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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 Astra Per Aspera

2023-08-29 19:27 作者:南十字站与捕鸟人  | 我要投稿

#1 见证

   弗里曼住在底比吉亚斯这样一个小镇里面。这样一个地方,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存在着,也不知道在哪,也许名字也并非原名。

   这里的气候很好,晨曦投进窗户的时刻,空气中总是有一丝微寒,湿润的空气进入肺部,也许是世界上最清澈的空气,就好像吸入一半是液体的气体一样,使人觉得呼吸道受到了洗涤。

   弗里曼轻声下床跑到林子里去看杉树。麻绳和木片做成的鞋笼套在鞋子上,就能紧紧咬住崎岖的石头缝,抓住光滑的苔藓丛。太阳还未升高,偶尔几条光线穿过林冠,蜘蛛网被照成柔和的金色,并因为上面凝结的水珠,散射出各种颜色。丝线很细,光的笔触在几乎不可视的白色形体上勾勒出纯净的轮廓。

   尽管已经开始在学院中同导师进修科学,弗里曼还是像小时候那样喜欢跑去林子里看着林子——诶,所谓的看着林子嘛,其实也不是非得看杉树,只要他踏进去,什么东西都能成为一个景物。小溪都算不上的水流汩汩穿过林地。弗里曼觉得:万物的运行规律其实就是精灵嘛!这一股小小的水流也许就是一个小精灵奔跑着的形态。

   松鼠一家今早并没有出来呢,他心想。他练习了很久,能和动物对话,但是还没有能和石头、风、水或者草木对话。也许是它们的精灵不愿意见人,要么就是精灵不能和人对话。一想到后面这个可能,弗里曼就会长叹:真是这样的话,也太令人悲伤了,没人跟它们说得上话,那也太难受了,不是无聊死了!

当然,他也不是小孩子了,也去过外面的其他城镇。他知道,只有自然世界是有智慧的,在外面的那些城市里就没有了。也许是人们在各处生活,叫原本的自然世界就这么躲起来了,也许是人类把神话消退了,智慧都分给了人类、魔鬼还有天使,总之呢,自然的智慧就这么流走了。就连与世隔绝的家乡也没有几个能同自然对话的人了。大家只把他们当作诗人,就算他们自称拥有这门技巧,大家也只会把那当作“诗意的表达”。不相信人能同自然对话的人又怎么会像弗里曼一样练习很久的和自然对话的技巧呢,当然也就再没有人学会过和自然对话了。

嘹亮的鸟声穿过林间,弗里曼吹了几下口哨,又尖声叫喊了一下,像个顽童或者穿着文明世界衣衫的山中人。这是一种鸟类的简单的不需要字词的招呼语。一只钢青色的鸟飞了下来,颈上的一圈蓝色羽毛好像铁板镀铬,又亮丽又坚挺。弗里曼心想,这只鸟真好看,但我却不知道它的名字,等到去学院时问一问识鸟的老师吧。不过当然没过多久他就流连在树林的每一处景色中,把这事抛到了脑后。

那只鸟却跟着弗里曼,于是它轻轻地落在弗里曼的肩膀上,说:

“您就是弗里曼先生吧!”

“哎呀,鸟先生,您认识我?”弗里曼惊奇地回答,“该怎么称呼您呢?”

“(啾啾)我喜欢吃鱼,也喜欢柏树(ZYPRESSEN),您叫我阿柏吧。”

“阿柏,可是我以前没有见过您啊,您为什么认得我啊?”

“(啾啾)下次见面再说吧!你再不出发,会错过学院的课唷!”

弗里曼一拍脑袋,“是这样,那下次再见!”他让阿柏飞走,然后尽可能快地从森林里离开了。

 

学院在另一个大城镇上,这个地方叫瑟琉拉。

因为学院是支持盖大剧院的有钱人们盖的,就盖在了大剧院旁边。“哎,这个学院就在大剧院旁边,也不能失色啊!”所以学院就也修得很好:路面是纯白色的石砖铺成的,学堂的墙是看了感到很舒服的山楂红。屋檐上挂着华美的旗帜,不同的学科院的图案都不一样,比如天文科是十字星,文学科是羽毛笔,植物科是叶子。整个学院是个漂亮的公园,还有很多供路人坐下的椅子以及照亮夜晚的灯呢。

“弗里曼,底比吉亚斯的农作物长得还好吗?”

“很好,教授!其实您不用每天都问我的,有了您的肥料,一定能长得很好的。”

“那就好,可是我还是每天都要问,哪一天突然多长了两指节我却不知道,就没有办法发现那种现象也没法弄明白原因了啊!”

“我会把笔记给您的,再见,布里吉教授!”弗里曼告别植物科的教授,塞了一个面团进嘴,飞快地跑向科学科的学堂。

 

“. . . . . . .我们上一次说到,酒精是一种很好的溶剂,水冲不掉的东西,酒精很容易就能冲掉了,如果有办法生产大量的纯粹的酒精,就能把酒精当作去污的药品,不用使用污染水的化学药品了,虽然酒精对水里的生物也有潜在的危害,但是大自然分解酒精的能力比分解化学药品的能力要强很多,而且醉倒的鱼也可以立刻捞上来卖掉或者救好了以后放回水里,不会因为药品立马就死掉或者在宰杀后人不能吃的。”

各位学生点点头。弗里曼上节课也听过一遍这段话,他盯着老师手里的瓶子,听老师一讲,他就觉得酒精其实比想象中还要澄澈,好像是液体玻璃一样,当然说不好是不是跟乙醚搞混了,当然像这样子想象的话,难怪可以有效地清洗污渍呢!其实另一些酸性的能溶化很多东西的液体,其实也都是很透明的,根本不是故事里讲的巫婆的炖锅里那些红色紫色绿色的毒汤一样。弗里曼想起硫酸铜,那么清澈美丽的像夏天的晴空或者海洋的冰沙一样的天青色液体,其实也是很危险的呢,酒精也是啊,如果喝太多酒精,就会醉倒,还有可能就那么醒不过来了。

“那么,酒精还有什么用呢?”老师取了一根绳子,蘸了一点酒精,他点燃了绳子。“没错,酒精是很好的燃料,只要一点点就能烧起很猛烈的火,当然,像我这样子做是很危险的啊!”

弗里曼举手提问:“可是,我们不是能烧煤炭吗?”

“这就是我要讲的。同学们,煤炭是埋在地下的,如果要生产一吨煤炭,需要工人挖上很久啊!又累又苦,还会被埋在地下。”老师顿了顿,“可是酒精可以从酒里来,只要在地面上种上麦子再发酵就好了。而且,酒精在燃烧的时候也不会放出黑色的烟雾,非常的环保呢!”

弗里曼又举起了手:“老师,可是为什么没有人用酒精驱动火车呢?”

老师当然也流利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因为,想要生产纯粹的酒精非常的难!虽然酒精是发酵得到的,但是不能直接用酒来当燃料啊。也许有一天,我们可以找到把麦酒当成燃料的方法,对了,还有玉米和大豆的油啊!如果用这些植物产生的燃料驱动火车,就不会再产生灰蒙蒙的天空,以后工人的手就不会弄脏了,你们要好好研究这些东西,这都是对世界有用的啊!再说了,灰蒙蒙的天空,每个人要是看见了,心情都会很不好的。”

几个同学皱了皱眉,不知道是因为弗里曼一直提问吵醒了他们,还是老师情绪激动的演讲吵醒了他们。当然也有很多人漠不关心课程,眼神仿佛穿透了讲堂的天花板飞进了天空,如果说他们是因为老师说灰蒙蒙的天空令人不开心而试图抬头去看今天澄澈的天空让自己开心一下,那也倒说得过去。

老师再讲解了一些关于酒精的应用以及酒精燃烧的产物的东西,这节课就过去了。

 

今天的科学课是我拿手的化学和自然,要听懂也没什么难的吧!弗里曼伸了个懒腰,心里想道,今天的科学课都能明白,多少还是有些高兴嘛。

其实,弗里曼本来是想主修文学和修辞科,之后当一位诗人或者作家的,当然了,能够到处看遍大自然的农学家和旅行者也不错。据说诗人们都是剑客、哲学家、空气动力学的大师,还会手风琴或者口琴,文字能力一定也无人出其右吧。但是,大家都说他们是饿着肚子,靠风还有朝阳生活的人,让我去学习科学,在设计局或者天文所靠发明、计算还有值班挣到钱。

可是弗里曼真的很不擅长数算和背东西,你看,那个树林里的树木一直都在那,要记下来名字也不麻烦,可是把一棵树拆成好多科学名词,他就背不下来了。弗里曼很喜欢观察自然、描述自然,有时候他也想:哎,可是我要学习了科学才知道这是什么树、那是什么星星啊,不学科学的话,我和自然好像两个陌生人一样,好像也对不太起那么友好的大自然。当然就算这样,他也没法让大自然教会他这些东西啊,就算靠自己努力学,最后还是没有什么长进。

数算的测验过后,弗里曼总是睡不着觉,每次失眠,他都会在黎明前的时候突然惊醒。

 

今天,他似乎起得早了一点。

提着酒精做的灯,他走出门外。

走着走着,不知道怎么地就走进了林子里。

直到感觉到茂密的林冠挡住了大部分的星月的光芒,他才意识到:“咦,酒精灯这么亮!”当然,再怎么说这也是靠近黎明的夜晚,星星和月亮都要沉下去了,森林变得很黑暗,越是阴沉,酒精灯透过玻璃映出的淡蓝色的光晕就显得越发明亮。

 

“(唧唧)是启明星吗?!什么东西这么亮?”

