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必看!澄清关于军队文职的六种常见误解!
关于军队文职
有六种常见误解
让不少考生在报考军队文职时都很纠结
而在今年的文职人员新条例中
官方均已作出明确回复

误解1:军队文职是军队中不重要的岗位
文职岗位并非不重要,而是军队中“非直接参与作战”的岗位。
《新条例》明确:文职人员是指在军队编制岗位依法履行职责的非服兵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文职人员主要编配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专业性、保障性、稳定性较强的岗位,按照岗位性质分为管理类文职人员、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误解2:军队文职不享受军人优先待遇
"军人依法优先"是军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可依法享有规定给予的优待,军队文职人员享受军人同等的优先出行待遇。
《新条例》明确:文职人员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享受探亲休假、交通补助、看望慰问、困难救济和子女入托等福利待遇。
军队建立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政策相衔接、体现“优才优待、优绩优奖”激励导向的文职人员待遇保障体系。
文职人员依法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和生活待遇。
文职人员的政治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文职人员在军队工作期间根据所任岗位职务层级和岗位等级等,享受军队规定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工作待遇;免职、退出军队的,调整或者取消相应的工作待遇。

误解3:军队文职在职期间不可以考研
《新条例》明确:军队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文职人员参加学历升级教育,选派文职人员参加有关学习培训。
军队文职人员可以在职脱产读研攻博,可以享受全额学费补助,还能保留编制,工资正常发放!直接解决了脱产学习无收入的生活顾虑。

误解4:军队文职很多岗位都在偏远地区
《新条例》明确:文职人员主要编配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专业性、保障性、稳定性较强的岗位。
因此军队文职岗位设置多在院校、科研院所、医院、医疗系统,以及军队后勤装备保障单位,绝大部分在市区、市中心。
只有参与作战的军队人员,工作地点可能需要到偏远地区。

误解5:军队文职人员不能落户
《新条例》明确:文职人员办理落户,以及配偶子女随迁等,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落户政策,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落户政策。大部分城市基本对文职人员基本没有落户限制。

误解6:军队文职上升空间不大
文职人员实行级别管理制度。
《新条例》明确:文职人员岗位等级,根据岗位类别,分为文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专业技能岗位等级。
文员等级在军队文职局级以下设置,由高到低分为十二个等级,即一级文员至十二级文员。
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十三个等级,即专业技术一级至十三级。
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文职人员实行专业技能岗位等级管理制度,由高到低分为五个等级,即专业技能一级至五级;普通工岗位文职人员不分等级。
随着岗位级别的提升,文职人员的薪资待遇也会不断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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