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香港有限公司因为某种原因要停止所有运作和活动,但又不想注销该香港公司,怎么办
可以到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进行香港公司的“休止”程序。
但要知道,休业不能代替注销哦~
01 如何申请?
申请条件
1. 完成应尽的香港公司注册处义务:递交年报、缴交年报费用以及罚款(如有);
2. 完成应尽的香港税务局义务:更换商业登记证、缴纳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以及罚款(如有)。 总之香港公司休止之前所负的政府责任一定要做足补足才能进行休止的程序。申请程序 召开香港公司股东大会或所有成员以书面形式通过特别决议,决定休业时间以及授权公司董事将此特别决议提交给公司注册处。恢复程序召开香港公司股东大会或所有成员以书面形式通过特别决议,决定停止休业时间以及授权公司董事将此特别决议提交给公司注册处。重要提醒1. 休业期间如香港公司有任何的活动和运作要进行(如香港银行账户的操作,香港公司业务的发生等等)时,必须马上知会香港公司注册处,否则将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2. 休业不等于注销,休业期间可以直接申请注销,不需要先申请停止休业,但注销程序与普通公司一样,并不会因为申请了休业就有所简化。
02 常见问答Q:公司如宣布处于不活动状态,须要交付什么文件登记?
A:按照《公司条例》第5条,私人公司可通过一项特别决议(样本),宣布公司处于不活动状态,并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该决议登记。
Q:公司由何时起属不活动公司?
A:公司如通过一项特别决议(样本)宣布公司处于不活动状态,该公司将会自以下日期起,处于不活动状态:该特别决议交付公司注册处处长的日期;或该项特别决议指明的较后日期。
Q:我的公司在今年的成立周年日之后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了一份特别决议登记,宣布公司由交付该特别决议的日期起处于不活动状态,我是否须要交付今年的周年申报表?
A:根据《公司条例》第663条,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的规定不适用于不活动公司,但如果私人公司属不活动公司的生效日期是在今年的公司成立周年日后的42日后,则该公司仍须交付今年的周年申报表。
Q:不活动公司如何宣布公司不再是不活动公司?
A:按照《公司条例》第5条,不活动公司如通过一项特别决议(样本),宣布公司拟进行一项会计交易,而该决议已交付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公司即不再是不活动公司。
Q:不活动公司由何时起不再是不活动公司?
A:如有以下情况,不活动公司即不再是不活动公司:(1) 该公司已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一份特别决议(样本) 登记,宣布公司拟进行一项会计交易;或(2) 有关乎该公司的会计交易。
Q: 什么是「会计交易」?
A:根据《公司条例》第2条,「会计交易(accounting transaction)」 就公司而言,指《公司条例》第373条规定须记入该公司的会计纪录的交易,但不包括因支付任何条例规定该公司须支付的费用而产生的交易。至于一项交易是否属《公司条例》第2条所指的「会计交易」,请征询独立的专业意见。
Q:如果我的公司已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一份特别决议,宣布公司在今年拟进行一项会计交易并恢复活动,我是否须要交付今年的周年申报表?
A:如果一间私人公司不再是不活动公司的生效日期,是在今年的公司成立周年日后的第42日或之前,则该公司仍须交付今年的周年申报表。
Q:如不活动公司进行任何会计交易,可否获豁免交付周年申报表?
A:如不活动公司进行任何会计交易,该公司即不再是不活动公司,交付周年申报表的豁免亦自该会计交易的日期起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