“(喳喳)星星掉到地上来会有很大的相声,肯定是人类的火炬,你这笨蛋!”

“(嘎嘎)没有木头爆裂的声音,怎么会是火炬呢?依我看,不是火炬。”

“(喳喳)不管怎么样,这个东西晃醒了我,我们看看去!”

“(嘎嘎)现在这么晚还要去吗,你们这么大声,我还打算回去睡觉呢!”

“(啾啾)你们不要再争了!这是好先生弗里曼!”

弗里曼在众鸟的争吵中惊讶地发现,他竟然听得懂鸟儿的每一句话。

而且,前几天遇见的那只鸟不也在这里嘛!

他小声地问:“阿柏,是你吗?”

“(啾啾)是我!对了,我们又见面了,这次我要和你说为什么我认识你了。”

 

“(唧唧)也同我说一说吧!”

“(喳喳)是怎么一回事呢?”

“(嘎嘎)如果是一个晚上还到林子里的人类的事情,倒也新鲜。”

弗里曼笑着说:“我也很想知道!但大家都不要吵,要听故事可不能光坐在崎岖又湿透了的石头堆上面啊。阿柏,你知道有什么地方能让大家在一起听故事吗?”

阿柏就顺势回答:“好啊,现在正好,弗里曼先生来得还早,月亮还正挂在低一点的枝头上不肯落下去,没有林冠的林间空地长满了青草,我想那里的星光和月影应该正好。弗里曼先生,您把灯放低一些儿,只照亮地上的状况,不要把光投在齐身处的雾气上遮挡了眼睛。您跟我来,注意脚下!这样的夜里,星月的银光与您的眼睛看到的森林,也许比灯光里的更真实”

弗里曼照做了,他记得老师是讲过这些,况且本来他也要这么做的。

“(唧唧)星星都在天上,林间一片光亮,银河水倾倒下来,枝头挂满了糖霜!要不是这么晚起来,我还看不到这样的景色呢。”

弗里曼点了点头,他想了想,糖霜确实是像天光一样又轻柔又梦幻的东西啊,他只有每年生日时才吃得到抹了糖霜的点心呢。

“(啾啾)夜莺说的好,今天晚上确实是不一样呢。”

“(嘎嘎)不对不对,我这只老渡鸦见过很多东西,飞去过西边和东边,反正有一边的科学家说过,银河水是真空溶媒,不能乱碰,连坚硬又纯粹的钻石石都会被溶化成水银色的光芒呢!而且糖霜太多,会引来好多虫子,动物们也会吃胖的。”

“(喳喳)很多虫子,那很好啊,我喜欢吃虫子。”

“(唧唧)银河什么的,连鸟儿也飞不上去呢。”

众人穿过银色天光照亮的林子。渐渐地,弗里曼眼前的雾气变重了。他的精神又清醒又迷糊。他的脑子一点都不昏沉,但好像是拒绝着理解一样,开始怀疑眼前的景象。这里什么时候有这样一片地方了,他问自己,当然,没有得出答案。

蓝色与银色的水雾使弗里曼感到有些冷,但清冽的环境色调也令他感到目的地近了,很近了。

宛如走进一个本不应该存在于现实中的,现实化的梦境,他的视野变得开阔。看啊,一片空旷的林中草地,银河之光毫不吝啬地照耀着每一株草,这真不可思议。露珠为草更添一丝光彩,地面星罗棋布也莫过于此了吧。

“怎么!在林子里居然有会不长树只长草的地方!”弗里曼很惊讶。和脑子里许多史诗诗篇一起流过的,是眼中那些魔鬼发怒降下的诅咒、精灵独自哀伤的残思、倾颓王国的君主那白色的石像、伟大技艺造就的楼阁的残垣、遗失百年的金冠或宝剑、梦境中灰衣的神秘仙子,可是眨眨眼,那些神话的事物就确实像一滩水流走了,留下印象中朦胧的水渍。

只剩下风声、水声、蝉鸣与心跳,自己的呼吸平静而略为紧促。

鸟儿们并排在草地上坐下,弗里曼也手撑着地慢慢坐了下来,啊,好久没有这样子坐在草地上了,上次这样子做,还是和妈妈在阳光明媚的山谷里野餐的时候,那是多么久远而美好的记忆啊。

月亮稍微下去了一些,只剩下星星在天空中逗留,阿柏叫了两声,示意自己开始讲了。

“诶呀,其实很简单,弗里曼先生人很好,经常在太阳升起来之前就到林子里,我跟着他,当然就认识他了嘛。”

“(其余鸟齐鸣)弗里曼先生干了什么好事?”

“(啾啾)他为北边的农田施了新式肥,还记录它们长得怎么样,小麦们都说弗里曼先生人很好呢。”

弗里曼想了想:“是,是有这么个回事。”

“(啾啾)他走进林子里时,用麻绳和木片防滑,石头和青苔都很感谢他,说现在的好多人都用金属的尖齿和坚硬的拐杖戳它们,弗里曼先生没有踩痛它们太好了。”

弗里曼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木头和绳子便宜嘛!”

“(啾啾)弗里曼先生会吟诗,我给森林里的杉树唱了一首歌,她很开心!”

弗里曼又惊诧地回答:“这样说,木头们有单独的精灵吗?”

“(啾啾)弗里曼先生不会点火炬,从来没有烧着树木的危险,也不会放出黑烟!”

一阵风吹过,草地沙沙作响。

众鸟用翅膀摸了摸鸟喙,都说弗里曼先生确实是好人。

“可是,我想问一个问题,木头与石头为什么不和我说话呢?你们又是怎么听见的呢?”

“(嘎嘎)这显而易见,木头和石头当然不会自己说话,它们没有声带啊。”

“(喳喳)你听听风的声音和水的声音,不像一种话语吗?”

“(唧唧)没有声带,自然的要素之间就要互相帮助才能说得出话来啊。”

“(啾啾)弗里曼先生,您要竖起耳朵来听,还要把皮肤也用上啊!只有相信自己能听到大自然的话语,才能学会如何听到大自然的话语!”

 

于是他闭上眼睛,他知道,把那些声音自顾自地构造成自己潜意识内的内容是没有用的,他开始审视自己的内心,将周围的一切以心象的素描的方式在内心重构为如实记录下来的风景,想象那些风确实有声音——但不要去思考它们说了什么。首先是要听见,首先是要理解大自然的确拥有尚未流失殆尽的智慧,那之后语义自然就会浮现。

“(沙沙)人类的好人,不用火来烧我们!”

这是草在借助风说话。

“(呼——)他听得见鸟儿讲话,来,再听一听风给他捎来的叶片的信息!”

这是树叶借助风打了个招呼。

“(哗啦)水也来拍打石头了,石头说,终于同人类也能讲上话了啊!”

这是石头在借助水问好呢。

“(沙拉——)树木们很高兴您的灯只放出二氧化碳,这是它们爱吃的一种气体,煤炭的黑烟会导致酸雨,那是它们不爱吃的液体,您有它们爱的东西,它们爱您。云和雨在上面,不能同您见面,我替它们传达消息:它们也谢谢您。”

这是树木、云与雨通过风表达了喜悦。

弗里曼听着,感到耳中自然的声音变得清晰,他仿佛在光芒和水雾中看见虚像与错觉显露的身形,灰尘也许也成为一种揭露信息的代码与点位,好像那些精灵就这么漫步于自然之中,同万物的运动在一起行走,从前上千年、上万年亦如此,今后上万年、上百万年也许亦如此。啊,启示得来的是如此突然和迅速,这片自己从未涉足的林间空地莫非真是新天地的幻境?

