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资质申请
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资质申请条件
1、人员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企业负责人中不少于1人具备10年及以上水运机电工程建设经历,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中不少于1人具备15年及以上水运机电工程建设经历,具备水运机电工程监理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经历,具备机电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监理工程师资格。上述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均不少于3年。
(2)企业拥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2人,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经济师、会计师或者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2人。上述各类人员中,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人数均不低于70%。
2、业绩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中,不少于6人具备水运机电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3人具备水运机电工程监理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历,上述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均不少于3年。
(2)企业具备不少于2项水运机电工程监理业绩。
3、拥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1)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2)拉压力传感器、荷重传感器;(3)手持数字转速表;(4)数字万用表、数字钳形电流表;(5)绝缘电阻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6)照度计; (7)超声波测厚仪、超声波探测仪、超声波涂层测厚仪; (8)红外式温度计;(9)噪声计、水平仪、风速仪;(10)焊缝检验尺、厚薄规、螺纹量规、游标卡尺。
4、企业信誉良好。
有两期及以上水运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最近两期评价等级均不低于B级;只有一期评价结果的,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且申请前一年内未发现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无评价结果的,申请前一年内或者企业成立至申请前未发现存在严重不良行为。
办理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桥街道建国东路525号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巴士大厦一楼1-4号窗口(窗口不收件,仅接受咨询)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及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