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痴迷钓鱼不顾家庭被妻子起诉到法院,开庭当天居然因钓鱼迟到
山东菏泽,一名男子常年迷恋钓鱼,妻子将其起诉到法院离婚,结果就在开庭当天还因去钓鱼而迟到。
孙某和妻子结婚十多年,有两个孩子。婚后,孙某沉迷于钓鱼,正常工作以外的所有时间都用来钓鱼,对家庭、对子女不闻不问,还花费巨额资金购买了大量的钓鱼用具,妻子多次劝说都没有效果。妻子提出离婚,孙某拒绝,妻子无奈将孙某起诉到法院。
最可笑的是,就在开庭的当天,孙某迟迟未到,法官拨打了孙某的电话,原来孙某先前去钓鱼耽误了时间,现在正在赶往法院的路上。
作为孙某的妻子心中定是十分的痛苦,这个家是两个人,家庭的重担也不应该妻子一个人来挑。虽然孙某上班挣钱,但是这并不能让孙某逃避照顾家庭的义务。孙某妻子万般无奈之下选择起诉离婚,是应该得到支持的,同时孙某的妻子应该的离婚财产分割中获得更多的份额。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68条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共同负担家庭义务,共同照顾家庭生活。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
本案中,孙某逃避掉的家庭义务,都有孙某的妻子一个人默默承担了,因此在起诉离婚判决中,孙某的妻子理应获得更多的补偿。
另外,换个角度看,孙某的钓鱼行为是否属于恶习呢?当然,与赌博、酗酒等行为相比,钓鱼还是比较文明的,并不属于恶习,所以如果孙某能够及时悬崖勒马还是应该对其进行调解,如果孙某能够回归家庭,承担起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小编认为这个结果还是比较圆满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的确有很多人有各种各样的爱好和习惯,有的人爱喝酒,每天喝的昏天黑地半夜回家;有的人酷爱赌博,可以通宵打麻将、打扑克。甚至小编听说过夫妻二人共同迷恋赌博,都以为对方在家照顾孩子几天不回家,结果将孩子在家饿死的人家惨剧。
婚姻不易,既然下定决心组建家庭,就要承担起对家庭的责任。为了家庭,放弃自己的爱好,戒掉各种恶习是值得的,纵使我们再喜欢钓鱼、再喜欢喝酒、再喜欢赌博,也有玩不动、喝不动的那天,我们终将回归到家庭,到那时你的家中还有一个可以和你风雨同舟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