“我听见了!”他高兴地说,“我们现在也是朋友了,虽然早就见面无数次了,终归是相闻恨晚啊。”

 

不知不觉中,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星星降到地平线之下,黎明前最寂静的黑暗悄然降临,其他三只鸟儿被困意带了回去,只有阿柏留了下来。弗里曼自己也觉得确实有些困了。

“阿柏,你不走吗?我也要回去睡觉了。”

“现在的星星很亮,您不去看一看吗?”

“什么啊,都到这时候了,天空不正是最黑的时候吗?”

“不是,您看呀,抬头望就看得到了。”

“哦. . . . . .”他抬头望去。

他将目光缓缓移至上方,克服困意睁开眼睛,挺起脖子。

他在那个瞬间意识到,自己即将见证什么。

 

于是,弗里曼眼中倒映出了一抹极其明亮的星光。

他从未在这个时候看过天空,因为他惊醒后从来只是倒头就睡。谁会没事在夜里最黑暗的时候,故意朝着最黑暗的天空看上一眼呢?啊,夜空很黑,寂寥的天空不再燃起横跨天幕的星云烈焰,也不再呈现万千星斗的长河宏图,它就是黑色的,存粹地存在在那里。月亮早已离开,其他星星都已经不再留恋这片天空,只有那一丝白色的星芒,滴落进弗里曼的眼眶,再从他的眼角滑落,那滴星芒在他脸上流淌时,就是一滴很简单的液体,没有反光,没有颜色。

他举起手比了一下。老师说过,星星们明明都是太阳般壮丽燃烧的“恒星”啊。

可是它多么渺小啊。

弗里曼的手指和视线在天空中划过一条又一条轨迹在这样的举动中,他试图找到星星间的连线,定位它在哪个星座。可是再没有另一颗星星能够回应弗里曼的期望。他想往常那样,想对自己的失算说一句“不应该啊?”,可是他感到有什么好像铁锈一样的东西在喉咙里摩擦,他哽住了,只能呼出一口气,呼吸很快就融入无尽的夜空里消弭不见了。

好孤独的星星. . . . . .啊。弗里曼默不作声,他把手张开伸出去,想要抓到点什么,以前观赏从入夜到深夜时间段的天空的弗里曼绝不会这样做。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做,他想起了很多东西,可那些东西结成一团分辨不清,他握住视野里的星星,也没有什么感觉,不像太阳,会在手心留下淡淡的余温,会在眼睛里留下一个青色的余影。银色的纯净辉光只是冷冷地投下,把他伸出的手臂的影子楔入草地。

真短,我的手真短。弗里曼叹了口气,把手垂了下来。

他只能望着这颗星星,因为在万籁俱寂的森林中,他只要希望就可以将语言同大地分享,然而风要怎么把思念传递给星辰呢?他不愿意扭头,仿佛这颗星星才是夜空本身,那旁边虚无的黑夜也并不算什么。

好远啊,要有多少个我那么高,才能伸手感受到你的恒星之温?要有多少个我的声音那么响,才能在你的星光上激起波纹?

弗里曼思索着,那究竟是思索,还是已经得不出答案而焦躁地徘徊着也很难说。

“这颗星是什么星?”他问阿柏。

“(啾啾)启明星。”

阿柏飞走了。

 

在偌大的沉默之中,弗里曼隅步走回了家。他仿佛背负着一整片钢铁灰色的原野,原野上没有星光,青色的草无风自摆,只有不可穿透的氤氲云气弥漫在原野之上,至暗的天空也被模糊,空荡荡的,除了这些就没有别的东西了。他自己漫无目的地走在原野之上,全然不知道自己该往何处去。

只有一个东西缓缓升起,天边启明星的烈焰划出一道痕迹,他看那道痕迹点燃了无边的钢灰色平面深渊,诗人和科学家也好,自己与老师与同学也好,树林也好草地也好,什么都比不上这颗星星的光芒,可是,那颗星星也只是在那里而已。

被天体的那股引力拖拽着,弗里曼在原野上踏出一步又一步,可是离启明星的距离一点也没有缩短,反而世间的各种东西离他越来越远。一种连他自己也为之惊恐的负重减轻的感觉出现,可这种远离旋即转化为另一种负担,身体上开始凝结的冰凌逐渐将某种东西夺去,使得心脏一步一步地变重,空无而充实的感觉在脚底蔓延,如同行走在结冰的湖面之上。他从未觉得自己向前行走的欲望如此强烈,可是只要走一步,他的痛苦也增强一分。尽头永不显现,一切的行进如同在棉花上冲刺。

他向前一伸手,房间门把手坚硬的触感将他唤起,幻境迅速消散,巨大的疲倦随之而来,在头碰到不久之后,他便沉入梦乡。

在依然不愿意放他离开的梦中,他踏入一片湖泊,诡异的静止的水面形成一面水镜,倒影和水面之上形成两个世界。

他看到镜中的自己在书房中埋头工作。

而抬起头来,启明星在空中高悬。

如果现在跺脚踏出一个窟窿,自己就可以投身水中,真正入眠。

水中一定是自己醉心于穷极理论与学识的样子,自己因为努力工作名利双收的样子,一个以真理为归处,以饱暖为家园的科学家的样子,他甚至没有力气去质疑镜子中那成为金色的道标的自己是否真实。

那也是内心的一部分,只要跟随它,我的欲望与我的命运将毫不吝啬地为我揭示那条道路。

可是啊,启明星在那儿。

他抬头望了一眼天空,悲伤地开口询问自己:“可是,人怎么够得着星星呢?”

这是梦,你可以飞的。

是谁提醒了他这句话?应当是他自己,因为启明星只是冷冷地发着光,在那种冷彻而炽热的恒星之芒中,并未含有任何讯息。

他摆出故事中骑士的姿势,向前冲锋,他手中没有长枪、胯下没有神驹,却就这样不停加速,双腿中由于饥渴星光带来的力量,甚至使他产生长出双翼的错觉,他艰难地挪动脚步,但坚毅地让脚步跨越大地。无数人类试图触碰宇宙而败亡的故事横亘在他面前,透明的无垠之壁挡在他面前,他缩了缩脖子,可是手上的肌肉是如此紧绷,他便挥手一扫,击碎了它们。他脸上悲伤而恐惧的表情,被一种野兽般的狰狞和无声的吼叫替代。

他加速登上山峰,山脉和原野都变成一片片渺小的阴影。他记得在哪里有一座世界上最高的山,他于是就跃上去,再驱策自己,全力一跳——

然后他穿过云层——

在失去速度后——掉入深渊。

化作阴影的大地早已张开大口迎接他,那也好啊,如果让我坠落,就让我在山岩的刑架上殉道吧。

可是他掉入了一片水里,一切都回到了梦境的开始,他没有感受到任何得以让人解脱的冲击感,只是向下沉没。

在无限的时间之后,他醒了过来。

一声鸟鸣提醒他天已经亮了。全身的冷汗仿佛真的从湖里走了出来一样,他感觉有点口渴和头痛。那些被带走的体热,同样也是冷却的火焰,残余的事物变成了某种更坚定、冰冷、不可动摇但又高悬空中的某些东西。

 

#2 迷茫

 

    “弗里曼,你怎么不和同学分享你的诗歌了?老实说,那些你家乡的东西不是挺有意思的嘛,让人听了就想去一去了。”文学科的教授叫住弗里曼,“哎,招呼都打了,我顺便把这个也给你吧,多余的旧手稿,你要是看过了以后觉得有用就留下来吧,留给其他人也行。”

    “谢谢. . . . . .”弗里曼支支吾吾地接过一摞纸。

    他哪里是不愿意分享自己的诗作,是再也没法写了。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在那个晚上之后,他突然陷入一种空虚,在欣赏底比吉亚斯美妙天地的每一秒中,都有双重视野叠加其上,无边的黑暗和孤独的星光,在潜意识里同周围富有生命力的世界里互相排斥。心中的星芒无法以语言描述,因为自己的语言从未、将来也不能传递到星空彼端。你要怎么描述一个陌生的从未交谈过的人呢?

在这壮丽而渺远的双重存在面前,他开始怀疑自己的存在。人类能以生命成就大地上一切的事,甚至付出它来抵达一些奇迹,可是,天宇中的启明星,就算把人类挨个头连尾叠在一起,大概也碰不到吧,那是所有人都无法企及的。他痛恨这片只要存在着就证明了自己的无能与胆怯的天空,但是他也无法自拔地爱着这片美丽而深邃的星空。

他开始思考,思考人应当怎么样做出这样的事情或者那样的事情,也思考自己应当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他思考着,把一切的问题的最终指向导向星辰。

可怜的弗里曼!他一抬头重又望向星空时,又真正地明白了自己的思考,不过终究是对自己的修修补补而已,倘若有那么间铁屋子,一个人在里面不会憋死,而又不会饿死,可是就这样子活着,就算去捶打,也不过是回响一二声敲打声罢了,那么这个人就会想去寻找也许有一扇门,也许有一扇窗,也许在哪里有些什么道路,但是其实他自己也知道并没有那种道路,只是他不能阻止自己逃脱的欲望并清楚地持有对绝望境地的认识——可怜的弗里曼!

