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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通关入境还要检验是指?浙江进出口企业的货物检验没有落实怎么处理?

2023-09-15 14:13 作者:关务小女子  | 我要投稿

一、进出口货物通关入境还要检验是指? 1.为便利企业,提高通关效率,实现进口货物的快速通关和流转,减少货物在口岸积压,海关实施“两段准入”的监管,第一段在口岸海关判别“是否允许货物入境”,第二段判别“是否允许货物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或使用”。 2.在该模式下,进口货物提离口岸监管区后,海关对有检验要求的货物,实施目的地检验,以确定“是否允许货物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或使用”。 3.对有目的地检验要求的货物,在经口岸通关后,应当于入境口岸海关放行后20日内,向目的地海关申请检验。 二、浙江进出口企业的货物检验没有落实怎么处理? 1.在口岸海关通关后,发现申报的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为口岸海关,且有目的地检验要求未完成,应主动联系口岸海关明确处置措施。 2.如条件允许可将货物运回口岸海关监管场所实施目的地检验,也可按照口岸海关指引向货物实际存放地的属地海关申请目的地检验。 3.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在完成目的地检验后方能销售或使用货物,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云关通进出口报关软件,按照海关的核扣方式制定数据核销规则,可下载企业报关单和手册,实现数据本地化管理,然后根据手册备案及通关情况,生成海关所需要的核销数据,包括核销申请表、核销报关单列表、核销料件列表、核销成品列表以及核销单损耗等 核销报表,实现报核的自动计算,保持企业进出口总金额与海关账一致,协助企业顺利核销。 来源:原文由黄埔海关12360发布,云关通综合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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