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全集(第一卷)各国议员俸给考

(一九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斯篇考自日籍,圆数准于日圆,以与国币相差无几,姑仍之。
去岁国会议员自议俸给,其丰啬颇惹国人之注目。今兹国会虽告中殇,而民国若存,国会终有复活之一日,则俸给亦终成一问题。今维各国于此所采之主义不同,即同为行有给主义者,其多寡亦因国而殊,要皆准其议员之额数及其生活之程度而为之丰啬,非自为之谋,多多益善也,爰述各国议员俸给制度之概略,供参证焉。 一、下院议员之俸给: 甲、有给主义: (一)岁费主义: 北美合众国 一万五千圆(此外上下两院,与员均给笔墨费年二百五十圆。院务忙迫时,应其要需,尚给书记薪金费三千圆)。 阿尔占丁¹ 一万六百圆。 法兰西 六千圆。 加拿大 五千圆(缺席一日减三十圆)。 南亚联邦 四千圆(缺席一日减三十圆)。 墨西哥 三千七十二圆。 新西兰 三千圆。 匈牙利 二千圆(外有旅费六百六十六圆)。 诺 威² 千六百六十圆(临时议会日给六圆六十钱,另给医药费)。 倍 伦³ 千八百圆(集临时议会时,日当七圆五十钱)。 土耳其 二千七百二十圆(临时议会,一月四百五十圆)。 荷 兰 千六百六十圆余(上院议员旅费以外 无岁费)。 比利时 千六百圆(上院议员无岁费)。 德意志 千五百圆(缺席一日减十圆)。 波利比亚⁴ 八百圆(开会时月给四百圆)。 希 腊 七百二十圆(集临时议会时仪给旅费)。 瑞 典 六百六十圆(集临时议会时,日当六圆,但限出席者)。 (二)日当主义: 巴 西 五十圆。 俄罗斯 二十六圆(无正当理由而缺席者弗给。上院议员,年额四千四百二十圆。钦选议员,一万五千百二十圆乃至二万七千三百六十圆)。 奥大利 八圆(于开会期中给之)。 瑞 士 八圆(按出席日数给之)。 罗马尼亚 八圆(按出席日数给之)。 普鲁士 七圆五十钱(开会期间给之,上院无岁费)。 瓦丁堡⁵ 七圆五十钱(按出席口数给之)。 杂克占⁶ 六圆(开会中给之,在首府者半额)。 塞尔威⁷ 六圆。 丹 麦 五圆五十钱(开会中给之,于超过会期之日,则给三圆四十钱)。 乙、无给主义: 西班牙 议院内所授之书状免费。 意大利 葡萄牙 在殖民地者开会时受二百圆,闭会中百圆。 二、下院议长及书记长之俸给: 英吉利 议长年俸五万圆(此外就职时,尚受一万圆,并受笔墨费),居“威士特民尼士巴雷土”官舍⁸;停职时,年给终身年金四万圆以荣之,且任为上院议长。书记长,年俸二万圆,居“威士特民尼士巴雷士”官舍,年功加俸。 法兰西 议长岁费六千圆,外有二万八千八百圆接待费,居官舍,事务局长年俸四千圆至五千二百圆。 北美合众国 议长年受酬金二万四千圆,以代岁费。书记长一万七百九十二圆。 匈牙利 议长于岁费旅费外,年受酬金千圆。 加拿大 议长年俸八千圆。 奥大利 议长在职中于开会期间受日当十六圆六十钱。 南亚联邦及澳洲联邦 议长受多额俸给,不及详考。 德意志 事务局长五千圆,有官舍。 普鲁士 事务局长三千九百圆,有六百圆之加俸。 三、旅费: 甲、支给旅费者: 美、日、俄、瑞典、荷兰、奥大利、瑞士、丹麦、诺威、希腊、塞尔威、普鲁士、杂克占、瓦丁堡、土耳其等。 乙、不给旅费者: 英、德、法、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比利时、倍伦、匈牙利等。 署名:李大钊 《言治》月刊第1年第6期 19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