他的笔记上开始大段大段地出现思考、涂鸦与感慨,正常的大自然被拆分成意象,进入他的心中,而这些意象在笔记上组成的破碎字句,连他自己都快看不懂了,但是令他感到欣慰的是,这样子就真的不需要和别人打交道了,毕竟确实没有人能够看懂或关心他在说什么。

这样子就好了。

他时常站在学院的钟楼上,独自思考很多问题。

生命力对他来说就像一根不肯停歇的链条,不断产生着名为欲望的动力拉动意志的齿轮,驱动着肉体的前行。每天起来看到镜子,都会产生一瞬间的惊愕,怀疑自己为什么是这个样子。这副躯体也只有形象上同过去的自己相似,一扭头,弗里曼留给自己的,只有背影,他不仅背对了世界,也开始背对从前。

那么,人的渴望是正确的吗?

在启明星的星光之前,自己的渴望好像都不算什么,但是它们一次又一次地来烦扰我。而在我面前的星星只是束缚着我的意志而已。生的这一侧存在着许多这样现实与理想的冲突,新生的美好与衰退的悲伤的对立、能力的匮乏与理想的远大的困扰。

只要从自己所站的栏杆边缘跳下去,我就会头下脚上地以天空为站立点,并将从这些冲突之中解放吧,但是我不想死,谁能保证在我的头颅碰到地面的同时不会感受到足以使我后悔的剧痛呢?假如那一瞬间的剧痛成为某种身后永久停留于一点的时刻的感受,永久地惩罚我呢?

自己真没用啊,连简单的跳跃也做不到,连这种觉悟也没有的话,我大概也没法登上天空吧。

大概也只有我了。

我现在已经会在身处人海之中时也感受到孤独了,已经会无时不刻地被自己的思考提醒自己无数的烦扰了,人不可能碰得到星星的不是吗。

人从来不是自由的、从来都不能自由吗. . . . . .

唉. . . . . .

为什么鸟儿就可以到处飞呢。

 

我的感觉如此清晰,随便哪个时候,只要我愿意,就能将眼前的世界处理成美好的仙境与冰冷的地狱交织的图像,我可以向你们描述我所见到的每一件事物,从本源出发为你们揭示它们的美好,也能向你们阐释我见到的每一种现象,随手就能摘出一条实际上真实又残酷的道理。可是没有人需要这些东西,有时候我也会自己露出笑容,不经意间想到自己是多么愚蠢。

只要我愿意,我就能把灰暗的光环笼罩在自己周围,我可以随心所欲地远离他人了,我从别人的视线里面解放了。

可是为什么呢。

也许从前就是这样了。

. . . . . .

自己果然那样就好了。

 

弗里曼离开学院后,成为了天文局的人员。除了观察天气,他也写剧本或者修改剧本,向剧院的经理销售,赚一点生活费。他再也没有从睡眠中惊醒过。生活就像以前那样,风和雨露都依旧在,石砖依旧会被皮靴踩得嗒嗒作响。

只是,有一次,弗里曼为了读一个剧本并加以修改,因此半夜起了身。

在动完笔后,那个内心的冰冷的东西突然动了起来,提醒着他那次经历。

没有来由地,弗里曼突然觉得自己应该走出去,回到那片草地。因为这么久以来,自己都没有特地为了看星星而半夜起来过。

弗里曼对自己说,我在害怕什么呢?一只鸟与另外几只鸟的话语在他的脑海中浮现,一种对于旧日朋友的怀念般的感觉战胜了犹疑与恐惧。弗里曼找上了一些东西,从在天文局旁边的小房子走到了林子里去,这是一条同从前去往林子的路所不同的路,这种新鲜感吸引他走了下去。

可是,那片能够观赏夜空的草地在哪里?从这条几年未走的路走过去,弗里曼头里没有一点方向的思绪。

森林的银色水汽和有毒的汞迷云一样,幻惑着他的双眼,他好像听见整个树林中的叶子在讥笑他的迷茫,风在嘲讽他对自己的束缚。汩汩的流水诡异的响动,一切都不再是月光下澄澈的林地了。弗里曼甚至怀疑是不是有蝎子、蛇与猛兽在暗处埋伏,或者是有强盗准备拦路抢劫。

他想起瑟琉拉夜晚通明的灯火、干燥平整的街道,那些为了看他的作品愿意一掷千金的富人、登门拜访的求得剧本的经理、收到鲜花时向他致意的头牌演。该死,我干嘛要大半夜出来呢,刚才就应该趁着写完剧本的疲惫洗个热水澡后赶紧入水,他心想。

可是,虽然确实有些累了,但是周围的环境意外地使他感到有种被水流裹挟的感觉,虽然难以把控方向,但他觉得某种东西也在冲刷身上的另一些东西。那种感觉不断敲打着他内心中的什么地方,令他并没有真的极度疲惫。

他坐了下来,像以前一样,就像跟一个老朋友在酒吧会面时先慢慢地添上一杯酒那样,慢慢地坐下来。望向周围,连绵的树木伸出褐灰色的肢体,一动不动的监视者,拒斥着弗里曼知晓它们的神秘。他这样想着,感到十分失落。他掏出星象工具,决定靠观察星星来计算回家的路,可是呢,他一抬头就意识到了,林冠把天体投下的光线撕成了碎屑,他怎么眯眼,也是看不清星光的。

而且,就算有那些六分仪、指南针又有什么用呢?不论往东还是往西、往南、往北走,都不确定是不是真的能走出森林,会不会中途失去方向。弗里曼没了招,只好熄灭酒精灯。不过一会儿,他就觉得世界安静了下来。灯的玻璃外罩冰凉冷却,冷得十分透彻。

在这份静默中,他觉得自己回到了儿童时代,那时候他既听不懂自然的话语,也没有学习过自然的科学。但是在天真无邪又澄澈的岁月里,清晨的每一声鸟叫都是一种钟声,午间的每一声蝉鸣都是一串音符,傍晚的每一声蛙叫都是一阵韵律。这些曾为他稚嫩的头脑中的思考与创作增色的事物,他现在重新以另一个身份又感受到它们的存在。

万物乃是天地舞台的每一处布景。要怎么形容那种从中随手抽出一条布景都可以将之解释成一种精心安排的感受?弗里曼觉得那是一种喜悦,在这里被这些东西环绕,他慢慢地感觉到两种交织在一起的熟悉感。

猫头鹰的叫声和流水的声音似乎不再含有恶意,弗里曼试图倾听风的声音,在这样一个因为疲倦而回到了原点的状态中,他不再思考生与死,不再思考无力与怯弱,不再思考现实与理想,什么都不再需要思考了,不再需要质疑了。他很累,但不能否认的是,万物依旧在此,就在这里。

他很嫉妒,嫉妒得以自由而有活力地存在着的这一切,但嫉妒又能得到什么回答呢。弗里曼慢慢觉得,自己开始感受到一种与存在的共鸣,于是他也意识到,只要自己活着,也是天地的一部分。那一刻,他像是一个多年失明之人一样重又拾回了视力,并开始责怪自己。

他确认了自己将前往何处,那个目的地不是在古卷中的地图埋头识别出来的,不是在象牙的塔楼中思考得来的,也不是天文局与剧院的工作带给他的,他回忆起了星辰、天空,世界不应该那么繁琐,或者说他不应当属于繁琐的那一部分。

也许做一个肤浅的诗人,和鸟兽的鸣声一同歌颂天地,就令他十分满足了。

而且,不只是天空,如何把星星写进诗歌里?他开始抛弃恐惧,抛弃自己的偏见,来思考这个问题。不能抵达又怎么样,不能抵达难道就不能前进了吗?想要描写星星,必须抵达星星,想要抵达星星,先要迈出脚步。观察、前进、寻找方法. . . . . .弗里曼认识到了未来他将要走上的是一条由无数艰难组成的荆棘之路,但是不走一走怎么行呢,如果要追求星辰,跟追求幸福是一样的吧,自己需要的财产、名声. . . . . .弗里曼坚信它们只是自己路上顺带获得的东西,那些只是手段,而非目的。

他确信只要一直诘问沉默的启明星,终有一刻会得到星光的指引,走出钢灰色荒原,那一刻他也就翻越了人与星辰之间,命运所构成的名为不可能的巨大沉默,也就得到了人企及星辰的方法。

这个方法不是质疑自己、思考自己、穷极自己来的,给出自己那些无法解答的问题而裹足不前,除了无力、绝望与疲惫又能得到什么呢?不过是惧怕星星周围的无边黑夜,觉得那虚无是一种极度的遥远而欺骗自己没有力量与勇气罢了。

只有他确信自身的意义,坚定存在的归处,不断地向命运索求、呼喊,向启明星询问,直面不解的难题,在愚蠢的挑战中验证,才能得到人触及星空的方法。

他开始呼唤,呼唤自己,呼唤引路人,将他带到能见到星星的林间空地去。

 

“(啪嗒)是谁在这里用大自然的语言喊救命?”

