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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所冷门院校正在招博士,千万别忽视|医学考博

2022-11-07 18:47 作者:同学们好我是Kate老师  | 我要投稿

11月是大量博士招生简章发布的时期,

其实除了竞争激烈的那些热门院校外,

还有一些小众院校也招收博士,

今天给大家分享几所目前正在招生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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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3年我校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见“江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二、选拔方式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选拔方式包括: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本科直博三种方式,其中本科直博生的选拔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开展并已完成。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报考类别有非定向和定向就业两种。

三、招生规模

各专业的招生名额根据科研情况、导师规模、学位点建设等确定,并参考报名、考核情况,在录取时根据教育部实际下发的计划数再进行调整。原则上各招生学院招收学术学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度博士招生数的4%(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请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提前与报考学院、导师联系。

四、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获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23年研究生新生报到之日)。

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专著或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排名前三位。

③无锡医学院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建议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要报考以下专业: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082202制糖工程、082203发酵工程、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086002制药工程、086003食品工程、086004发酵工程。

4.专业学位定向在职考生一般来自大型企业、重要科研院所等单位,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其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重大工程等项目中担任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具有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同等条件下,近五年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考生优先,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第一发明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或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的考生优先。

5.学术学位考生须由至少两位报考学科领域内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或教授推荐,专业学位考生须由至少两位报考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军队有关的规定办理。

7.我校在职人员报考,须按《江南大学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有关规定》(江大校办﹝2019﹞53号)执行。

8.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江南大学在读的2021级和2022级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5.课业情况:已修课程成绩合格,无重修或补考;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在博士入学之前,若硕士培养计划课程和中期考核不合格,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资格。

6.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已表现出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7.由申请人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导师组)同意其报考。

8.在读期间,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或录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获部、省级以上奖项(前三名),或取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三名)等成果,可优先推荐。

详见《江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8﹞28号)。

(三)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服务期不得少于8年(含8年)。

3.符合(一)或(二)中各条基本要求。

4.我校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报考前,需获得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报考资格,并将加盖公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于2022年12月1日前通过邮政EMS寄给我校研招办。拟录取者须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工作。

(四)报名参加“对口支援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条基本要求。

2.由对口支援高校推荐报名。

(五)本科直博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五、网上报名及缴费

报考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含申请考核、硕博连读)须在规定报名期限内报名并缴费,逾期不予办理。

(一)报名及缴费时间

2022年11月3日中午12:00-2022年12月1日中午12:00

(二)网报地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网报步骤详见附件1。生成报名号后,可在“附加要求”中查看需上传/下载的附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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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费及复试费

1.报名费:考生在网报期间通过网报平台支付报名费80元。未支付者报名无效。有效报名信息只限一条,请勿重复交费。

2.复试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须缴纳复试费80元(仅申请考核考生,硕博连读考生无须缴费),支付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注:网报前请考生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职考生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试安排

我校博士招生考试实行“申请-考核”制,分为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

(一)材料审核

网报期间考生须在网报平台上传附件材料,并按照招生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提交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招生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于2022年12月8日前在招生学院网站上公布材料审核通过名单。

(二)综合考核

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综合考核包括英语水平、专业知识水平、科研创新能力等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1.准考证打印

审核通过名单公布后,详见招生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2.综合考核

时间:2023年1月8日前,具体安排见招生学院网站相关通知。其中,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自然辩证法”和两门硕士生主干课程。“自然辩证法”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开卷笔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他考核由招生学院组织。

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七、拟录取

1.招生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公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详见附件2),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核结束后,招生学院及时将考核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3.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被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需先签署协议书,录取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

八、学制与学费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本科直博生学制5年。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见江南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jiangnan.edu.cn/info/1069/1840.htm)。

九、其他

1.2023年生物工程学院、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商学院博士研究生实行“专家组审核制”,网报时不填报具体导师,填报与报考研究方向对应的专家组,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2.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办考前辅导班。

3.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和各招生学院网站。

4.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中含有字母“Z”的是我校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导师姓名后有“*”的是外聘博导。

