譴責他人以自我肯定。如此,猶大乃是一個不幸的人,而非惡棍 ,這個認識使得達芬奇畫中的猶大並無令人嫌惡的模樣,而是「未蒙恩典」的苦主,在造型上他與其他門徒不同之處,只是其體型較小而陰影罩頂、「臉上無光」;事實上,這道陰影其來詭異,並非自然真實之象,畫家這個不實或特別的手法更加表示猶大的「無可奈何」和不必深咎,而且猶大坐在耶穌之右(第三人),此為尊位,這也是創作者對於這個罪人的同情表示。有趣而不可怪者,達芬奇詮釋「最後晚餐」的成功可能是因他並非虔誠的基督徒,他的人文精神使此作不表現為教條化的宗教圖像,而為富有天人對立思想的希臘式悲劇,這個人本立場與反權威態度對於僵化幼稚的信仰潮流具有暮鼓晨鐘般的震撼作用,反而更能展現基督教的深刻內涵。不過這終究是「歪打正著」的巧合,不是直探真理的心得,所以達芬奇的作品可以與眾不同,但仍不能達到藝術的最高境界,因他雖有以人抗天的精神,尚少天人交戰的體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