“(啪嗒)嗯. . . . . .反正石头也不会睡觉,你应该是没有吵醒我们。”

“(呼——)看来有人需要帮助,风和叶子很乐意为您传信。”

“(哗啦——)哎,这不是人类先生吗,好久不见啊。”

“(数种声音)确实是这样啊,好久不见,这几年您干什么去了?来讲一讲吧。”

 

不知什么时候,弗里曼开始大笑起来:“没错啊,的确是老友重逢,从走进林子里,我就该回忆起来了。这几年把头埋进桌子里读书沉思,就这样轻易地忘记了你们。”他把酒精灯点燃,像从前那样驱散黑暗。“至少现在浪子回头,我自认为还不算太晚。”弗里曼摸了摸下巴上的胡渣,应该还不算太晚,自己的腿脚还有力气,心底还有热量。

“把头埋在书卷里,眼睛没有移出过城镇一寸,对着天地也只会照样临摹、这算那算,要不就是坐在房间里苦思冥想,却一点也记不起大自然里还有许多朋友,你们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真是惭愧!哎呀,本来想做一个诗人才去学习那些深妙的知识,到头来却把自己已经认识的东西丢在了另一边,真是不应该啊。”弗里曼苦笑,“我不适合当用知识盖房子的工程师,也许更适合当个用自己的见识浇浇花的园丁吧。”

 

弗里曼听见老朋友的声音,心里满心欢喜,和大自然重逢,尤其是那几只鸟儿,令他心中充盈着一种从牢笼里解脱的感觉。“朋友们,我从瞎子的世界里回来了!智慧的镜片戴在眼睛上一动不动太久也会沾灰,这才想起来只要摘下来洗一洗就是了。”

要聊天的话,自然还是去之前的林地就好了吧,弗里曼这样提议,和众鸟一同前进,没有任何负担,只需为了一场重逢的路途,是这么轻松,又这么地让人难耐。

“(唧唧)又一次来到这里,感觉真奇妙。”

“(众鸟)那么弗里曼先生,请您讲一下您都经历了什么吧!”

“外面的事情啊. . . . . .”弗里曼喃喃自语,开始了讲述。

他想起大城镇里的日子,石头的墙壁不能通过风与水同他交流,他自己一个人孤独地触摸着红砖的空隙、轻抚石壁的粗糙表面。那些事物就像镜子一样。他想交流,只能找到镜子里的自己;他想辩论,只能和镜子里的自己缠斗。有时候他会短暂地脱离尘世的束缚,偶尔抬头,星星在眼眶中升起。然而自我的怀疑的锁链是如此沉重,重力的感受总将他的脖颈又拉回地面。镜子里的自己和站着的自己,似乎也开始相离。

他想起自己试图打破这一境况的努力,他不相信世上没有一个生命是自在的个体,但是他自己的确感受到了某种界限——的确,在理想中有那么一个完美的人存在,可那跟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越是将越来越多的东西倾诉出来,就越觉得自己的背后有一片积压的黑暗,那是一种令人喘不过气的黑暗,连回过去思考它也会不由自主地被牵引到其中。弗里曼知道自己的许多思考有着把更多事物拉进同样境地的能力,但他已经不想要这个能力了,他也不想再被这个能力诅咒了。

他反思,人为什么怀抱着对天空与星辰的渴望,却仍然只在书房与钟楼中思考那些完满的存在呢?那样子得出的东西,离某种方法不是相去甚远吗?那难道不是一种逃避吗?

他在内心谢谢大自然,大自然令他想起了这一切、思考这一切。毕竟,自然才是他的第一位导师啊。

一种全新的希望在他心底升起。

他有智者和自然两种老师,也许尝试一下,并非就没有希望了。伊卡洛斯掉进海里,不也靠近过太阳吗?

启明星缓缓升起,和其他也同样的明亮的孤星相比,它太特别了,因为在这个时间段,有谁会特意去观测它呢?就连到处飞的渡鸦,也偶尔能够见到朋友,但星星之间的黑暗,在弗里曼的手指比出的距离上,是无法想象的间隔。

星辰,那恐怕是银河铁道上的某个车站,也许是终点站的指示灯吧,因为全黑的夜晚就要结束了,在银河虚无缥缈的真空之水被太阳蒸发干净之前,末班车就要驶出了。在天文的距离上,也许那颗启明星很快地移动着,也许那是末班车的车灯,也是一种可能。

无比遥远的星辰,该怎样飞上去呢?要怎么样,才有可能摸到它的光芒?

也许需要乘坐星间的铁轨,才能够抵达彼端。

世界上没有银河铁路吗?有吗?也许要去到哪个车站,必须沿着神话中连接各个世界的世界树向上爬才行,也许要在世界上最高的山的峰顶振翅起飞才行,也许需要乘着神明般的鸟儿才行。

不行的的吧,那些东西,应该都不存在的。

    但是也没有人说过,那些东西不存在。只是应该的东西,不一定就一定是那样。

也许根本无法抵达。但弗里曼决定试一试,毕竟连大自然都会有和人类言谈的方式,为什么银河上就不能有往来的铁路呢?

“(啾啾)只是有. . . . . .我也不知道。”

“但是有的话就行了吧。”

 

#3 追寻

   

“弗里曼,你这是要去旅行了吗?怎么选在这种时候,连招呼都不打?出门是好事,说不定能见到很多东西,记得带一份有很多气孔的岩石给我啊。”天文局的局长把一包东西递给弗里曼,“顺手带着,这个就当临别礼物给你吧,实在是没法给你准备什么东西。有了这个你就不会迷路了吧,好好用,这可是我花了半辈子搜集来的东西啊。”

那是一份笔记本,地图、星图、气候. . . . . .旅行者必须的大部分信息收录其中。

有了这个,想要去到哪里应该都可以吧。

“我出发了。”弗里曼向身后的世界挥了挥手,同各位告别。

他先经过底比吉亚斯的北边,巨大夕阳在麦田的彼端落下,连成小丘的房屋和晚霞将这团火球夹在中间。落日沉入暮色,点燃一片天空,使得这幅巨大的躯体流出紫红色的血液。铺满了天际的,是无边无际的光芒。

映照着,映照着,云彩移动的程度没有超过弗里曼的步伐,弗里曼的步伐也没有超过云彩飘荡的速度。鞋底踩上湿润柔软的泥地,秸秆和地上的草与叶发出清脆声响。他看到农夫们放下农具,摸了一把汗,把腰间水壶里的水一饮而尽。炊烟与麦子的气味一样,都是香喷喷的,金黄色的海洋在残阳的光照下燃烧起来,烘烤出成熟的气味。农夫守望着麦田,麦子守望着村庄,村庄守望着农夫,太阳守望着一切,弗里曼望着太阳。

一排候鸟沿着他目送的方向飞去,穿过苍穹中云彩、恒星与大地构成的夹层。

烟雾袅袅而上。

亦有一丝橙色的柔和金光,为现实抹上一些美好的色彩,一切处于黄金般的时刻之中,现实和水洼反射的金光一样,轻柔地摇晃着。

呼————

弗里曼心想,星星并非总是巨大而傲慢。

它们也可以是暖和而温柔的。

弗里曼穿过田间的小路,遇到了熟人。原来是布里吉教授。

“这不是弗里曼嘛!好久不见,我最近开始尝试种土豆了,我的肥料改良也成功更进一步了,今年作物长得很好,穗粒一定饱满又高产啊!”

“那很好啊,如果可以的话,也要尝试种水果和带叶片的蔬菜呢。”

“看你这一身,是在外面旅行吗?有了新目标?多出去外面走走也不错呢。”

“老师,世界上有没有一直长到天空上的树啊?”

“这——那种东西只有传说里有吧,据说东方有棵树木曾经把太阳当作果子结,那种树木那么高,不是被人砍倒拿去制作了山脉,就是因为太重所以掉进海里变成了深渊了吧!这都是神话,再怎么施肥,树木也不会长得那么高啊。你要去外面旅行的话,给你这个,这么突然得知你要出发,没什么能准备给你,刚好手上有,是村里人做的饼干,吃了以后什么饥饿劳累都会消失,是用这些神奇的麦子做的,多亏你以前帮我干了不少事情,我的肥料才能让这些作物长得这么好。”

弗里曼于是继续向下一个地方行进,继续行进的话,就会去到瑟琉拉。

当然,要去一下自己待过的学院。

学院的话,和往常一样,石砖的建筑,依旧如一。

科学科的老师在学院外的路上见到了弗里曼,把他叫住了:“弗里曼,好久不见,这是要去哪里?”

