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不仅可以解决成本缺失,转换合作方式还能节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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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核定征收,想必大家也都清楚,就算不清楚的,多少也都会知道一些。核定征收是针对于所得税的一种征收方式,相比较于查账征收,税率更低,再加上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的出台,增值税税率也从3%降到了1%,综合税率也是有所下降。

现目前大部分核定征收企业都是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其实两者的形式极为相似。两者都是由投资者出资经营,而企业经营所得则归投资者所有,加上没有完整的财务制度,在税务无法计算企业实际收入和利润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一定的税率进行核定征收,缴纳应纳税所得额。

随着增值税从3%降到1%,附加税也仅为增值税的6%,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则按核定的0.5%~1%的税率征收,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完税后,剩余资金归投资者所有,可以自由支配。

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看企业收入的成本情况的。我们以300万的开票额为例,根据核定的个人经营所得税0.5%来计算:
增值税:300万*1%=3万
附加税:3万*6%=0.18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300万*0.5%=1.5万
对于企业成本缺失的业务完全可以分包出来,取得相应的成本票据入账,使账面利润呈现出一个真实状态,而对于一些个人而言,也可以通过转换合作方式来进行,完成业务的同时,也节省了自己的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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