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教育领导与管理考博参考书真题高分经验
(1)有些院校内部信息,官方是不会公布的,比如材料审核标准,复试面试评分标准,论文要求,教育背景等。
(2)不管是博士考试还是申请考核制,论文都是硬实力。所以有读博意向的硕士期间一定要不遗余力发论文,多出科研成果。最好是提前两年就开始准备。
(3)名校博导名额紧张,基本都是1-2个。每年报考前导师基本已经预定好了人选,联系比较晚的需要排队等,再等1年2年甚至3年。所以有志读博的一定要要做规划。
(4)博士报考,考试成绩的决定性并不是很大,综合实力+院校资源关系,才是成功的必要条件。
(5)现在大部分院校都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资料撰写(学术简历+研究计划+其他资料)很重要,之后才能联系导师“套瓷”,还有就是命题规律和侧重点,这些都是育明辅导内容。

一、天津师范大学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教育博士考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导师信息
研究方向:
01教育领导与管理
导师信息:李素敏、和学新、郭龙健、丰向日、杨宝忠、王慧、李洪修、吴霓、颜士刚
招生人数:20人
考试科目:
①1010英语
②2115教育学基础二
③3118教育管理理论与实践
二、天津师范大学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教育博士考博参考书目
《教育学原理》,胡德海著,人民教育出版社;
《教育学基础》,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第三版),教育科学出版社。
《教育管理学教程 》,褚宏启、张新平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年版。
三、天津师范大学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教育博士考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领域及招生对象条件
(一)招生专业领域:
1.教育领导与管理
2.学生发展与教育
3.汉语国际教育
(二)招生对象条件:
1.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领域
(1)具有硕士学位;
(2)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普通学校管理人员;
(3)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管理领域全职工作经历(截至2022年秋季学期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前),以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为准。
2.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领域
(1)具有硕士学位;
(2)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普通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普通高校从事学生管理的教师与工作人员,但普通高校从事心理学科和思政学科教学的专职教师不予报考;
(3)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截至2022年秋季学期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前),以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为准。
3.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领域
(1)具有硕士学位;
(2)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普通学校和普通高校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具有海外孔子学院(课堂)或海外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全职从事汉语国际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需提供相关证明)。
(4)具有2年及以上汉语国际教育工作经历(截至2022年秋季学期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前),以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为准。
二、招生计划
(一)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领域20人;
(二)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领域20人;
(三)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领域4人。
以国家最终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有两位与所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四)考生须征得工作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
四、学习年限及学费
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准学制为四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要求录取考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第一学年全脱产在校学习。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缴纳学费,其中,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领域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领域的学费标准为13000元/生•学年,总学费为52000元;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领域的学费标准为26000元/生•学年,总学费为104000元。
五、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材料提交及网上确认。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采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及缴纳报名费。时间:2022年2月22日- 3月31日24时(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1)网址:yz.chsi.com.cn/bsbm/。
(2)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相关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准确、完整),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证件照(具体格式见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报名号并成功缴费后下载并打印《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3)打印《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填好并盖章后于网上确认时与其他所需材料一并提交。
(4)提交网报信息后,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3月31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140元,得到“支付已完成”的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学校不接受现场缴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2.材料提交
考生须于2022年3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只接受EMS方式)将以下材料邮寄至我校研招办:
(1)《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
(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海外孔子学院(课堂)或海外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全职从事汉语国际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限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领域的考生);
(3)能够证明自己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材料(职称证书、研究论文等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查
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2022年4月2日-8日,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已进行网上报名并已缴费成功的考生均须在网上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完成资格审查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我校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考生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考试和录取。
资格审核合格者方能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查验或提交的材料包括:
(1)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①已获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②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照片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③获境外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及学位(学历)证书原件照片。