“大概是银河铁路的车站这样不着边的地方吧。”

“虽然听不懂,但是要让火车开到银河上,把一片海洋那么多的酒精烧光也很难做到吧?对了,你要去旅行的话,我就给你一个东西吧。你在这里等一会,我去拿来给你。”

科学科的老师跑回去,回来时带着一个箱子。弗里曼接过箱子。

“这是用酒精驱动的机械鸟,要做出来这个东西可不方便啊。”

弗里曼挥手道别:“谢谢老师,我出发了。”

 

他四处游历,四处询问,怎么样才能见到各种神话传说中的东西,有的是道听途说,有的煞有介事。在这个过程里,弗里曼就好像个吟游诗人,把各种故事和诗歌到处传播,也有人称他为观星者,因为,他总是吟唱和天空有关的诗句。不少人还因为他的作品拜访过他,希望求得诗句或文章。

也正是他无意中作为种子投下的无数字句的确有那么多,终于在某一日收获了千万分之一概率发生的奇迹的果实。

被弗里曼的文字感动的君主、贤者、魔法师,听闻弗里曼的名字而来的巫婆、精灵以及魔鬼,都告诉他许多秘密。弗里曼感觉,某个他需要的信息正在靠近。

终于有一天,一个穿着粗麻布袍子的人敲响了旅舍的门,说是旅舍,其实弗里曼已经买下了顶楼的房间。

“你就是弗里曼吧,我知道你想要问什么,你救了我一命,我来告诉你答案吧。”

他讲述了他过去的经历,以及弗里曼的作品带给他的那些东西,他向弗里曼指引了所谓不死的神鸟真正位于的地方。弗里曼半信半疑,他问这位穿着袍子,看不清脸的人,究竟要怎么做出保证。

那个人没有说话,弗里曼眨了眨眼,他就不见了。

 

弗里曼于是踏上了前往世界最东方之处的旅途,据说在大地向东的尽头,被砍倒的扶桑树的枝条与落叶构成了山脉、岛屿与河流,它落下的种子再度成长为巨大的树木,啜饮由朝阳点燃的海水并延伸到天边。不死的神鸟在太阳初升的地方借不朽而巨大的烈焰点燃自己的羽毛,或者重塑在永恒轮回中暂时变得腐朽的躯体。

渡鸦在荒原上盘旋,狮豹在草原上飞奔,弗里曼用砍刀砍倒树林中拦路的棘刺,他踏上的遥远旅途,充满烟尘、暴雨、鲜血、黄沙。在丰饶的国度里,他曾在马车颠簸的旅途中颂唱丰年稻麦的香气,在战乱的地域中,他也曾对饥民伸出援手,更多的时候,他在没有文明的荒野上,担当着文明世界而来的使者,同大自然对话。这些经历,许多人不曾也无法想象。

于是当抵挡风沙的褐色衣裳终于履行完毕它一生的职责以后,弗里曼踏上了极东之域的土地。他在最后一次面临沙尘暴,走进丰饶的极东之地后,将长袍一把脱下。眼前,河流与山川纵横的大地,和西边的家乡大为不同。

大家出奇地相信弗里曼的旅途的目标确实存在,但也没有一个人鼓励他继续旅途,这片土地上的许多人也许亲自见证过奇迹,但是奇迹并非毫无代价。

对于这些人来说,代表着奇迹的代价的,就是流传已久的那些歌曲。英雄们如何尝试登上巨树残躯的顶端,却因为傲慢与无知被点燃,最后成为灰烬,或是一具具在水中沉眠的尸体的故事,在歌曲中存留,以至于没有人再试图复现走向大地尽头的壮举。久而久之,不满意命运这种无声的嘲讽的行径才是愚蠢。

但是,这种禁忌与传说,并不能束缚一个从未听说他们的异乡人。

 

经历了数年之久,自己的第一个目标在几个月内也许就能完成,弗里曼决定先暂时停下脚步,恢复精力。这里的时间和自己路过的地方的时间相比,仿佛流动地更慢,他有了很多时间去学习脚下的花草的名字,有时间去观察候鸟的形貌。即使最后自己一样成为灰烬,弗里曼也觉得这里作为终点似乎并非坏事。就在这里,云雾、传说、自然都是触手可及的。

回飞的乌鸦提醒他,他应该从花园里的椅子站起来,放下茶杯,开始为自己在闲暇时间里创作的画作添上点睛之笔了,比如,为它们添上一颗星星。

所以现在该起身了,整理好行装,带上灵活的皮甲,准备好工具、金钱、防身用的匕首,还有绳子与许多许多,扎紧皮靴。最后套上崭新的避风长衣,也就代表自己已经焕然一新,有着十足的力量和信念了。

 

不知道是因为幸运还是命运,他在路程上意识到,自己所知的“不死鸟”的居处,和传说中所讲述的事情都不一样,也许通过另一条路,他就能避免被太阳的烈焰点燃的结局。

最终,在穿越巨树残躯的那些已经存在数万年,由自然的力量长久作用形成的路径后,他遇见的,却是潮湿的、阴暗的巢穴,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地方,比起世上其它地方都要更加纯洁,没有腐朽的气味,只有清新的空气,在巨大如城镇的巢穴中来回,苔藓和蘑菇发着微光,表明着自己的生命力。也许只要某个存在的一个想法,这里就能变成极不一样的地方。这里不是一个皇宫,是一个庇护所,是某个避世者为自己建造的神庙,与外界的世界是完全分开的。如果让英雄们斩开荆棘并来到这里,应当会对一片既没有财宝,也没有神明的地方感到失望吧。

只不过,弗里曼听得见某种东西:一种如同浪潮般的呼吸声,席卷周围的整个空间,一种连同自然一起,包括弗里曼在内的生息的共鸣。他能感受到海绵般放缩的生命涓流,能感受到巨树的根部如同从生命力旺盛的海洋中汲取力量,这里仅仅分到一点点朝阳带来的巨大能量,却足以维持同东方晨曦色调完全相反的一片秘境。

他可以欢欣喜悦地同这里的自然交谈,但是他只是闭上了眼睛。

等待。

等待下一次呼吸、又一次呼吸,只需要呼吸,存在的意义就能被找到,某种意义上,他意识到了生命的简单,意识到了传说的终点,也许就是这样。

 

他睁开眼睛,见到一只巨大的鸟类生物蜷缩在自己面前。

不需要开口,弗里曼就知道了它传达给自己的信息是什么意味,那是一种默许:

“我的烈焰与速度是为了征服大地上方的虚空而存在,如果你不怕被烧成灰烬,那就呼唤我吧,我将把你送到超越天空的地方。去寻找鹰中的王者吧,它才是你们凡人为了满足升空的欲望应该寻找的对象。”

然后,它就消失了,只给弗里曼的口中留下了某种味道。

那味道究竟是佩服呢,还是惊奇呢,又或者一种平和、避世的味道呢。弗里曼觉得,不能仅仅这样形容,这是一种自己的诗歌、文章或者绘画都无法准确描述的味道。

也许传说被人寻找了太多次,连传说自己也快厌烦自己作为传说的生活了吧,可是,却有一个人为了遥不可及的梦想,放弃了自己作为传说的亲历者扬名天下的机会,于是传说把一次机会默默地给予了那个人。

 

在这段时间内,“疯癫的弗里曼”已经在西边传开来了,如果你听说一个人为了触碰星星走遍了全世界,你也会觉得他是疯子的,你的生活又不是浪漫的冒险故事,显然某个人去摘星星的故事显得很愚蠢。

 

然后又是两年过去了,在西方的高山上,连草都无法生长的绝峰上,弗里曼找到了鹰王

的巢穴,这巢穴由石头与树木构成,超越了人类力量所及,是由神话中那些生物的神奇力量构造的,否则在这片只有山岩的灰色崎岖峰峦之间,不可能有如此巨大的巢穴。这些生物:巨鹰以及很多其他神秘尚未消退的奇异生物,或许是血脉并未断绝的曾经一度在史诗中盘旋振翅的巨龙的强大后代,又或者是祖辈神灵的名字已经被漫漫时光之尘掩盖,在人类的时代到来后和自然与野兽的名号相融的生物。