5.新生入学参加入学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十、联系方式

1.Email:yzb@jiangnan.edu.cn,联系人:郝老师

2.联系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14122,电话:0510-85197929

3.招生学院联系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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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选拔办法


根据《江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无锡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一、申请条件

我院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详见《江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直接填报专业、意向导师。

我院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定向考生报考前请与学院联系。

二、材料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22年12月2日之前将纸质材料以邮寄的方式递交至无锡医学院(A4打印或复印)。邮寄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C202办公室,收件人:吴老师,联系方式:0510-85328365/17312772728。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硕博连读考生和应届生由所在学院党委签字盖章,其他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签字盖章);

(2)两份《专家推荐书》(推荐人必须是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行业专家,必须有推荐专家本人签名及专家所在单位盖章);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江南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或学院负责人签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所在基层党组织如街道办、居/村委会等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

(5)《江南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硕博连读考生);

(6)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7)硕士阶段的学生证复印件和学习成绩单原件(应届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

(8)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考生);

(9)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

(10)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1)已发表论文复印件,获奖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

注:以上材料在考生录取后将放入学生档案,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考核流程

(一)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二)综合考核

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织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基础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科研综合素质,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每个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或学科、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规避关系亲属报考的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组成(规避亲属主要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内旁系血亲和姻亲)。

考核全程录音录像,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30分钟左右。考生进行PPT汇报,时间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个人简介、硕士研究生阶段工作期间的科研、专业实践情况和成果等。专家组就英语、基础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提问。最终根据考生书面申请材料、汇报和回答问题表现对其进行打分,其中英语、基础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为四个成绩的平均分。

学院及时公布考核成绩及结果。

四、录取

1、根据导师招生分配名额结合考生的总成绩排名分专业进行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拟录取,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批。由导师负责报考自己考生的解释工作。

2、考生如被非报考导师拟录取,则须签“转导师申请书”,由报考导师、拟转导师和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同意。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生院对符合录取条件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审批。

五、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510-85328365/17312772728

邮箱:cylenwoo@126.com

六、其他

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招生过程中,如果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的考生考核、录取结果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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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继续采用推荐免试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简称“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种具体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

“本科直博”工作详见其工作方案(本年度拟录取名单已公示结束);“硕博连读”工作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通知”;“申请考核”详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陆续公布)。

一、招生学科、院系与导师

2023年招收博士生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以下统称“学科”),院系(指学部、学院、系、所等,以下简称“院系”)及导师详见附件。

二、招生计划

(一)招生学科目录中的招生计划为初定人数,含已接收的本科直博生人数,但不含各类专项计划数。实际招生人数可能会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总招生计划数及专项招生计划数、学校博士生教育发展等情况综合考量,进行调整。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公告(含招生计划,以下同)将根据教育部通知,陆续另行公布。

三、学习方式、录取类别与基本学习年限

(一)博士生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指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上课地点、时间等详见“华东师范大学 2023 年招收研究生学费、学制查询”。

(二)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指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指毕业时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我校在教育(教育专业学位管理中心)、电子信息(信息学部)、生物与医药(生命科学学院)等3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生;在教育专业学位(国际汉语文化学院),以及部分国家规定的专项计划招收全日制定向博士生;其他院系、学科均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

(三)普通博士生基本学习年限(或称“学制”)4年。本科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5年;硕博连读生基本学习年限5或6年,详见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四、报考与录取(申请考核)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其中,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应为中文或英文原件;其他语种应为中文或英文公证件),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并最迟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在新生入学后统一进行。

4.报考的学科领域内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5.招生院系规定的其他条件(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待公布)。

6.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了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

7.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无硕士学位证书且无硕士毕业证书的非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学士学位满6年;

(2)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其他条件见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

(二)报名

1.拟定于2022年11月18日8:30至12月18日16:00,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详见“报考办法”。

