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志】比利时国旗



比利时王国国旗(荷兰语:Vlag van België、法语:Drapeau de la Belgique、德语:Flagge Belgiens)是由黑、黄、红三条竖条组成的三色旗;三条垂直的设计取自法国国旗,而它的颜色则是取自布拉班特公爵徽章的颜色。挂起时,黑色必须靠在旗杆一侧。
正式的国旗比例是罕有的13:15,这种配置很少见。相反地,在大多数场合上使用的是常见的2:3或相近比例的国旗,连大多数政府机关与行政机构也是使用这种国旗。
颜色意为纹章,为黑色盾牌和红色爪子和舌头的黄色狮子。
这面旗帜在1831年1月23日被正式采纳为比利时国旗,它最早源自独立战争时期比利时人抗击荷兰统治时所使用的战旗。

名称:比利时王国国旗
类别:国旗
比例:13:15
启用日期:1831年1月23日
形式:黑、黄、红的垂直三色,是正式国旗,但极少见。

名称:比利时王国国旗
类别:国旗、民用旗(海)
比例:近似2:3
形式:如上所示,较国旗常见。

名称:比利时王国政府旗
类别:政府旗(海)
比例:2:3
启用日期:1950年
形式:如上所示,中央白色部分有戴黑色皇冠的黑色狮子,狮子伸出红色的舌头。
历史上的国旗
在查理大帝死后,现今的比利时领土(除佛兰德伯国之外)变成罗泰凌吉亚王国的一部分,其国旗是由水平的两条红色中间夹白色组成。这片领土后来传到西班牙手中,在神圣罗马帝国的查理五世加冕之后,国旗上加入了西班牙的黄色与红色。从十六世纪一直到十八世纪末,比利时的颜色一直维持红色、白色与黄色。有时,国旗的白色部分会有红色的勃艮地十字旗。
在奥地利统治期间,曾尝试过若干种不同的国旗,直到奥地利皇帝强制使用为止。布鲁塞尔反对这项措施,并跟随法国的例子,红黄黑的帽章开始出现,这些是布拉班特公国的颜色。这些颜色于是对应到哀诺国、林堡公国与卢森堡省的红色狮子,布拉班特公国的黄色狮子,以及佛兰德伯国与那慕尔省的黑色狮子。
目前国旗的设计与采用

1830年8月26日,皇家铸币局剧院暴动的隔天,比利时革命开始,布鲁塞尔市政厅挂上法国国旗。贸然替换掉附近纺织店缝制的红黄黑水平三色旗,与布拉班特革命使用的旗帜相似。结果,比利时宪法第193条规定比利时国旗的颜色是“红色、黄色与黑色”,顺序与上述的正式国旗不同。 1831年1月23日,国旗的条纹从水平改成垂直,10月12日国旗来到了现今的样式,黑色位于旗杆侧。
设计与规范
比利时的官方指南说明国旗高2.6米、宽3米,因此比例是13:15。每一条条纹占旗帜的三分之一宽。
国旗与民用旗
国旗的法定比例是罕有的13:15,且很少见。比例相近于2:3的旗帜在大多数场合上被使用,连大多数政府机关与行政机构也是使用这种国旗。罕有的13:15比例可能源自于19世纪外交部的一道指示,根据该指示,正式国旗是2.6米高,3米宽。
比例2:3的旗帜属于民用旗,是给在海上行驶的商船使用的旗帜。

使用

由于比利时是一个联邦国家,原则上比利时国旗与社区或地区的国旗等级相同。尽管如此,当游行队伍中升起、降下或携带国旗时,国旗优先于所有其他国旗。
优先顺序为:
比利时国旗
比利时社区或地区的旗帜欧洲国旗
比利时各省的国旗,按当地语言字母顺序排列,如果悬挂不止一面
市政府的旗帜
如果有来访的国家元首,该国的国旗可能会排在第二位,所有其他国旗都会降一级。
历史国旗







皇家旗


政府旗


军旗






地方旗帜
首都

社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