弗里曼身披已经变成灰色的防风长衣,手持一根登山的权杖,在鹰王降落的狂风面前巍然不动。

他随鹰王进入山脉间的巢穴,在任何人都会避而远之的幽暗地域里,群居着许多奇妙的生物,由真菌组成的大型智慧生物、由晶体构成的可以对话的石簇,如果这里的景象由某个人传播出去,也许就会有人为了见到这些奇景一眼而付出纯金的代价。的确,这里的金属矿物生长地好像植物与它们的枝条,都是由这里的奇异力量抽取地底的那些元素组成,古老的间歇泉泵动熔岩,在一些地方生成天然的火炉,而一些水脉富含矿质,也就在微光下呈现奇特的颜色。任谁只要见上一次这之中对生命致命的那些地方,就会觉得其美丽远超许多阳光之下已经被见惯的美景。在那些漆黑的石窟中,人们如果敢于探索那些发闷与积水的危险地域,见到的就会是最伟大的工匠也无法造出的厅堂。

但是,弗里曼并不是为了见到这些东西而来的,他来是为了求得鹰王载他飞向天空的机会。

鹰王为他的意志震慑,因为从来没有凡人会为了触碰星星这样远不可及的愚蠢愿望,放弃这些美景,这些能与天上繁星相媲美的景色。它感到这个凡人的灵魂已经成为某种薄如蝉翼的金属,只留下了必要的那些部分,但是坚不可摧。也许这就是为什么自己的大风不能使得这个人倒伏,他已经如此轻薄,已经不会有什么东西能再干涉的了他了。

但是,意志再坚强,弗里曼以凡人的肉体游历世界这种事情,也并未超出人类的极限,甚至对于鹰王来说,也不过一日的功夫而已。鹰王决定给予他呼唤自己的机会,如果那时候弗里曼已经证明自己的能力的确超越人类,跻身它们这些奇异存在的行列之中时,它便认同弗里曼,载着他前往任何地方。

巨大的鹰王用一片巨大的羽毛作为约定,这是人类从古至今也只有寥寥数人得以立下的誓约。

   “去找那个同人类一样活着的巨枭吧,他同你们一样,喜欢做不切实际的梦。往南走就能到达那个巨枭的王国,一只和我们一样的大鸟居然试图和人类一同维持那么大的国度,你不妨去看一看。”

  

    就在这人类与自然真的共生的国家,弗里曼又感到一种别样的美妙——纯粹。即使用人类的语言沟通,鸟也能回答(而且这里的人居然不吃鸡肉)。这片大陆与其他地方都不相连,对于弗里曼来说,几乎可称得上是新世界。

    令弗里曼感到惊讶的是,自己手中的地图,居然也有这一片区域的信息。也许给他这本笔记本的局长,年少时也是个四处游历的冒险者吧。他毫不费力地就见到了巨枭。

   “让我载你一程,毫不费力,可是你太重了,你也要有一双翅膀来飞行,不然我会支撑不起你,或者把你甩下去,如果你有一个万一,对我的王国会造成名誉上的影响。这样吧,如果你有一双翅膀的话就呼唤我,我会大方地把你送到我能飞到的地方去的。”

弗里曼哭笑不得,人类哪里能长翅膀啊,这只巨枭国王的口气,的确有些特别。

怎么,自己因为不是只鸟,就要和梦想诀别了吗?

他想到自己那些许久未见的鸟类朋友,它们是否也有在望着星辰呢?

也许他可以试一试......寻找一个愿意为他的愚蠢梦想打造翅膀的工匠。

 

同样的,世界上也偏偏有那么些不正常的工匠,这一个就是例子:他不要钱,不要名声,只要和他的手艺一样精巧的东西,偏偏他又自视甚高,某个国家第一的铸剑师打造的宝剑,也入不了他的法眼,至于他本人的技巧,却又如同谜题——在他的家中,没有一件他自己的造物。

弗里曼将金钱、歌颂、人脉关系等等方式威逼利诱,但是工匠依旧缓缓摇头。

见此等铁石心肠,弗里曼本想发怒,却回忆起来一直放在包底的某件东西。

 

于是,机械的小鸟在房屋内盘旋三圈后,平稳落地了。

 

工匠在一个与后抱着一双几乎透明的羽翼拜访了弗里曼:“这是玻璃鸟的羽毛,乃是举世珍稀的材料,正因为你向我展示了超越我手艺的工艺品,我才能获得灵感为你打造足以将一个人带上天空的翅膀。”

他如实证明了自己的技术。

 

弗里曼捧着这几乎没有重量却充满无限力量的羽翼,轻抚其羽脉,指尖传来的是某种气流有序流动的触感。“也许,这些手艺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过世界上最珍奇的珠宝与贵金属了。”他暗自感叹。

有了一双翅膀,他便想起有只鸟儿曾告诉他的话。

在那极北的高山上,也许有足以触及天空的高峰,倘若能够站立在那里,或许就能将其当做抵达星辰的跳板。

“极北边的确有一座高山,但是山脉坐落的荒凉高原环境十分恶劣的,从来没有人完整地考察过那一片区域,就算动员许多人构成的组织,目前为止的考察进度也要以年为单位推进。我们只能帮你到这里了。”一位有名的冒险者将地图递给弗里曼。

到了这里,弗里曼已经不能获得人力所及的任何帮助了。他同所有人分别,等到将所有该寄的邮件寄出,所有该收下的邮件收下,所有该答复的邮件答复之后,他清点所有该带在身上的东西,就着晨曦启程了。

 

向上、向前的路艰难而遥远,弗里曼再度穿过草原与沙漠,将暴雨、飓风、炊烟与灯光都尽收眼中,城镇在身后成为地平线下微小的记忆,越往北走,人类文明之外的景象就越来越广阔,占据了弗里曼视野的全部。

在如此荒凉的世界中,正因为弗里曼懂得同自然对话,所以他才能坚持得下去,风为他指路找到水源,动物为他指引果实,而他也可以同食肉动物争夺猎物,无论是用拳头还是舌头。取于自然,行于自然,在同纯粹的生命进程融合的同时,他的灵魂也变得越来越纯粹,意志变得越来与坚硬,如果将其比喻成水晶,那么水晶中将会摇曳着不灭的火光。

终于,他爬得很高很高,在大地结霜的灰色原野上,和他一样保留了颜色的,只有那些在偶尔的暖天里生长出来的植被。在这里,他的行走变得越来越困难,在这个海拔与温度下,他又冷又难受,就算身体靠近灯与营火,也难以取暖。

他翻了翻背包,只剩下布里吉教授的那些饼干,它们已经成了碎屑,却从来没有变质。

弗里曼只能将这些碎屑就着冰雪融化煮沸的水吞下,保存一点热量,保住一线生机。

    自从这样子进食开始的第十天,弗里曼觉得自己的身体中有一种新的东西在生长出来,原先肉体的力气迸裂开来,从中抽枝发芽的是一种由精神驱动的力量。他感到有阳光洒落在了他的脸上,好像每个深秋的傍晚,暮日的余温将麦子照成金黄色的那种感觉。他的四肢发芽了,重新变得有力起来,肺部好像长出了叶子,开始贪婪地呼吸,为身体供给能量。他的双脚十趾长出了根,能够抓住岩石。

不知过了多久,弗里曼感觉自己的叶子将要掉光时,山顶就出现了。

 

啊,我快到了。

弗里曼平缓地叹了一口气。

 

但是,他已经没有力气再去发出呼喊,呼唤那些同他立下约定的巨鸟了,就在这山峰,离一切的极点都无比远的位置,他的叫喊已经虚弱到不能传达到那些地方去了。

一阵风吹过——弗里曼突然觉得有些熟悉。

黄昏之后,月光在万里无云的高原之夜里,将一束光投射在山峰上。

他感到有些熟悉。

“(呼——)这里是世界上最高的山峰,风可以向所有地方吹拂。”

“(哗——)云、雨、风、雷都可以从任何地方来到这里,又到任何地方去。”

“(轰隆——)如果我们四兄弟要比快,当然还是雷电最快”

“(许多曾经熟悉的声音)你如果要传信的话,完全没有问题。快快动起来吧。”

于是这边一串风推动了不知道哪里的云,云乘着风下了雨,雨云中翻滚的雷霆一响,便将弗里曼心中的呼喊传到了更远的地方。

一股风随之将穿上了翅膀的弗里曼拖到空中,为他重新输送力量。

弗里曼到达再也不能继续向上的地方后,在心里大喊:“巨枭啊,我已经有了翅膀!”

一阵撕破空气的尖声传来:“我来了,你竟然有了一双翅膀,这在人类身上可不常见,好吧,你现在这么轻,就让我把你送到云层上方吧!”

巨枭就把弗里曼送到了云层上方。

等到巨枭再也不能扑腾双翅以后,它说:“我只能送你到这么高了。”

于是弗里曼就吹起口哨,将巨大的羽毛从背后取下,大喊:“鹰王啊,快来载我!”