(2)其他学历、学位材料:
①已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本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②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照片;专科毕业证书原件照片;
考生无法提交以上硕士或本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提交相应层次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照片。
(3)其他须提交的材料
①《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确认后打印)的照片,在职考生需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照片。
考生不按时提交学历、学位相关材料或者提交虚假认证报告所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考试和录取。
4.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前还需向相关学院(部)提供以下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
①《专家推荐书》2份。按照要求请两位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上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见附件博士生报名申请材料);
②《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博士生报名申请材料);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④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三)注意事项:
1.凡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考生报名前应仔细了解我校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务必认真核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类别均为定向就业,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3.请考生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报考费缴纳成功后一律不予退还。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采用普通招考方式,分初试和复试(《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初试科目①②③为笔试,复试在初试之后进行。)
(二)初试
1.初试日期:2022年4月23日-24日
2.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4月23日上午外国语
4月23日下午业务课一
4月24日上午业务课二
(三)复试
1.复试安排在初试结束并公布初试成绩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学校根据初试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含单科及总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试地点:
初试地点由天津师范大学统一确定,复试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七、录取
按照教育部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相关政策,综合考生的报名材料、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学术能力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综合素质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不能按规定时间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资料
一、教育管理学
一、教育管理学的性质和特点
(一)教育管理学的学科性质
1、什么是教育管理学。
2、教育管理学的性质。
3、教育管理学学科分析。
(二)教育管理学的特点。
(三)现代教育管理学产生的背景和条件。
1、教育管理学产生的背景。
2、从古典的教育管理模式向现代教育管理模式演变的主要影响因素。
(四)教育管理学内容的三个层次。
1、教育事业的管理。
2、对学校和其他教育组织的管理。
3、学校管理者的自我管理。
(五)教育管理学的教与学
二、现代教育管理的基本概念
(一)管理
1、管理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类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2、管理是观念形态的文化,管理行为是受着某种价值观所支配的。
3、管理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
(二)教育管理
1、关于教育管理的理念。
2、教育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部分,具有社会管理的共同特点。
3、教育管理又不同于社会管理,具有自己的特点。
(三)教育管理现代化
1、关于管理现代化。
2、关于教育管理现代化。
三、现代教育管理的理论基础及其流派
(一)理性化是现代教育管理的基本特点
1、管理是理性行为。
2、教育管理流派的划分。
(二)教育管理实践和思想
1、我国历史上的教育管理实践和思想。
2、西方国家历史上的教育管理实践和思想。
(三)行政学、法学理论对现代教育管理理论的影响
1、施泰因的教育行政思想。
2、教育法对教育行政的作用。
3、从行政学角度对教育管理的分析。
(四)“科学管理”理论对教育管理的影响
1、“科学管理”的提出。
2、泰勒“科学管理”的主要观点。
3、“科学管理”理论对教育管理的影响。
(五)科层管理理论及其对教育管理的影响
1、科层管理理论。
2、组织管理理论的发展。
3、科层管理理论及其对教育管理的影响。
(六)行为科学管理理论及其对教育管理的影响
1、梅奥和“霍桑实验”。
2、行为科学管理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3、行为科学管理理论及其对教育管理的影响。
(七)现代管理理论对教育管理的影响
1、人际关系学说:改善学校中的人际关系。
2、结构主义:学校组织性质的再认识。
3、后现代主义思潮影响下的教育管理思想。
(八)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教育管理的影响
1、对传统行政理论的反思。
2、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要理论基础——公共选择理论。
3、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要研究内容和观点。
4、新公共管理框架下的教育管理改革。
(九)行政伦理学的发展对教育管理的影响
1、功利主义的伦理观。
2、义务论的伦理观。
3、罗尔斯关于“分配的正义”的观点。
4、新公共行政理论。
四、教育行政与管理体制
(一)教育行政体制及其类型
1、教育行政体制的概念。
2、教育行政体制的基本类型。
3、教育行政集权与分权体制的比较分析。
(二)我国的教育行政体制及其改革
1、我国现行的教育行政体制。
2、我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
(三)20世纪80年代以来外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
(四)从宏观层面看教育管理体制
1、教育管理体制的基本类型。
2、建国以来我国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演进。
3、我国现行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及其改革。
4、进一步完善我国基础教育的管理体制。
(五)从学校层面看教育管理体制
1、校长负责制。
2、教职工聘用合同制。
3、学校分配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五、教育行政组织及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一)教育行政组织及其职能
1、教育行政组织的含义及特征。
2、教育行政组织与职能。
3、学校行政组织的架构模式。
4、学校非行政组织机构。
5、学校组织机构的变革要素、变革策略、变革过程、变革模式。
6、学校变革的阻力及其克服。
(二)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1、公务员制度。
2、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3、适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充分发挥公务员制度在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管理中的内在有效机制。
(三)提高教育行政组织的效率和效益
六、教育政策与法律
(一)政策概述
1、政策。
2、政策的基本特征。
3、政策的分类。
4、政策活动者。
(二)教育政策
1、教育政策及其特征。
2、教育政策过程。
3、当前我国教育政策的基本取向。
4、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
5、教育政策的社会制约基础。
6、教育政策制定的理论模式。
7、建国以来的教育管理政策。
8、教育政策与教育管理。
(三)教育法与教育行政
1、法的概念。
2、什么是教育法。
3、教育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4、教育政策与教育法。
5、 教育法在教育行政管理中的作用。
6、教育的法治化。
7、教育管理:走向法治。
(四)教育法体系
1、教育法的体系。
2、教育立法的意义。
(五)教育法的制定与实施
1、教育法的制定。
2、教育法的实施。
3、国家教育权与教育行政。
4、教育行政机关。
5、教育行政行为。
6、教育行政行为的形式。
7、教育行政法律责任。
(六)教育改革、发展与教育法规建设
(七)教育法与学校管理
1、学校的设置。
2、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3、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4、教师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
5、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6、学校收费管理。
7、学校事故预防与安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