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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零基础学会计去哪里报名?

2023-10-19 14:56 作者:桐乡上元教育会计培训  | 我要投稿

转眼就是10月份了距离2023年5月份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5个月了,相信这次落榜的同学一定是再接再厉已经开始2024年的备考了,那么在《经济法基础》支付结算的原则和要求是什么?接下来请桐乡市上元教育的会计老师帮大家科普一下。

 

(一) 支付结算的原则

参与支付结算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如银行、单位和个人,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总结形成了与经济活动相适应的支付结算原则,即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和银行不垫款原则。

(二) 支付结算的要求

在具体支付结算实务中,有以下基本要求:

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

2.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所谓“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者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例如伪造出票签章、背书签章、承兑签章和保证签章等。所谓“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变造票据的方法多是在合法票据的基础上,对票据加以剪接、挖补、覆盖、涂改,从而非法改变票据的记载事项伪造、变造票据属于欺诈行为,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人的签名或盖章。

桐乡上元教育的是一家专业从事会计培训的学校,最开始创立是就是以会计起家的,至今全国已有十几家分校,专业从事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培训等,想要报名的小伙伴可以加老师微信详细了解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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