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
最近看到“山西女子订婚后发生关系告男人强奸”,感觉这个社会已经沦落到了这样吗?
男子通过婚介所认识了该女子,订婚谈彩礼正常,但是不正常的太多了。
一、签协议一年后再给10万彩礼和房本上加女子名字,这个就不正常了。不要说这个协议在法律上有没有效果,签这个协议本身就是一种不信任,一种要挟,女方家本身就没有想过要跟男方好好过日子的。就是后来女方肯安定的跟男方过日子,那个协议也是在男方心里面的一根刺啊!
二、订婚第二天发生关系,发生关系后第四天才取报案,这个更加不正常,这个期间双方进行了多次谈判,女方母亲还录音,发出一些诱导性的提问。明显就是女方在设的局吗?高级仙人跳。
三、男女订婚之后双方发生了关系,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最正常不过的呢。为什么女方要告诉父母家里面,从这一点看,女方根本就没有想过要跟男方过,很明显就是局了。
四、女方母亲的诱供,以及女方家的哥哥的威胁更加做实了女方家就是设的一个高级的“仙人跳”。
五、就算这次女方可以全身而退,她在当地谁敢娶。她的三个哥哥谁愿意嫁。
六、我就想问一下,有谁有他们家以及他们一家人的照片,我要好好的认清楚一下,不然以后我碰到山西人都要避而远之了。
七、这个案子社会影响很大了,不管最后后是怎么样判,都会对我国的婚姻道德产生巨大的影响。