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历史纲要上册概念解释 第9课(上)

禁军:中国封建时代直辖属于帝王,担任护卫帝王或京城、皇宫、首都警备任务的军队。因时代、文化与地域的不同,有其他异名同义的名称,如禁卫军、亲卫军、近卫军、御林军等不同称呼。宋代禁军指由中央直接掌握的正规军。宋管理禁军的机构叫做三衙(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司、侍卫亲军步军司)三衙的长官合称三帅(殿帅、马帅、步帅)。
转运司:也叫"转运使司",官署名。宋代在各个路(地方行政区划)皆有设置,均调一路的租税以供国用,主事官员为转运使、转运副使。兼分巡所部,监察官吏。转运使职掌本路税赋钱谷,仓库出纳。(后来演变也有举察本地区知州、通判等官员的政绩的职能)此制度是北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举措之一,它铲除了地方割据的经济基础,同时加强了中央集权。历史上辽、金曾仿效。
四监司:有监察州县之权的地方长官简称。宋转运使与安抚使司、提点刑狱、提举常平皆有监察辖区官吏之责,统称监司。合称四监司。互不统属,既各有主管范围,又互有重叠。可谓用心深远。宋代转运使司,俗称"漕司",宋初只负责转运物资事务,后举察本地区知州、通判等官员的政绩。安抚使司,俗称“帅司”,由本路重要州府长官兼任,主管一路军政,兼任民政、司法、财政。提点刑狱司俗称“宪司”,主管一路司法刑狱及治安事务。有监察官吏之责。宋神宗增加提举常平司,俗称“仓司”主管简称"仓司",掌管一路的常平仓、义苍,以及免役、市易、农田水利等事务,也负有监察官吏之责。
通判:中国古代的官名之一,多指州府的长官,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官制始于宋, 宋初始于诸州府设置,即共同处理政务之意。地位略次于州府长官,但握有连署州府公事和监察官吏的实权,也号称监州。
重文抑武:即:"重文教,轻武事"。重视重用文官,轻视抑制武将。960年,后周禁军将领赵匡胤在开封附近的陈桥驿发动兵变,夺取政权,建立北宋,此后,为了维护统治,防止武将篡权的事件再次上演,宋初的统治者制定了重文抑武的基本国策,也为后世的宋代皇帝所奉行,影响贯穿整个宋代。
事为之防曲为之制:事指大事;制指规定;曲指小事;防指防范。无论大事小事都规定制度,防范周密。语出《汉书.礼乐志》
岁赐:岁:年;赐:赏赐。皇帝每年赏赐诸王、后妃、公主、勋戚固定数量的白银、缎绢、羊皮等物品,称为岁赐。为了使诸王群臣效忠,不惜加大赏赐,受赐者历朝有所增加,加重民众的负担。历朝有之,元朝沿之。
轻重相制:轻重:赋予权力的大小;相制:互相制约。赋予权力的大小相互平衡、相互制约。
岁币:指朝廷每年向外族输纳的钱物,也指地方每年向国家缴纳的钱物。每年定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