2.报考费250元,报考信息提交后通过网上银行系统支付;未缴纳报考费,报名信息无效。请确定符合条件后再报名、缴纳报考费,进入报考资格审核环节后将不予退费。

3.报考材料及提交方式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三)审核(考核)程序

审核(考核)主要环节如下,并由院系按照其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组织实施。

1.报考资格审核:主要对照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2.专业资格审核:审核项目和要求详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院系根据审核结果(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进入综合考核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综合考核前,院系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进行考核。此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或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考核科目、形式、成绩与结果、排序等详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办法。院系根据结果(成绩)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后者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考核成绩。

五、学费、奖助与住宿

(一)录取博士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缴纳学费。学费信息详见链接:https://yjszs.ecnu.edu.cn/download/2023ss/tuition_2023.pdf。

(二)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助研津贴、助教助管津贴和国家助学贷款等部分组成,具体奖助方案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21-54345122,或网页https://zizhu.ecnu.edu.cn;也可参见附件“2023年研招咨询问答”中相应部分。

(三)学校在基本学习年限内为全日制博士生提供住宿,宿舍为2-4人/间。超过基本学习年限,学校不再提供住宿。

六、取消考核及录取等资格的情形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院系和学校均将立即取消其参加之后各项考核的资格及结果,包括报考、考核、录取、入学、注册、就读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

1.在校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

2.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并录取,但在博士生入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国(境)外拟获硕士学位或毕业者报考并录取,但在博士生入学前无法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3.凭借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而在各项考核(审核)中直接获益;

4.拟录取后,报考全日制非定向但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5.拟录取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但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七、其他说明

1.若考生与现工作/学习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问题而造成不能报名、考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送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教育部关于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管理办法尚未下达,我校参照往年文件制定本简章。在工作过程中,如有与教育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不符的、因疫情防控需要的,我校将结合实际作出调整并更新公布。

3.为便于考生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展,建议订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或“ECNUyjs”。

八、工作监督

学校将招生简章(含学科目录)、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予以公开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联系方式:

投诉、建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1-54344721,yjszs@admin.ecnu.edu.cn;研究生院,021-54345003,dean@yjsy.ecnu.edu.cn

举报:纪委办、监察处,021-54344605,jwjc@admin.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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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


一、报名须知

(一)考生在报名前请认真查阅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学科目录、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特别是其中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上传(或寄送)的报考材料等。

(二)考生在报考时选择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导师受招生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

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查阅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特别是院系在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阶段的考核与排序规则。

二、准备材料

考生请提前准备以下材料电子版。

1、证件照

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100k,具体要求如下:本人近三个月正面、免冠、无妆;照片背景无任何装饰,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浅蓝色,请勿使用红色、褐色、黑色等深色背景;照片必须显示头部正面,人像清晰、轮廓分明、神态自然,耳朵和前额不能被头发遮挡,不能佩戴帽饰;尺寸为小二寸(45mmX35mm),头部宽度为21mm~24mm,头部长度为28mm~33mm。

2、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中要求上传的报考材料

(1)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中要求上传的报考材料(不含报考登记表)

按序排列,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2)报考登记表

提交报考材料(1)后,按系统提示,生成报考登记表,下载,打印,考生本人签字、所在单位部门(若为学校,须为校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仅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制作成PDF格式文本,大小不超过20M。

(3)境外学位(学历)证书获得者须上传的资料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书(已获证书者)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未获证书者;应为中文或英文原件,其他语种应为中文或英文公证件),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0M。

三、主要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2年11月18日8:30至12月18日16:00,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网址:https://yjszs-bs.ecnu.edu.cn/#/./user/login。主要流程及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四、寄送报考材料

详见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中的相关要求。

另,本科直博方式报考博士生者所需寄送的材料详见“华东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办法”(约2022年12月初公布),须在信封上注明“姓名—2023本科直博报考材料”;

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者所需寄送的材料详见“华东师范大学关于申请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究生版(待公布)”中的相关说明。

五、其他事项

1、见我校2023年博士招生简章。

2、在报名过程中若有其他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sdchu@yjsy.ecnu.edu.cn)与我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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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一、招生方式与计划

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将在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等学科门类招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五个类别招收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我校博士研究生采用公开招考、本科直博及硕博连读三种招生方式,其中,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均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择优录取。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分批次招生,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如已完成,将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招考。

