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建国初至1978年我国广告业发展的几个阶段。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广告业(1949~1952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广告业开始实行国家集中管理,政府开始介入广告业的管理和监督。这一时期,广告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文化为政治服务的倾向加强,商品经济的发展日益得到遏制,广告的性质和作用也产生变化,广告添上了浓厚的政治色彩。 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广告业(1953年~1956年) 在这一时期,“三大改造”与社会主义商业发展。为配合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下,对广告公司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那些分散的各自经营的广告公司,被改造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公私合营的广告公司。并且出台新广告业管理法规和办法。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广告业的管理,天津、上海、广州等城市都修订了广告管理的办法,并实行了广告登记收费的管理办法和刊播广告的审批制度。 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广告业(1957年~1965年) 这一时期的广告宣传与国家政策和政治运动紧密相连,有时是作为政治任务来布置,带有浓厚的政治宣传特色。橱窗广告以琳琅满目的商品和新颖别致的陈设,吸引不少顾客。这些橱窗广告方便了购买,传播了知识,美化了环境,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广告为生产、为人民服务的特点。 四、“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广告业(1966年~1976年) 在这一时期,广告业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和打压,广告业基本停滞不前,广告宣传的内容仍然以政治宣传为主,商品广告几乎没有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