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抽象对象与其规则
1.数学的本质:建立规则,了解规则,应用规则,穷尽规则,打破规则
以上五条,都是对规则的递进,也就是说数学的本质是研究规则的变化——例如棋类游戏就是在某种规则下两个人的对弈。
2.数学有五个要素:确认对象,区分对象的异同,同类对象的抽象化,不同对象的抽象规则,抽象结果具象。
从简单的数学运算中可以看出:例如1+2=3
1和2皆为对象,是区分的对象,是对象的抽象化
+是对象的抽象规则,3是抽象结果具象
3.质,量,度
1)何为质:质为对象区别与其他对象的特殊的规定性
我们知道葡萄和苹果都是水果,水果是葡萄和苹果具有相同特质的归纳名词。
我们知道,葡萄和苹果是不同的水果,他们的质的规定性在具体种属下是不同的。但是把水果和蔬菜区分,作为水果,葡萄和苹果又是相同的质。
2)何为量:量是同质对象在数上的抽象
在这里把相同的性质的对象归为一个量
例如葡萄是对象,那么葡萄的对象个数就是量。
3)何为度:度是量做规则性变化的原则
例如加法,并不是所有量就是加法,如汽车每秒行驶1米,一共开了10秒,问行驶距离?在这个时候,我们不可能用加法,而是用乘法。
运算规则就是度,加法是某种度,乘法是某种度,但是度也有自己的质,也就是度建立时的原因。
4.加法,减法,乘法,除法
加法的本质是同类对象量的增加
减法的本质是同类对象量的减少
乘法的本质是同量的量与量的积
除法的本质是量分配某量后的商
5.有理数:正数和负数,整数和小数
1)只做加法,那么可得正数,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所以可得负数。
正和负是加法和减法的法则下形成抽象对象
2)只做乘法没有小数,小数是除法商的结果
6.有理数:分数,整数,有限小数,无限循环小数
1) 分数是有理小数与整数的桥梁,也就是说,有理数皆可用整数及整数的分数形式表达
2) 有限小数是整数之间可以除尽的结果,无限小数是整数之间无法除尽的结果
3)有理数是整数做一级数学运算(加法和减法)和二级数学运算(乘法和除法)的结果
7.总结:数作为同质对象的抽象量在经过度的规则下,会变成其他数。
例如原来只有正数,但是做了减法,就诞生了负数的概念。
质是确认对象,区分对象,前者是模糊性识别,后者是精确性识别
量是对象的量的抽象
度是抽象量的规则性运算
抽象结果为新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