于此同时,一团云雾从西方过来,巨鹰的轮廓从消散的云彩之中显露,随后弹射而出,在刹那间接住了弗里曼:“我如约而来了,你登上了这样的高峰,这是人类英雄中也罕有的成就,恐怕很长一段时间内也不会有人再爬这么高了吧!我就认可你的实力,载你向上吧。”

巨鹰扇动双翼,看哪!云层霎时间变幻了,为了可以随心所欲地翱翔,大鹰可以随意生出大风,世界各地观测天空的人如果愿意跋涉到北方去,在高原下面的地区也能看见高远天空中异常的景象,那是一片挤压的云海,如同被外力拉扯着向天空奔去。而云雾中那一道如同撕扯般的痕迹,其速度可以说是向天空坠落。

弗里曼感觉到他长久以来的梦境此刻化作了现实,这一次,天空触手可及。

又飞过不知道多少距离,巨鹰说:“我只能载你到这么高了!再往上的空气就变得又冷又厚重,我会因为低温而不能操纵它们,并因此殒命的。”

于是弗里曼在这个空气稀薄的地方挤出自己肺部中的全部力量大喊:“不死鸟啊,送我最后一程!”

一阵轰雷炸开,火红的流星飞来,划过的轨迹无比闪亮。“我接到了雷声给我的消息,我也就跟雷鸣一同回来赴约了!看你已经来到这里,是准备好了放弃自己的生命了吧。”

不死鸟接住弗里曼已经半数成为冰块的身躯,仅仅一瞬间那副身躯便解冻了。

“向上啊,向上啊!”弗里曼已经接近意志能坚持的极限,只能发狂般地大喊来维持神智。

于是,这颗火红的流星刺入天空,也许所有人都能见到这一幕。

不死鸟发现了什么:“奇怪,弗里曼,你怎么没有烧成灰?”

弗里曼笑着开了口,虽然全身燃烧着,但他的形体依然保持着完整:“谁知道呢?”

他已经变得透明、闪亮,和澄澈的那些东西——风、水、空气、酒精、水晶、玻璃、冰、天空、星光——一样了。

“你已经成为幽灵了!”不死鸟惊讶道。

在说出这句话的那一刻,不死鸟的身子突然一抖,弗里曼的灵魂就这样从不死鸟的身躯中穿过,径直掉了下去。就算在这一刻,弗里曼依旧被重力束缚。

 

但也就是这一刻,弗里曼闭上了眼睛:“从今往后除了天空,我可以自由自在地前往任何地方了。”

就在最后一声叹息之前,有个东西拖住了他。

鸟叫的声音再次响起。

“————这怎么可能!?”弗里曼大惊,他回忆起了一切,那就是那群鸟中的一只,阿柏。

啊,原来是阿柏?!它的羽毛从钢青色变成了恒星与磷火般的蓝色,脖子上的一圈羽毛好像星环的冰与岩石的颜色,并且那些羽毛都正闪闪发光啊!

“我是翠鸟,今天终于有机会前往夜鹰之星的身边了,就是那个一路飞到太空,死后也燃烧的鸟啊,他是我的哥哥。弗里曼,你既然已经是灵魂,我便顺路送你一程吧!”

弗里曼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夜鹰星的童话里,被夜鹰抛下的那只翠鸟啊。

 

永恒的时间过去了,弗里曼从空无一物的梦中醒来。

周围的景色美极了,地上是水晶般的沙子,这些小沙粒的每个面的光芒交响辉映,产生令人震撼的绚彩。远处,银河的河水缓缓流淌,仔细看,会发现水好像什么也不是,连色彩和存在也没有了。对岸就好像和童话里说的一样,真的有很多三角标矗立在虚空的原野上。在虚无画布上,有很多红色、紫色、白色的灯点起的烈焰,也有很多发着光的五彩的卵石,在银河水中滚动呢。

一位老者走过来。

“陌生人,这里是天之原野,你在这里干什么呢,这里是四次元的原野,你来到这里一定有很多弄不明白的景色吧。”

弗里曼刚想开口,就被老者打断了:“不用着急,这里的景色对于哪个次元来说都很美啊。”

天之原野,那不就是宇宙吗?流淌的河水果然就是银河吧!弗里曼拾起一把沙子,从指缝流下的却是火光的瀑布,这些纯净的沙子每一颗都被星光照耀了数十亿年,已经成为了有了恒星雏形的星尘。

远处,燃烧的光芒拖着冰块和石头的尾巴飞走了,那就是在星海中游弋的彗星剑鱼,尾巴上的恒星巨大地放着光芒的,是天蝎座。弗里曼问那些红而黑的坑洞是什么,老者说,那是黑洞,然后老者就闭上嘴不说话了。算了,管那个干什么呢?

他走了很久,把南十字座、织女星和牛郎星、仙后座、射手座、猎户座和半人马座都看了一遍。想了想,时间也过去地够长了,他同翠鸟星和夜鹰星告别,回到了银河旁。老者捡起一块石头,扔到河对岸。

“您这是在干什么呢?”

“创造星星。”

弗里曼向他询问怎么到达那些星辰中的某个。

“走过银河就到了吧!不过,银河的水是真空的溶媒,什么活着的东西、死掉的东西,进去了也只会被冰冻成一块冰块之后蒸发地不见踪影,有的也直接被溶化了也说不定。不行的啊,太空中没有上下左右,可没有飞过去的概念呐。”

 

弗里曼头也不回地,踏入了银河,真空的水果真就把他溶解了。

只见他的手脚化作了澄澈的晶体,拉长了十亿倍吧。多像撕裂星空的白色光带啊,玻璃般的丝线,就这么散开来。他的身子继续浸入河水,燃起透明的烈焰,被化作更多的液体水晶,比空气还要轻上十万倍,正在向银河河水的重量接近了。

很快,弗里曼消失不见了,人,走到这里已经够了,人怎么可能够得着星辰呢?

弗里曼灵魂化作的玻璃丝线不断向前延伸,对抗着彼端天堂而来的风暴,对抗着银河水在四次元中溶解一切的力量,就好像要抓住星星一样,弗里曼不断向自己曾见到的星辰而去,向夜明之前为自己启明的星辰而去。

可是,再怎么伸、再怎么拉长,也够不着对岸。

就在这时,线开始变形,成为其他什么东西。倘若有人见到那个场景,一定会明白,它正变得无限细,无限细的线成为一张无限细心的网,试图攥住星辰的一丝光芒。

并在最后,够到了一丝星光。

于是,丝线缠绕着,消失了,和它试图握住的星光合为一体。

顺着星光走上成百上千、成千上万,甚至上亿年的光之轨道,这些灵魂之线终有一天将抵达星辰。

 

就在某个夜里,许多观星者都观察到了一次奇象。

有人想起来有个人叫弗里曼,似乎是个追寻星辰的疯子或傻子,唯一能证明他的伟大的证据,就是许多人见到世界最高峰上空那一日发生了许多神秘的天象。

启明星的光芒也许无比暗淡,但对于那个时间点观察天空的人,依旧会认为那颗星星十分亮。他们还将看见,在那颗星辰的旁边,将会有一圈光带。

谁也不知道,那个光带的起源究竟是什么。

也许,要经历数十个文明消逝的岁月,那些光带才会聚拢在一起,成为一颗小小的伴星,而或许在同样的时间过去后,在三次元中的光芒才能把这些信息传到有文明在的星球上。只有在那时,这颗新的星辰才会被人铭记。在天文尺度上,这个变化是肉眼不可见的。在灵魂之光跨越宇宙空间,汇聚在一起的无尽时间中,弗里曼的故事毫无疑问地会被彻底遗忘,而这个光带般的现象将会被一些新生文明认为是长久以来便存在的。而那颗主体星辰,在这么长的时间内,甚至都不会知道有个叫弗里曼的灵魂跨越四次元的空间,触及了宇宙。

可是,总会有那么一天,伴星将成形,它的引力将使星辰注意到它。能同自然交谈的弗里曼,也终于得到了与星星交谈的机会。他将会用恒星才能放出的光芒来表达那些话语。

在那一刻,星星将通过引力的波荡交相合鸣。这样的共振将传过星间,在三次元的银河河水中,这股波动将不会被溶化,在四次元的银河中,它也将荡漾起一圈波纹。神明也许也会铭记这一刻。

而对于弗里曼,只要他的灵魂行驶在抵达那颗星辰的路上,他就是幸福的。

因为从始至终,他的名字都是弗里曼(Freeman)。

再见,弗里曼。(仍在大地上的所有声音如是道别)

再见,所有人(弗里曼如是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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