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包含各招生方式计划数(不含国家专项计划),学校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二、学习方式与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4年,本科直博生一般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规定学制加3年,其他按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3.具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和学院(系)公布的申请制细则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报考时应已修完所有硕士课程并提供成绩单,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攻读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获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学历硕士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否则按同等学力人员要求报考。

3.同等学力人员只可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需同时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日期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须有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发表5篇及以上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国外学术刊物或被SCI、EI、ISTP检索的相关论文,其中第一作者论文不少于2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1项及以上省部级学术、科技奖励;或主持过1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或重大工程技术课题。

(三)以本科直博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须为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四)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须为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的华南理工大学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四、招生流程

本科直博招生按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程序报名、复试及录取,于2022年10月完成;硕博连读招生流程另行发布,于2022年11月完成首批次录取。申请考核制招生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考生报考时应选择意向报考导师,报名前应与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具有招生计划,报考导师不作为最终录取导师依据。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1月15日。考生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实。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网上确认

2022年11月12日-2022年11月20日期间,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根据报考指引提示,按照报名时间分批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anzhao.scut.edu.cn/)确认报考信息并提交相应资料。

学历审核结论为不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补充材料,否则报考资格无效。网上确认通过的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缴交报考费。

(三)送交报名材料

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须根据报考指引要求将申请材料在2022年11月22日前(以寄送邮戳为准)寄(送)各申请学院(系),如通过邮寄方式必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报名材料是否已被接收可在材料寄(送)达一周后于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

(四)申请材料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学院(系)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不予参加材料评审和综合考核。

2.材料评审

各学院(系)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提交的学习成绩、学术科研成果、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获奖以及研究计划等方面材料予以评分。各学院(系)根据考生申请材料的评审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五)综合考核(复试) 

综合考核工作由各学院(系)组织。考核内容详见各学院(系)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以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核时间由招生学院(系)自定(时间、地点以复试通知为准)。

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由学院(系)组织的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录取与就业方式

(一)我校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学习能力、学术素养等,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复试前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含调剂)办法,在综合考核后进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在计划范围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的资格审核结论和材料评审、复试成绩仅在本招生年度有效。未于本招生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审核、复试者,不予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二)录取时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适当微调。专业目录中备注为广西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兼职博导的导师,只接受广西大学、贵州民族大学教师通过“对口支援专项计划”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计划”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招生计划及招录要求以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

各类国家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三)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组织关系、档案转入学校,全脱产学习,参与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已就业的考生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还需提供原就业单位离职证明材料)。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择业。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参与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四)除招生专业目录中特别说明外,我校各学院(系)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院系一般不超过5%)。凡有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读的导师将不能再招收此类学生。我校定向就业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国家专项招生计划不受以上限制。

六、入学时间

2023年9月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七、学费与奖助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40000元/年(国家专项计划以协议为准)。

学校对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设立“校长奖学金”“助研岗位奖学金”“助教岗位奖学金”等,资助标准最低为每年58200元/人。

八、违规处理

考生须保证填报信息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学校有关文件处理。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通过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

(二)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招生学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招生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对申诉结果有异议,可向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委提出申诉。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有异议者应在招生年度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逾期不受理。

十、其他事项

(一)招生学院(系)制定申请考核制办法,经学校审核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各类国家专项计划、学校与鹏城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等其他专项招生办法另行公布。

(三)现为定向就业的在学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考前应征得原定向就业(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工作单位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应如实选择报考和录取类别,不得弄虚作假,录取类别一经确定将不能修改。

(四)各类报名申请材料如无特别说明,均只需提供复印件,所有报名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

(五)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六)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和学院(系)计划完成情况,部分学院(系)在2023年4月左右开展第二次招生。

(七)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生办法另行公布。

(八)若上级部门在本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7113401

电子邮箱:adyzb@scut.edu.cn

信访电话:020-8711340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0-87110195(学校纪委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2号楼)102室

邮政编码:510640

官方网址:https://yz.scut.edu.cn/

微信公众号:华南理工大学研招办(scutyzb)

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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